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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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4 06:27:09
2017年度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 25日
第一部分 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一、部门主要职能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区政府的委托,在街道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制能力。
2、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搞好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7、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群众文化体育、科学普及宣传等工作。
8、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和防灾救灾工作。
9、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和居委会(村委会)的意见、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总编制人数 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在职实有人数23 人,其中:行政21人,工勤2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2017年度收、支总计1712.0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8.18万元,增长27.40%,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新增编纂地方志,人员经费等开支增加。
图一: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1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0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二:收入决算结构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1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01万元,占本年支出45.85 %;项目支出927.01万元,占本年支出54.15%。
图三:支出决算结构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2.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8.18万元,增长27.40%。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新增编纂地方志,人员经费等开支增加。
图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345.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25%。其中:基本支出785.01万元,项目支出927.0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惠民项目资金18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辖区3村及四个社区惠民项目的投入,确保辖区居(村)民生活幸福、和谐。
2.城市管理、文明创建项目资金83 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及综合整治工作
3.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37万元,主要成效用于社区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素质教育培训支出等各项费用。
4、党群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党委、人大、政协的学习及活动等支出。
5、安全、稳定工作项目43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辖区安全管理,隐患治理,上访及群体事件的维稳工作。
6、经常性项目支出经费568.01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辖区工作发展,完善服务功能需要。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45.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9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00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1.34万元,支出决算为51.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4%。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63万元,支出决算为68.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61%。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8.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公用经费6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谌家矶街道办事处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为预算的47.9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上缴,因此预算减少。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为预算的100%,比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燃料。其中:燃料费3万元;维修费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接待对象、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长1.11万元,增长43.7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1万元,增长43.7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对象、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上交公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谌家矶街道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1万元,比2016年增加18.47万元,增长38.61 %。主要原因是日常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目标。
以“双万双联”为契机,全面实施企业服务工程。在全面拆迁的大环境下,千方百计完成经济目标。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挑战值目标;完成新增、净增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1户目标;完成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或住宿餐饮企业目标1户目标;招商引资全年完成16.07亿元,超额完成挑战值目标,并及时做好楼宇系统更新、招商项目库收录及更新等工作;预计完成限上商业销售额增长率17%挑战值目标;预计完成限上商业零售额增长率15%挑战值目标。召开搬迁企业进园区合作洽谈会,积极开展重点企业留商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税收工作、零散税收一体化征管工作,确保土地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税收落地率100%、零散税收一体化征管工作完成率100%。实施辖区“非法集资”专项清查行动,先后6次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全街道约800余名群众参与活动。全年,我街未出现“非法集资”相关情况,未有居(村)民因“非法集资”受骗上访等问题出现。
二、全面提速重点工程项目。
轨道交通阳逻线完成谌家矶段所有私房和厂房的拆除,朱家河站点原规划没有,从决定新增此站点到项目拆迁直至2017年底最后通车,开创了武汉轨道交通建设速度新纪录,创造了“谌家矶速度”。江北快速路施工红线范围内共完成签约11.22万方,超额完成绩效目标。平安渠、四季渠改造完成施工断面提交,顺利完成清淤疏浚工作。为轨道交通阳逻线和江北快速路2个市级重点工程提前一年通车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克难攻坚“城中村”改造工作。
为加快长江新城空间更新,在谌家矶统征储备指挥部的指导下,街道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通过多次召开拼搏赶超会、专题调度会,领导包村、分户包干、增派人力,走村进户等方式,加班加点,克难攻坚,完成拆迁量112.28万方,占总体进度的84%;完成年度拆迁面积42.09万方,超额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四、落实法治江岸建设年度目标。
成立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邪教示范街道”活动、“法律进学校”活动、《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培训、无纸化学法用法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30余次。街道、社区、村均聘请有常年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实行派出所、司法所、法律顾问联合开展法律援助、法制惠民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1
全年经济目标
1、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挑战值目标2、招商引资全年完成16.07亿元
已完成
2
提速重点项目
轨道交通阳逻线17年底通车
已完成
3
“城中村”改造
完成拆迁量112.28万方拆迁占总进度84%
已完成
4
法治江岸建设年度目标
辖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已完成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