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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2014年春节前后,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606件,利用12348法律援助热线解答农民工讨薪咨询5000余人次,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金额2958.15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湖南电视台经视频道、都市频道、湖南工人报、潇湘晨报等多家省级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了全省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情况,社会反响强烈。   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加大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协调力度,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法院、公安、工会、劳动监察、建设、仲裁及各乡镇(街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了部门协同配合的强大合力。如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加强与劳动局、法院、工会、妇联、侨联、残联、信访局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仲裁委和外来人口服务中心设立工作点,指派工作人员对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受理,受到了当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群众的充分肯定。   服务方式上,湖南省法律援助机构力求创新。一是发挥咨询服务的引导功能。如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活动期间还延长“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服务时间,做到周六、周日不休息,全天候24小时保持热线畅通状态,受到了农民工朋友的欢迎。二是坚持快调快赔的工作模式。按照调解优先,快调快赔的原则,在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特别是群体性讨薪案件时,组成专案组,优先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进行处置。如安化县56名农民工讨薪案件,在法律援助专案组的帮助下,仅用20余天时间就成功协调督促用工方年前发放拖欠工资46万元,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三是加大信息技术运用。保靖县等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现代服务平台和工具,为外出农民工提供讨薪、工伤、解除合同补偿等劳资纠纷咨询远程服务,积极联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   为了提高专项行动成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加大现场宣传。积极利用年前赶集、赶圩或重大活动、节日等时间节点,全省共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在人流量大的车站、集市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如长沙市芙蓉区和长沙县分别利用法律宣传日,长沙市芙蓉区的区直部门和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学校等21个单位参加了活动;长沙县有上千群众参加,发放宣传资料达数千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加大走访宣传。各地积极深入厂矿、企业、工地、乡镇开展专项走访宣传活动。如怀化市溆浦县先后深入卢峰镇、龙潭镇、江口镇、桥江镇、低庄镇、双井镇、两丫坪镇等人口集中的乡镇、企业单位、工地共开展集中宣传有12次。岳阳楼区司法局在春节前后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律师、法律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该区综治办已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区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综治宣传的内容。三是加大专项宣传。各地及时沟通协调媒体及广播、电视台,总结报道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成效,长沙市在全市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滚动播出农民工讨薪宣传片,积极引导农民工法律维权;张家界市专门制作了四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题片,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后,赢得广大群众的充分好评。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于3月18日组织省电视台经视、都市频道、湖南工人报、潇湘晨报等多家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法援苍生、与您同行”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情况,全省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