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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兴安盟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财政工作的主线,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优解思维,为落实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发力,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

  面对经济下行和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双重压力,我们准确把握“财政部门为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的定位,开源节流,全力做好聚财、理财两篇文章。一是坚定不移抓收支。2023年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4亿元,同比增加0.97亿元,增长2.4%,剔除后柳湾一次性收入因素增长8.9%。2023年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2亿元,同比增加47.1亿元,增长15.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23年,全盟综合财力完成480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同比增加103亿元,增长27%。二是争取资金创新高。全盟向上争取资金完成331.7亿元,同比增加87.7亿元,增长36%,实现历史性突破。累计争取债券资金33.15亿元,完成年度30亿元目标任务。三是“过紧日子”不动摇。一般性支出压一块。年初盟本级压减非刚性支出预算4.5亿元;全盟“三公”经费支出1.15亿元,同比下降5.16%;全盟政府采购计划节约资金1.27亿元。高息债务降一块。采取积极措施缓解债务付息压力,截至2023年11月底,兴安盟共有7笔银行贷款15.46亿元通过谈判方式降息至5%以下,预计累计节省利息0.97亿元。盘活资金资产省一块。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止资金沉淀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以来,已累计节约、盘活资金4.64亿元。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启动“财政专户”大起底行动,盘活上缴资金817.25万元。建立实体公务仓,累计调剂使用闲置资产678件,节约资金150万元。绩效评审减一块。通过绩效目标审核调整不予安排资金5.42亿元,资金审减率11%。财政投资评审共195个项目,审核资金7.54亿元,已审减1.55亿元,审减率20.56%。

  (二)坚持精准思维、激发活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统筹财政资金投向,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强化政策引领与政策协同,与其他政策配合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一是围绕“两件大事”精准发力。截至目前,全盟各级财政保障“两件大事”支出159.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45.34%。二是围绕市场主体精准发力。1-11月,全盟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6.4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11万余次。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功能,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07.38万元。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争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45亿元。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零”的突破,成为全区第一个进行框架协议货物类采购的盟市、第一个完成“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的盟市、第一个完成乡村振兴馆电子卖场订单的盟市。目前我盟乡村振兴馆已入驻供应商70家、上架商品271个品目,排名全区第一。

  (三)坚持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不断实现民生福祉新提升

  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全盟民生支出完成273.9亿元,同比增长2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5%。财政社会保障工作荣获“2022-2023年度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绩效考核先进盟市”荣誉称号。一是兜牢全盟“三保”底线。2023年,“三保”支出110.34亿元。盟本级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累计下达旗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197亿元,占转移支付比重达到81.1%。二是扛牢支农强农责任。不断强化投入保障,持续优化政策措施。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1.72亿元,盟本级安排资金1.87亿元,投入连年增长。投入资金11.41亿元,支持完成7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43.76亿元、惠及467.1万人次,通过“一卡通”短信平台发送补贴资金即时到账信息218万条,全力推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扎根群众心中。印发《关于加大“一卡通”惠农补贴宣传力度着力扩大群众知晓度的通知》,采取“5个3”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帮助百姓算清“惠民帐”。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争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28亿元,同比增长5.22%。争取就业类资金1.89亿元,就业创业“基本盘”牢牢稳住。投入医疗卫生服务与保障能力资金11亿元,有效落实健康兴安建设。全盟教育支出35.09亿元,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拨付资金0.7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租赁住房补贴。争取危房改造资金0.29亿元,改善农村贫困户居住条件。

  (四)坚持底线思维、锐意进取,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我们坚持系统观念,蹄疾步稳推进财税改革,进一步助力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效能。一是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上线运行,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彰。开展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在2022年度全区各盟市本级预算公开度综合排行第一名。获得了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工作成绩突出盟市、部门决算工作优秀地区,受到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彰。完成财政非税电子票据上线工作,累计开出电子票据1000余万份、开票金额近50亿元,实现了民生领域全覆盖。二是有效防范财政领域风险。实行方案早制定、资金早筹措、责任早落实、问题早解决的“四早”工作机制。多方筹资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确保隐性债务不新增、财政“三保”资金不踩空、平台公司化债不“爆雷”、产业支持不断链。全盟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核销等方式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6.27亿元,完成年度化债任务15.1亿元的107.73%,已成目标任务。2023年全盟拖欠企业账款12.92亿元,已于12月25日全部清偿完毕,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清偿任务。按要求完成PPP整改任务,进一步完善合同、协议,使其依法合规。三是切实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财会监督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考核成绩挂钩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加强协同联动,接收自治区移交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等方面问题13个,已全部销号。

  (五)坚持有机统筹、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

  我们全面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斗争意识、创新意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硬、能力强、作风实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谨记“国之大者”,以党组(扩大)会“领学”、分管领导“带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自学”、局长办公会“督办”的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加强党务公开,发布局门户网站信息400余条、“兴安财政”微信公众号信息1600余条。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三学”联动,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4次,专题学习6次;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3期,专题研讨5次。作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首批四家盟直试点单位之一,制定《关于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打造“共联共建”特色品牌,兴安盟财政局与旗县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三是抓牢抓实作风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102个。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调研22次,发现问题13个,研究提出意见建议20条,形成调研报告6篇。一年多来,先后有3篇调研报告分别荣获全区财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集体调研课题一、二、三等奖。四是稳步强化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拔任职20人,职级晋升24人,通过招录、调入、遴选等方式补充14名年轻干部。培养选育优秀干部,推荐3名45周岁以下干部提任副处级实职;推荐1名干部参加自治区财政厅比选;派出2名年轻同志到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挂职锻炼,抽调3名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派出4名干部驻嘎查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推荐1名干部加入盟委组织部“墩苗计划”。

  二、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及问题挑战

  (一)收支形势

  收入方面,通过与税务部门沟通,对全盟重点企业摸清税源收入“家底”,加强对重点税源税收数据分析研判,预计2024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6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4亿元,同比减少2.7亿元,下降8%;非税收入完成16.2亿元,同比增加3.5亿元,增长27.6%。支出方面,全盟“三保”保障、科技创新、债务化解、乡村振兴等支出需要继续加强保障力度,预计2024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6亿元,同比增长4%。

  (二)问题挑战

  一是财政收入全面承压,增收乏力短期难以消解。近年来,受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和政策性减收“三叠加”,兴安盟财政收入缺乏新的稳定增长点,财政增收难度极大。主要表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降,非税收入增收后劲不足,盟旗两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普遍见底等方面。二是财政支出刚性不断强化,收支平衡局面难以维系。受保障性增支、政策性增支“双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主要表现在重点民生支出普遍保持在高位水平,基层编外养人支出负担过大,债务化解支出逐年加大等方面。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兴安盟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财政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年”建设,围绕“五个聚力”,做好“五篇文章”。

  (一)聚力财政资源统筹,做好“开源”文章

  一是挖掘税源“深”度。不断强化培植巩固税源的主体责任,加强征收管理,抓好“分转子”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拓展财源“宽”度。加强统筹管理各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加大现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围绕主导产业,统筹使用专项、奖补贴息、基金各种手段,培植税源增长点。

  (二)聚力调整支出结构,做好“规范”文章

  一是预算零基点。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安排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严格防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二是资金无沉淀。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施工进度,防止债券资金结转至项目单位或国库形成沉淀,导致债券利息损失浪费。三是评审早介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提前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力度,保证综合审减率在15%以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及预算绩效管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聚力促进经济发展,做好“保障”文章

  一是全力争取重大项目。以创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盟为工作主线,围绕“三北”六期和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国家级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全域高标准农田、400万亩灌区建设、侵蚀沟治理、引绰济辽二期、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应急物资储备库等“拳头”项目,配合主管部门,研究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投入,实现早日落地。二是重点保障关键支出。确保2024年全盟科技支出实现增长30%的目标。保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需求,将产业振兴作为财政资金的优先支持方向,帮助农牧民分享更多产业发展“红利”。做好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后续文章。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是大胆谋划创新突破。争取支持兴安盟建设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草原保险试点和草畜平衡示范县试点系列政策。积极推进肉牛保险试点扩面,争取将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纳入自治区地方优势特色险种试点范围,饲草料纳入自治区草原保险范围。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争取在我盟设立分公司。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格机制转化政策。

  (四)聚力守住风险底线,做好“安全”文章

  一是高站位做好“三保”工作。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资金调度紧张等困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盯好预算安排、资金调度、运行监控“三道关口”,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同责、财政为主、部门协同的基层“三保”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基层政权平稳运行,坚决不发生“三保”风险。二是高质量做好化债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化债政策相关要求,不断优化全盟政府债务结构,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同时,用足用好金融工具,继续做好高息债务的降息谈判和到期债务展期工作。三是高绩效做好PPP整改。全力抓好PPP整改,对全盟在库、退库、储备清单PPP项目开展回头看,对纳入整改方案的项目,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五)聚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增效”文章

  一是建立“一套体系”。健全预算、投资评审、项目库、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闭环牵制管理机制,加快构建“1+N”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出台“两个标准”。抓紧出台信息化类、运维类项目通用支出标准。三是健全“三个机制”。包括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直达资金机制、县级长效保障机制建设。四是加强“四个管理”。具体包括财政资金全生命管理、国有资产资本全覆盖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管理、绩效评价全方位管理。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