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视角】遗产与权力: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面面观
- 百科生活
-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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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4 06:40:09
“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不仅面临着现实中“如何操作”的技术性挑战,更重要的是突破来自思想上的藩篱。本研究通过引介国际遗产学界“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从理论视角探讨这一问题。“权威化遗产话语”(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 是劳拉简·史密斯 (Laurajane Smith) 2006年提出的一种理解遗产的概念。国际遗产学界许多学者将这一概念用于遗产研究,《遗产:批判性路径》《遗产研究关键词》等遗产研究著述也将它列为理解遗产的关键。近年来,国内学者将其引入遗产研究领域。然而,这一概念提出的背景是什么,内涵有哪些,围绕它有哪些研究与争鸣及其对我国文化遗产研究有哪些启示等一系列问题,尚无深入的研究。其后果之一是少数研究者简单套用这一概念,对国内遗产实践进行评价。本文从社会背景与思想基础、特征与影响、相关研究与争鸣、对国内遗产研究的启示四个方面对“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进行解读,期望对推进国内遗产的保护利用实践和研究有所裨益。
一、“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出现的社会背景与思想基础
(一)社会背景
现代遗产保护运动源于欧洲,伴随着欧洲现代性的出现而兴起,长期以来由科学、客观主义范式主导,表现为以物为本,推崇客观、可验证、理性的学科知识,注重历史建筑、遗址、文化景观等物质性遗存的保存,不关注与遗产相关的各类主体。它的兴起至少有以下五个因素:
一是 19 世纪中后期,考古学、建筑学等学科的出现,为其提供了知识框架。二是线性时间观的流行。受线性时间观影响的遗产保护者认为遗产是过去的遗迹,其价值和意义不属于当代人,当代人要做的是真实地保存它的原状。现代人热切地期待更多改变,但又在快速变化的社会里感觉不适,渴望保存一切过去的物质遗存。三是民族国家的兴起。遗产保护可以为国家认同提供象征物,服务于民族国家的建构,因此得到各国自上而下的重视。四是遗产保护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立。各国先后通过法律法规,建立遗产名录,一系列保护团体也应运而生。五是遗产保护思想与制度的国际化。从 19 世纪末开始,欧洲的殖民活动将考古学、建筑学等实证科学传播到世界各地。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开始世界遗产项目的评选,现代遗产保护体系至此在全世界建立起来。
然而,一系列遗产保护引发的社会事件使得学者们开始关注遗产伦理问题。例如,为谁保护遗产?为何保护?当遗产保护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认识与诉求存在差异时应如何处理?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在遗产保护实践中被忽略了。“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是对西方社会现代遗产保护运动中出现的问题的反思,其中围绕“肯纳威克人”引发的争议是一个典型案例。肯纳威克人 (Kennewick Man) 是一具于 1996 年出土的美国史前人类骸骨,其归属引发了很多争议,许多印第安族群要求将骸骨安葬,考古学家们则希望对骸骨进行科学研究,最终骸骨于2017 年才被正式“安葬”。“肯纳威克人”事件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民众对遗产的理解与专家的认识不一定完全一致,社会中除了主导型遗产保护话语之外,还存在多种声音,而这些声音在现代遗产保护运动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思想基础
理解“权威化遗产话语”这一术语,首先需要破除对科学主义的迷思。20 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现代性主张的科学主义、工具理性、个人主义等理念逐渐被批判和反思,后现代主义思想兴起之后,致力于反思、纠正上述弊端。现代西方的核心是启蒙文化,假设科学即真理、信仰社会进步、推崇西方的优越性等。后现代主义对这些信条发起挑战,提倡差异性、多样性、包容性。它是一种对人的回归,从以技术、物质为中心回到以人为中心。这股思潮进入遗产领域后,在遗产保护界和遗产研究领域都发生了重大变革:一方面,在遗产保护界,与遗产密切相关的民众的地位逐渐提升,科学至上的保护观念开始得到反思,为何保护、为谁保护等更根本的问题成为被首要关注的问题,有国外学者称之为“常识的革命”。另一方面,在遗产研究领域,学者们意识到遗产是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 知识、权力、话语等在其中发挥了核心作用。
“ 权威化遗产话语”已成为批判性遗产研究(Critical Heritage Studies)的主要理论工具之一。劳拉简·史密斯提出这一思想显然受到了米歇尔·福柯 (Michel Foucault)、拉斐尔·塞缪尔 (Raphael Samuel)等学者的直接影响。史密斯认为,福柯分析了话语与知识、权力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认为话语不仅仅反映社会,并且会建构社会。“话语”建构了专业知识,而这种专业知识具有支配性力量,例如认定哪些是遗产,哪些不是遗产。塞缪尔则指出,不同的社会群体都可以利用遗产,遗产不仅可以用于民族国家建构,还可以用于推动其他促进社会进步的事业。
二、“权威化遗产话语”的特征与影响
“权威化遗产话语”这一术语在语义上具有多重性:它首先指遗产领域的主导性话语,即从 19 世纪末以来,一种源于西欧的遗产话语主导了全世界对遗产的言说方式,使某些对遗产的认识普世化,使其他有关遗产的认识被边缘化。史密斯的目的在于揭示遗产领域主导话语的主要特征,揭示遗产话语如何反映和建构社会实践,指出遗产领域存在着多种话语,而“权威化遗产话语”居于主导地位。其次,这一术语也成为了一种概念或理解遗产的思想,与其提出者劳拉简·史密斯密切相关,研究者可运用它展开遗产研究。其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认识到遗产领域还有其他话语,不同群体对遗产可能有不同的言说方式。
通过梳理文献,我们归纳总结出“权威化遗产话语”的六个特征和四个影响:
(一) 六个特征
第一,以保存历史建筑、遗址等遗产的物质载体为核心,以考古学、建筑学、艺术史等学科知识为知识框架;第二,认定物质载体有内在的价值,即价值蕴含在物质载体中;第三,强调这些物质载体面临风险,是脆弱的、不可再生的;第四,遗产保护专家享有权威;第五,服务于民族国家建构;第六,坚信保护遗产的物质载体是为了子孙后代,以保证他们也有权利享有这些遗产。这些特征并不一定在遗产相关文本中同时出现,而是根据表达需要自由组合。显然,这是一套逻辑自洽的话语,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道德感染力。它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进入了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古迹遗产理事会(ICOMOS)等国际组织的推动下在全球传播。
(二)“权威化遗产话语”带来的影响
客观来看,“权威化遗产话语”在全世界推动了不同类型遗产的保存,促使许多国家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然而,由于这一话语以遗产物质性的保护为核心展开遗产价值与保护方式的言说,遗产的利用及与遗产相关的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不仅如此,遗产保护组织和机构有鲜明的宗旨、相似的观念和强大的组织能力,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形成的“遗产王国”(Heritage Regime)直接主导遗产保护实践。因此,这一话语是自上而下、以物质为中心、专家主导、从静态的眼光看遗产的。当学者们用“权威化遗产话语”概念时实际上带有反思意味。
这种话语带来如下影响。首先,受19世纪英国建筑保护倡导者罗斯金(Ruskin)的影响,遗产被认为属于建造者及其后世子孙,不属于当代人,当代人必须将遗产原封不动地传给后代。这意味着要将这些物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中抽离出来,在“保存原状”的原则下限制社会大众与它们产生联系,忽略了它们与民众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其结果是,遗产“活起来”面临诸多限制—静态保护的代价由遗产地民众承担,他们却很少能分享遗产保护带来的红利,由此造成了所谓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其次,遗产保护运动表现出“物质至上主义”和对“表象”的偏爱,遗产的内涵与价值常常被忽略,使得人们面对的是大量没有情感的遗产。
再者,建构了遗产专家的权威身份。遗产保护领域日益成为遗产专家主导、围绕物质遗存开展“科学保护”的封闭领域,与遗产密切相关的民众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遗产保护专家的“思维共同体”(thinking Collective)形成的“思维模式”屏蔽了其他的声音。
最后,从跨文化角度看,西方遗产管理模式居于霸权地位,其他文化对遗产的理解方式被边缘化,全世界遗产保护模式趋于一元化,洛文索尔(Lowenthal)将其称为“遗产十字军东征”。
三、“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的相关研究与争鸣
(一)相关研究
由于西方遗产管理模式在过去几十年间已经推广至全世界,“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所分析的现象在许多国家广泛存在。将这一概念用于遗产研究主要有两条路径:基于话语的文本分析和基于实证的人类学方法。
首先,学者们采用批评话语分析方法,揭示遗产政策是如何表述和建构的。史密斯采用批评话语分析方法分析了《威尼斯宪章》、《世界遗产公约》、《巴拉宪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这些公约、宪章是现代性的产物,它们代表着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话语,建构了遗产专家权威,认为古迹具有内在的价值,体现了西方的叙事。沃特彤等分析了《巴拉宪章》,指出尽管该文本中加入了“社区参与”的表述,但是其主要意义指向仍然是“保存原状”(Conserve as Found),这正是“权威化遗产话语”的特征之一。沃特彤2010年出版的专著还分析了“权威化遗产话语”对英国遗产政策的影响。其次,法律话语、历史文本、媒体报道等文本也进入了学者的研究视野。有学者从法律话语角度分析了“权威化遗产话语”对各国遗产法律的影响,认为目前的遗产法律需要改革,还有学者呼吁中国批评话语分析学者介入遗产话语研究,促进本土遗产话语多元化。部分学者分析了山东省上九山村的相关新闻报道,揭示了该村向旅游地转变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博弈过程和运作策略。
人类学视角的遗产研究大多通过田野调查揭示遗产地居民对遗产的认识与理解,及其与权威化遗产话语之间存在的差异。例如,世界遗产福建土楼居民的话语与官方话语存在差异,当地遗产保护实践受到了“权威化遗产话语”的影响。有学者分析了元阳梯田原住民的遗产话语,揭示社区居民遗产话语的多元性与“权威化遗产话语”的单一性存在差异。还有学者通过人类学调查呈现其他遗产话语与遗产实践方式,如东亚、东南亚地区的民间信仰活动对物质遗存的态度与遗产保护者持有的态度明显不同。
(二) 相关争鸣
近年来,有一些学者指出,应该根据遗产实践的具体方式丰富对“权威化遗产话语”概念的理解。有学者分析了英国的遗产规划部门的文件,发现“权威化遗产话语”可以和其他话语一起应用于保护规划文件的制定,遗产保护不再被看作是原封不动的保护,而被表述为催生改变的活化剂。作者指出,尽管规划部门与遗产密切相关,但其话语有独特性,与现代遗产保护话语有差异,因此“权威化遗产话语”中也存在不同的小类 (Sub-AHDs)。“权威化遗产话语”不宜被理解为单一的、不变的话语,有许多其他话语与这一话语竞争、共存。因此,我们有必要以一种新的方式理解遗产领域的“权威化遗产话语”,认识到权威化遗产话语的表述方式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于变化之中。
鲍里斯认为,在当代遗产保护实践中,权威化遗产话语已经逐渐被基于价值的遗产表述所取代。受此影响,在遗产评估与管理中,遗产保护者对遗产的社会、文化价值开始有所考虑,然而基于价值的遗产保护路径仍然偏重遗产的物质性。他认为,以上两种遗产保护路径都有缺陷,造成了过去和现在的割裂,遗产并非只属于过去,也与现在的人们产生直接的联系。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活态遗产”路径,重视遗产在当代的活态利用。
总体来看,在遗产这个场域中存在多种话语,除了居于主导地位的权威化遗产话语外,还有其他话语与之竞争;遗产保护机构与规划部门等不同机构尽管都深受权威化遗产话语的影响,但是它们在对遗产的表述与认识上也存在差异。
四、“权威化遗产话语”思想对国内遗产研究的启示
首先,遗产研究有必要拓宽视野。考古学、建筑学等学科聚焦于遗产的物质形态,客观上回避了从人本角度探讨遗产超越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的文化价值。遗产研究涉及的问题包括遗产是什么、为什么要保护、为谁而保护、由谁来保护、如何保护、保护到何种程度。倘若仅仅聚焦于物来探讨遗产,往往围绕“如何保护”开展研究,对于为什么要保护、为谁而保护、保护到何种程度等问题则探讨不足。由于对各类利益相关方与物的联系探讨较少,遗产保护成为一个见物不见人的狭窄领域,存在脱离民众的风险。未来有必要克服研究视角的局限,从不同角度丰富人们对遗产的理解。
其次,遗产保护工作者应当在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互动中丰富对遗产的认识。以自上而下的视角认识遗产固然不可或缺,自下而上理解遗产更有必要。应切实改进遗产调查与价值评估的方法,挖掘民众的记忆与乡愁元素,增进对遗产的社会、文化价值的认识。由于现代遗产保护运动具有重物轻人的特征,某些与遗产密切相关的群体可能被边缘化,需要给予这些群体更多关注。遗产保护者往往认为居住在遗产地的民众对遗产缺乏理解,其实不同的群体对遗产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只不过他们采用了其他表述方式。譬如,中国大运河上的船民及其特有的“船舱文化”是中国大运河作为活态遗产的重要体现,也是运河文化价值的重要部分。
再次,应对遗产利用这一新课题给予更多的重视。对历史名城、古村落、历史街区、工业遗产等活态程度较高的遗产应该更加以人为本。事实上,过去与当下无法割裂,这些遗产既属于过去,也属于当代人,保护是延续遗产价值的有效手段,而非终极目的。遗产处于社会关系中,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让遗产更加以人为本,促进文化遗产与社会大众的连接,使遗产在新时代发挥应有作用是遗产领域的新课题。
最后,应更加重视研究本土遗产话语与实践。“权威化遗产话语”起源于19 世纪末的西欧,自20世纪上半叶以来已被中国吸收、内化,所代表的价值理念影响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实践,遗产的物质载体及其保护被突出强调,精神与文化层面则被当作点缀。与此不同的是,在中国前现代传统中,遗产蕴含的伦理、教化、情感等精神内涵更重要。基于遗产物质性保护的话语为遗产领域跨文化对话提供了基础,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展现中国文化传统对遗产的独特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