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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男的陪产假多少天

如果自己的妻子要生育的话,那么大家就应该及时向公司提出陪产假的申请,以此来照顾自己的妻子。那么大家知道浙江省男的陪产假多少天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浙江省男的陪产假多少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二、相关法律规定 《条例》规定,符合一些特定情况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比如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再比如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也可以再生一胎。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浙江省男的陪产假多少天相关知识,浙江的陪产假基本上也是按照十五天的时间来进行,如果说自己是属于晚婚晚育的话,那么这个陪产假可能会达到二十天的时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