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雪球App,作者: 零售金融新视角,(https://xueqiu.com/1569519971/160279378)
9月26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海峰会上表示,银保监会正在制定银行理财的销售管理规定和流动性管理类规则,以及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则。
现有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是在2011年8月颁布、2012年1月开始实施的,但已经过了八九年的时间,现在的理财市场与之前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销售管理规定也需要与时俱进。
过去银行理财在销售的过程中明示或暗示理财产品“保本保息”是很常见的事情,导致很多投资者将银行理财看作和存款一样安全的产品,非常不利于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
理财子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发行了大量新型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今年6月债市走熊之后,很多产品净值下跌,其中多只跌破初始净值1,给投资者敲响了警钟。这对银行理财市场来说并非坏事,对投资者进行风险预警,可以推进产品打破刚性兑付,让投资者对净值型产品有一个更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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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银行在理财销售区将传统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产品区分开来
目前理财子公司产品主要通过母行销售,也有部分理财子公司产品通过他行或互联网平台代销,包括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兴银理财、光大理财等。
各大银行目前在销售理财子公司产品的时候大多比较规范,在电子渠道方面,很多银行都会设置“自营区”和“代销区”,代销区销售的是本行和他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有些理财子公司虽然未设置专门的“代销区”,但是会在产品显著的位置打上“代销”标签,标示出产品发行方是理财子公司。
根据零售金融新视角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发行新产品的13家理财子公司中,在母行电子销售渠道,有4家开设了专门的理财子公司产品“代销区”,分别是、、、,其他银行虽然未设置代销区,但大部分都在显眼的位置标注理财产品为“代销”,或标注理财子公司名称。
整体来看,大部分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能够有效区分传统银行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不过个别银行区分得不是很明显,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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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书中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精准解释
除了让投资者区分传统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产品之外,还需要让其了解净值型产品的意义,尤其是业绩比较基准的意义。很多银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明确指出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实际承诺,有些还会加粗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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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买理财需双录
自助机买理财需独立完成
现在投资者在银行柜台购买理财产品都需要进行“双录”,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若今后引起纷争,可将录音、录像调取出来查证。如果查证发现,银行工作人员给投资者进行本金和收益承诺,最后本金亏损或收益没达到,那么银行也要负一定责任,如果银行工作人员的话语没有问题,则投资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有些投资者到银行网点会通过自助机购买理财产品,这种情况下,根据监管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进行意见性指导,否则要将客户带到理财专区进行购买。
投资者需要独立在柜台购买理财产品,银行也需要做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比如北京某支行网点理财自助机上,指示牌上明确指出:“自助购买理财产品,请您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勿受他人干扰或诱导”,另外还指出“严禁销售人员代客操作购买任何产品”。
大中型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及风险预警方面做得普遍比小型银行更加规范,对投资者的理财教育指导也走在前列,客户会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接受度要更高。小型银行则为了吸引投资,往往会以较高且稳定的收益来吸引投资者,理财产品打破刚兑要滞后于大中型银行。
银行理财销售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各银行应继续加强在销售方面的管理工作,要充分向投资者揭露产品各项信息尤其是风险信息,尽量避免双方今后产生纠纷。 $浦发银行(SH600000)$ $招商银行(SH600036)$ $平安银行(SZ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