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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于2×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A公司2×20年度财务报表由汇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明星会计师事务所于2×21年上半年接受委托审计A公司2×21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甲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明星会计师事务所还首次接受A公司下属若干子公司委托,审计A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各自的2×21年度财务报表

(1)

质疑:I银行账户资金因诉讼被冻结可能表明S3公司存在预计负债错报及财务报表未充分披露的风险,审计项目组未予以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向S3公司管理层了解诉讼发生的背景,获取与诉讼相关资料及法律意见书,据此分析S3公司在2×21年12月31日是否存在预计负债,如有,建议S3公司管理层计提相应的负债,并关注期后案件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关注S3公司财务报表中是否充分披露相关受限资金及在附注中披露未决诉讼。

质疑:针对J银行存款中存在的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未达账项,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银行存款余额和相关交易发生额的财务报表错报风险。

改进建议:获取S3公司员工借用备用金的授权审批程序,检查销售经理借用备用金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访谈S3公司管理层和销售经理,了解该备用金借支的原因、用途和具体使用情况,以确定该金额是否为S3公司少计的成本费用或应确认的应收款项,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同时调减期末银行存款余额。

质疑:企业多次借出资金而未登记日记账,可能存在交易价格不公允或资金被无偿占用等内控及舞弊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访谈S3公司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及资金拆借的授权审批程序;检查K银行对账单中大额资金往来,关注资金往来是否以真实、合理的交易为基础,是否存在关联方或隐性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舞弊行为;如为关联方资金借出,检查关联方交易是否充分披露;对于影响财务报表错报事项应建议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就该事项与管理层及治理层沟通。

(2)

质疑:N产品2×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账面余额较2×20年12月31日大幅增加,2×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账面余额已超过2×21年全年销售额,而S3公司所生产的N产品销量、毛利率在2×21年大幅下降,在2×22年仍有下降的趋势,且2×21年平均毛利率仅为2.4%(2×20年毛利率为20%),均显示N产品在2×21年末很可能已发生跌价损失,审计项目组未予以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建议S3公司结合N产品价格变动及产品预期销售情况等因素,对N产品实施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如测试结果显示该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应建议S3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质疑:O产品在2×20年仅少量销售,2×21年未实现销售,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产品库龄及产品状况,以分析其是否存在跌价损失。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还应对第三方保管的O产品的存货状况进行函证;对S3公司在当地委托的第三方仓库,可以实施存货监盘程序,在监盘时关注O产品的状况;获取S3公司编制的存货货龄分析表,获取O产品的货龄;建议S3公司结合O产品货龄、存货状况及产品预期销售情况等因素,对O产品实施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如测试结果显示该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应建议S3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质疑:客户退货产生的P产品存货盘点差异可能表明S3公司2×21年度收入、成本及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确认存在错报,同时由于质量问题退货产品可能存在期末跌价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应检查与该客户签订的P产品销售合同中对退货条款的具体约定,判断客户退货导致的存货差异是否存在收入、成本及财务报表项目错报,如存在错报,建议审计进行调整;如有必要,检查P产品同类销售合同,评估2×21年度在确认收入时对退货率估计是否合理,如存在不合理,应建议S3公司重新估计并对收入及财务报表项目错报进行必要调整。同时关注管理层是否对P产品进行期末计价测试,评估是否存在错报,如必要,建议进行相应审计调整。

质疑:L原材料系专门为生产Q产品而持有的材料,其期末价值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比较为基础加以确定,Q产品在2×21年末的现状是生产的产品按次品销售,产品售价低于成本,不应仅凭预计未来技术改进后Q产品毛利率预计可能达到50%的说法认定L原材料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改进建议:应以2×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最可靠证据估计的按照目前工艺生产的Q产品售价为基础,计算L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是否应对L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关注期后S3公司对Q产品生产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对于2×2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Q产品的售价变动,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2×21年12月31日L原材料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应考虑其影响。

质疑:T公司的控股股东为A公司的前员工,与S3公司存在“隐性”关联方关系;且M原材料专门用于生产的产品已被替代,其销售价格仍远高于其账面成本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存疑,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充分评价T公司购买M原材料的商业合理性及价格公允性,并实施“延伸检查”程序,例如:了解T公司采购M原材料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访谈T公司的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T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观察其生产经营场地,了解T公司采购的M原材料的用途、去向和最终销售情况,实地查看T公司相关原材料的库存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