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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计划申报上海市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人员请注意,申报高级经济师对继续教育有要求,目前上海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已经发布,赶紧来了解一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课程安排吧!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公布如下。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每年为30学时,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必修课学时可以抵扣选修课学时)。   (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   三、公需科目培训方式   2024年采取在线直播和网上课件学习为主的方式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同时,对七门基本课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下内训。直播课程的培训由各实施机构负责落实。   四、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包括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课程等。除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内训外,课程仍以直播为主。   (二)选修课   由“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转“创联教育平台”制作并提供网上课件学习课程,供学员自行选修(注意:已付费的网上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请勿选择经济专业课程)。   五、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及学时记录   (一)必修(直播)课程报名   1、学员可自行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培训。(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基础,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每门课程收费标准:240元/人(以上收费均包含教材费)。其他培训按项目通知。   学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2、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有条件组织面授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单位可自行确定培训时间,并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附件四),加盖公章,送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由协会统一安排师资。   (二)选修课程报名   选修课程的报名办法及课程内容等可以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入“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学习进行查看。(报名、学习流程详见附件六)   (三)学时记录打印   全程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记录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在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课程中心身份验证---输入身份证和密码,在“已修课程查看”菜单里面,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生成“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记录”。   六、公需科目课程学时计数   1、知识产权基础安排1天培训,计6学时;   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安排2天培训,各计12学时。   其他课程按报名通知确定的学时数计入。   2、选修课程,按照在线课件实际学时数计入。   七、公需科目培训安排及注意事项   公需科目直播课程报名将于2月19日10点开始,培训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每月不定期开设若干班次,学员可依照个人时间安排,选择报名。课程安排请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看。   在线直播只支持电脑端播放,暂不支持移动端。为保证直播系统能正常运行和观看效果,不推荐使用IE浏览器。建议学员使用笔记本电脑参加学习(摄像头保持常开),为保证正常参加直播课程学习,请学员务必提前打开电脑调试收看。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按实际学时计入本人继续教育记录。(直播课考勤和考核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二)   八、实施机构及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由各个实施机构组织培训,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包括退费、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各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一)必修课   1、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知识产权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63801781、丁老师63802205、韩老师32511211、姜老师63801702、洪老师、62277269   联系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8楼1803室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创新知识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39188196,13761116269、李老师13681845846   联系地址:嘉定区城中路37号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对外培训处(10号楼401室)   3、上海工程师学会(项目管理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53210069、吴老师53820142   联系地址:雁荡路84号2311室   4、上海大学(人工智能及应用)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及电话:   金老师18217464730,56331932、钟老师56331894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中路788号上海大学科技楼816室   5、上海交通大学(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13641974129、62932810,王老师17721428497,周老师18918067853   联系地址:上海交通大学长宁校区(法华镇路535号)主楼511室   (二)选修课   热线电话:4006808008   九、公需科目牵头单位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63801781、丁老师63802205、洪老师62277269   联系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8楼1803室   附件:   一、直播课程(必修课)报名流程.pdf   二、公需科目直播课(必修课)考勤、考核相关规定.docx   三、公需科目直播课(必修课)学习流程.pdf   四、公需科目选修课报名、学习流程.pdf   五、公需科目退课退费申请流程.docx   六、更换发票流程.docx   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单位自行组织报名使用).doc   八、公需科目常见问题解答.docx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