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2日讯(编辑 刘晨)昨日,以2月份征求意见稿为基础修改确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被业内称为资本新规,引发广泛关注。
财联社梳理,与2月的版本相比,《管理办法》修改了部分细节,涉及同业存单、回购质押、二级资本债和地方债等多个方面,整体更为宽松,或将缓解商业银行的资本压力。同时,新规也带来部分利空,如金融机构次级债、回购业务资本消耗量等有所增加,银行表内持有的部分货基和债基或面临赎回。
风险权重再调整, 部分次级债下调50%
《管理办法》通过调整风险权重占比,将对银行在债券配置偏好方面产生极大影响,这将关联到不同券种的供需。具体来看: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仅修改了银行次级债权的风险权重,将商业银行对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次级债权的风险权重从150%下调至100%,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次级债权的风险权重仍维持150%。值得一提的是,风险权重中存在同业存单和金融债等银行债权3个月以上的风险权重由25%提升至40%。
根据广发证券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二级资本工具存量约为3.51万亿元。
广发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刘郁表示,银行二级资本债、银行投资规模较大的同业存单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二级资本债以及3M以上的同业存单相对国开债的信用利差中枢并未出现持续性、明显的上移。这背后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银行尚未开始资产的转换,短期内的变动只是受市场一时的情绪影响;另一方面,风险权重并不绝对性决定债券品种的定价。
刘郁认为,市场依然相信相对性价比,尤其是在高票息资产越来越稀缺的背景下,当商业银行的买入或卖出行为造成某一债券品种估值的下行或上行,其他不受限制的金融机构可能会出于相对性价比的考虑减持或增持这一品种,从而一定程度上抵消影响。
除了次级债,其他品种风险权重《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规定保持一致,企业信用债方面,投资级和中小企业信用债权重从100%分别降至75%、85%。地方一般债风险权重为10%,(2012年版该权重为20%)。
中信证券研究团队指出,截至2023年9月,商业银行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总规模为31.84万亿元,占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规模的43.49%,存量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中商业银行持有比重达到85.39%。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风险权重的下调将导致其风险加权资产降低2134亿,推动整体资本充足率提高9bps,有效缓解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压力,引导未来商业银行更加积极地响应财政政策配置地方政府债券。
资管、回购多层次放宽,被动型债基或更受青睐
资管产品的管理方面,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管理办法》放松了对独立第三方的认定。
《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采用穿透法计量资管产品风险加权资产时,商业银行所获取的基础资产信息能够被独立第三方确认。“独立第三方”是指应独立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的其他机构,如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
另外,第三方的认定及计量规则方面新增要求。首先,第三方应至少满足以下标准:(1)商业银行能够从第三方获取其用于计算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充足信息;(2)第三方的计量频率应至少与商业银行财务报告的频率相同;(3)第三方为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4)第三方的计量结果应经外部审计,且审计结果合格。
其次,第三方应采用权重法计量资管产品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且应计量资管产品基础资产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在需要计量信用估值调整风险时,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等于1.5 倍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与交易对手风险权重之积。
中信证券研究团队评价,风险规则重塑后,根据资管产品的可穿透程度不同,资管产品的账簿分类或者资产计量方法可能会出现变化,或将导致风险加权资产规模略有上升。被动债基和债券ETF由于投资组合和策略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因此资产穿透的透明度较高,可能可以适用LTA法减少资本占用,未来银行配置规模或将继续上升。
针对此部分条款对投资方面的影响,兴银理财投资研究部相关人员表示,在资管产品投资上银行或将更加偏好:一是底层资产信息披露较为透明的资管产品;二是指数类债基或投资品种单一的债基。
《管理办法》对回购交易所涉及的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调整颇多,根据国金证券首席分析师樊信江的研报整理,首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合格质物的剩余期限短于风险暴露剩余期限的,若交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质物的补充、置换机制,能够确保风险暴露剩余期限被完全覆盖的,不视为存在期限错配。
另外,合格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中,在信用衍生工具部分新增了信用违约互换、信用保护合约、信用保护凭证,丰富了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种类。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回购交易是隔夜的,或风险暴露和质物都是逐日盯市和逐日调整保证金”,则质物质押的风险暴露可适用 10%的风险权重,而《管理办法》将这一规定放宽至 7天(含)以内。交易对手为符合条件的核心市场参与者,则质物质押的风险暴露可适用 0%的风险权重。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多边开发银行新纳入核心市场参与者的范围。
资本压力缓解,二级资本债供给压力有望减轻
国信证券分析师王剑表示,对部分资产的信用风险权重进行了调整,可能会对银行的投资行为产生一些影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风险权重调整仅是影响银行投资行为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因此资本新规的影响不宜夸大。
中金公司研究团队认为,总体来说,资本新规正式稿相较征求意见稿边际放松,有助于缓解银行的资本压力。当前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等仍依赖银行的相应配合,资本新规正式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银行在资本方面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相关信用利差的压缩。此外,资本新规明年初正式施行,权重法下部分风险权重的调降以及对实施资本计量高级办法银行风险加权永久底线要求的放宽,均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振形成利好,有助于缓解当前由于四大行将在2025年初面临TLAC监管所带来的银行二永债的供给压力。
兴银理财投资研究部相关人员认为,资本新规正式稿整体有利于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升,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稿也更偏友好。一方面,利好银行传统业务,如个人住房按揭贷、地方政府一般债、高等级企业信用债及上市主体、投资级金融机构债等。另一方面,利空3个月以上NCD、商金债,利空金融机构次级债,回购业务资本消耗量有所增加,表内持有的部分货基和债基面临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