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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投资业务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契约、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行的基金交易规则须知,充分了解各基金的情况。

产品名称

开放式基金投资业务

产品优势

收益较稳、规模投资、专业化管理、分散投资风险、流动性强;投资能持续发展的公司以稳健致胜;将多种投资比例相结合,合理运用资金;监管严密运作透明、资金安全有保障;有专家为您理财。中行代办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在我行分理处(含)以上网点办理,便可以直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为您在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适用对象

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流程

1.开立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基金交易资金往来的账户。

投资者在中行代销网点办理基金业务时,必须先开立用于资金清算的资金账户。个人投资者须指定本人长城借记卡所对应的活期储蓄账户作为基金业务清算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活期结算账户作为基金业务清算的专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在认、申购基金时,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交易申请额,即资金交割后,账户余额应按照柜台账户管理规定保留最低账户余额。

2.基金交易账户的开立和销户

基金交易账户是中国银行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在本行进行基金交易的账户。

投资者通过中行代销网点办理基金业务时,必须先开立基金交易账户。该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活动的情况和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如开户时投资者的证件编号缺位、多位、与他人重复,开户申请将被拒绝。办理开户时,银行需留存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的销户时,交易账户内必须无任何基金单位余额或未达权益,同时该账户未被冻结。投资者须到原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投资者办理开、销户手续时,需本人亲自临柜办理。

3.基金账户的申请

基金账户是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投资者第一次办理某只基金的认购或申购时,中国银行做为代销银行,将自动为投资者向该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4.基金认购与申购

投资者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当日,即可申请办理基金的认购或申购。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机构投资者应填写《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5.基金首次认购与申购

投资者购买基金必须符合基金发行公告规定的首次认购或申购的最低限额。投资者在首次购买基金的当日和下一工作日发生的多次购买基金的行为,因交易尚未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因此均视同首次购买。

6.基金赎回

在赎回期,投资者的交易账户中有被确认的基金份额后,才可申请办理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得超过交易账户中的有效可用份额。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机构投资者应填写《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书(单位)》。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时,须选择是否顺延赎回。如选择顺延赎回,在遇巨额赎回的情况时,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延迟至下一交易日执行;如选择非顺延赎回,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在下一交易日不再继续赎回。

个别网点的交易凭证上的连续赎回与非连续赎回字样,与顺延赎回和非顺延赎回意思相同。

柜台基金交易

个人投资者办理柜台基金业务提交的文件

开户 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认购 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申购 交易申请表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赎回 交易申请表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资料变更 资料变更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重要资料变更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基金交易卡
销户 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非交易过户 继承人或捐赠人填写的非交易过户申请(一式两份)
有关法律文件(公证书、司法机关证明原被继承人身份号码的文件、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继承人或捐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继承人、被继承人或捐赠人的借记卡及基金交易卡
受赠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受赠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分红方式选择 提供文件同认购
查询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基金交易卡
撤单 撤单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基金交易卡
原交易回执
登记基金帐号 提供文件同开户
转托管 提供文件同申购
基金转换 提供文件同赎回
定期定额 提供文件同申购

机构投资者办理柜台基金业务提交的文件

开户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银行需留存复印件
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预留印鉴)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交易协议书 ( 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
认购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申购 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购申请表
赎回 加盖预留印鉴的赎回申请表
资料变更 加盖预留印鉴的单位公函
重要资料变更时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销户 加盖单位公章的销户申请表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非交易过户 捐赠方与受赠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捐赠方出具要求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公函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一式两份)
捐赠方及受赠方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捐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分红方式选择 加盖预留印鉴的分红方式选择单位公函
查询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撤单 加盖预留印鉴的单位公函
原交易受托回执
登记基金帐号 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交易凭条)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转托管 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交易凭条)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基金转换 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交易凭条)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网上基金交易

1.为了向我们的客户提供丰富多样和更为便捷的基金理财服务,中国银行推出了网上基金交易系统。您可以通过这一新的交易渠道,足不出户地进行基金交易业务,享受中国银行提供的优质服务。目前该系统可以为您提供以下各项服务: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设置/取消自动再投资、基金代码查询、基金单位净值查询、基金账户余额查询、基金交易明细查询、基金资金账户余额查询等。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①如果您已经在我行办理过基金业务,则可以略过步骤1。

②您在办理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借记卡时,必须选择开通电话银行业务。

如果您已经在我行办理过基金业务,但原先在办理借记卡时没有开通电话银行,则还需到我行柜台办理开通电话银行业务。

③您在进行网上银行开户时,所指定的借记卡必须与在柜台办理基金业务所指定的借记卡一致。如果您已经是我行网上银行的客户。但网上银行的借记卡与办理基金业务的借记卡不一致,则必须用办理基金业务的借记卡再开立一个网上银行账户。

④网上开户的具体流程请登录网银后参看具体说明。

2.新版网上银行交易指南

如果您已经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基金交易账户,需要将该基金交易账户对应的借记卡(资金账户)关联成为网银关联账户,并在新版网上银行中登记基金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

如果您尚未在中国银行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可在新版网上银行内关联一张长城电子借记卡作为基金买卖的资金账户,并通过新版网上银行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功能开立基金交易账户;

如果您曾经通过中国银行以外的其它机构开立过某家基金公司的基金TA账户,则在买入该公司的基金之前,还需在新版网上银行中登记该基金TA账户。

温馨提示

1.撤单

在基金发行期,投资者认购基金后,不允许做撤单交易。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交易允许投资者在当日规定的营业时间内(下午15:00前)办理撤单。撤单需在原交易网点办理。客户必须完全撤单,不允许部分撤回原交易委托。

2.分红方式选择

投资者如果不针对某只基金修改分红方式,则该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默认的分红方式为准。个人投资者提交申请后,银行通过分红方式选择交易为投资者办理。采用此种方法修改的分红方式表示投资者针对已持有的某一只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进行了修改。投资者当天开户、当天办理认购和申购交易,同时即可修改分红方式。

3.交易账户资料变更

投资者要对基金账户的信息资料进行变更时,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若对证件编号或证件类型等重要内容进行变更,须在交易账户没有未被确认的交易时才能办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后,当天不能再对证件编号、证件类型等重要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反之,投资者对证件编号、证件类型等重要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后,当天不能再办理基金交易。

4.冻结与解冻

冻结与解冻包括基金账户和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根据基金契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基金公司(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或部门要求的因司法程序而发生的冻结与解冻业务。银行代销网点不负责办理此项业务。

5.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 将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包括继承、捐赠、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清算、企业破产清算、司法执行,及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认可的其它行为。

银行代销网点只负责接受继承、捐赠、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因导致的非司法原因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文件,并负责将有关文件资料原件以EMS快邮方式邮寄给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因司法程序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统一办理。

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正本),一式两份,一份做为银行留存,一份送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留存。

6.登记基金账号(增开交易账号)

投资者若在其他销售机构已开立基金账户,现想在中国银行办理基金业务,需要首先在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在申请登记基金账号时,个人投资者除应提交开户时所须资料外,还应提供原注册登记机构基金账号及中行交易账号。

7.转托管

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者将其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托管的行为。

投资者办理转托管业务时,应提供转入(出)对方销售机构名称、网点号、原交易流水号及注册登记机构基金账号等详细资料。个人投资者还需要携带与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时相同的证件和资料办理转托管业务。转托管转出必须是对有效基金份额的转出,转托管转出基金份额及转出后剩余基金份额均不得低于该基金最低持有份额,若转出后剩余基金份数低于最低持有份额,则应将剩余份额一并转出;转托管转入时,投资者应首先在转入方开设银行交易账号并完成基金账号的注册登记。

8.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即将基金持有人的某种基金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种的金的服务。

当交易账户为正常情况下,且申请转换的基金必须为基金管理公司规定的可转换基金时,才能进行转换交易。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时,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符合该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要求,同时转出后的剩余基金份额不得低于最低持有份额。如转出后剩余份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则要求一次全部转出,否则转出申请失败。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契约》、《公告》和有关规定,当遇巨额转换时,可以允许投资者选择顺延转换或非顺延转换,或采取由基金公司强制非顺延转换方式。采取顺延转换方式时,做法与顺延赎回相同。

9.代销基金交易卡的补办

个人投资者的基金交易卡毁坏或遗失,应向代销网点申请补办。

10.查询

代销银行销售网点应受理在本网点办理交易的投资者及司法等有权机关的查询申请。投资者在T日进行的基金交易,可于T+2个工作日后,到代销网点进行查询。代销银行网点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三个月以内的联机即时交易查询;超过三个月的历史交易查询,代销机构可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办理。

11. 权益登记

各基金的权益登记规定有所不同,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有关基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