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 百科生活
-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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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4 09:34:23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天津市学生体育协会
二、比赛地点
待定。
三、比赛时间
待定。
注:逢每周六、日及节假日举行。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比赛组别设置
男子甲组U16-18: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男子乙组U13-15: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男子U12组: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男子U11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男子U10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男子U9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男子U8组: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男子U7组:2017年1月1日以后
女子甲组U16-18: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女子乙组U13-15: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女子U11-12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女子U9-10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女子8岁以下组:2016年1月1日以后
五、参赛资格
1.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队员需具有该校(同一个学校)学籍证明。参赛队伍以各区体育局业体校、市青训基地、青训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队伍所有参赛球员必须完成2024年度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的注册工作并只能代表注册所属的业体校、市青训基地、青训俱乐部参赛。
2.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组别:男子甲组U16-18、男子乙组U13-15为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可申报技术等级的年龄段组别。女子甲组U16-18、女子乙组U13-15为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可申报技术等级的年龄段组别。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赛:
a.具备天津市户籍,须在天津有历史注册记录(往年球员注册状态显示为“已备案”)并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完成2024年注册。
b.具备天津市学籍,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2023年度球员注册工作并完成2024年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的注册工作。
c.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的,必须提供天津市学籍,且所属学籍为同一学校。
(2)报名球员需要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供天津市户籍(必须为户口本)复印件或天津市学籍(学籍卡加盖学校公章),材料内容必须清晰明确,天津足协将严格审核各参赛队伍上报材料,并向权威部门核实户籍和学籍,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相关球员、俱乐部、学校进行顶格处罚,情况严重者直至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和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资格等相应处罚,取消相关参赛单位参加天津足协组织的青少年足球赛事参赛资格等。
(3)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组别按照2022年中国足协最新颁布的足球字{2022}286号文件通知《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规定》、《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细则》、《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如中国足协在2024年发布运动员等级管理新规定,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3.男子U12组、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设置精英组和希望组两个组别比赛。
(1)男子U12组、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在2024年第三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天津赛区)中获得精英组前六名和希望组前两名的八支队伍具备本次赛事精英组参赛资格。女子U11-12组在2024年第三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天津赛区)中获得希望组前八名的队伍具备本次赛事精英组参赛资格。
(2)精英组比赛不安排后续参赛队伍递补,精英组报名队伍按球队数量进行单循环比赛。
(3)精英组和希望组有一组别不成立,将不进行分组比赛。
(4)精英组每次比赛排名最后两名的队伍降入希望组,希望组排名前两位的队伍升入精英组。
4.赛制及报名人数:
(1)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11人制比赛,男子甲组U16-18、男子乙组U13-15、男子U12组: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守门员教练1名、队医1名、球员人数16-24名。
8人制比赛,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守门员教练1名、队医1名、球员人数12-16名。
(2)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11人制比赛,女子甲组U16-18、女子乙组U13-15: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守门员教练1名、队医1名、球员人数16-24名。
8人制比赛,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守门员教练1名、队医1名、球员人数12-16名。。
(3)男子U12、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最多可报四名低一年龄段球员。
(4)球队主教练需持有C级以上教练员证书,守门员教练、助理教练需持有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以学校代表队报名的参赛球队,可暂时适当放宽对教练员的要求。在处罚期内的教练员不能报名本次比赛。所有报名参赛的教练员不得兼职赛事裁判员,如有违反,取消该队成绩。
5.本次比赛的所有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的报名球队数量、队伍成绩、弃权情况等将严格按照《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评估实施细则》进行打分,并纳入2024年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考核内容。
(1)基地队伍报名时必须注明清晰所属基地,禁止基地与基地或俱乐部联合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并在基地评估时减分暨扣除经费。
(2)基地队伍比赛成绩将作为具备基地资格的重要依据,成绩不佳的基地将会被取消基地资格。
(3)各市青训基地报名球队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无故弃权的球队,经查实,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并在基地评估时减分暨扣除经费,并禁止参加后续天津足协组织的比赛,由各球队领队及教练员承担相应责任。
6.每名球员只能代表同一个年龄组的同一支球队参赛,各队伍之间关于运动员的代表资格发生争议时,组委会暂不接受该争议运动员报名,在报名有效时间内,由学校与俱乐部(或市青训基地)双方商议后并出具代表证明方可报名。
7.所有参赛球员保证报名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参赛球员与真实信息不符,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8.报名队伍数量不足三支(含三支)的组别将不设立该组别比赛。
9.同一报名单位最多报名同一组别两支队伍。
10.男子甲组U16-U18、男子乙组U13-U15、女子甲组U16-U18、女子乙组U13-U15参赛队伍不能出现无故弃权情况,如无故弃权,影响整体赛事完赛,将取消弃权球队本次比赛成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弃权队伍自行承担。
六、必须参加本次赛事的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名单
天津市北辰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红桥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天津市红桥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和平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于根伟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河东区五十四中学基地)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津南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南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西青区体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河西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河北区业余体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滨海新区体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于根伟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河北区金沙江小学基地)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中体奥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宁河腾飞足球俱乐部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鹏程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河西区土城小学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于根伟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南开区中营小学基地)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瑞云泓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市红桥区天健足球运动俱乐部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杨程足球运动俱乐部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恒骏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瑞龙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搏悦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烽火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天津大吉利万利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七、报名须知
1.各报名参赛单位可以登陆天津市体育局官网,天津足协官网,天津足协微信公众号下载《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 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1)、《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 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报名表》(附件2)。
2.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球队将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由区足协签字盖章并备案,将电子版(PDF版)上传到足球中国”APP,纸质版材料交到天津足协一楼办公室。
3.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必须完成足球中国”APP上的报名流程,使用手机登录“足球中国”APP进行网上报名注意:
(1)球队名称填写清晰,按照参赛单位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注册名称填写。
(2)所有报名队员必须上传近两月内电子证件照片,对于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直接驳回,造成个人、队伍无法参赛的情况由各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3)所有报名教练员必须上传等级证书。
(4)足球中国”APP上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球队保险凭证、承诺书、服装照片等,并确保真实有效。
(5)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的队伍需上传所有队员学籍证明(同一学校),以业体校、市青训基地、青训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的队伍需上传所有队员注册证明(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注册截图)。
(6)各参赛球队按照在足球中国APP中对运动员和教练员、领队、队医的报名参赛相关要求上传其他材料。
4.各参赛球队所有报名人员(球队官员、球员)应自行负责本次比赛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和外科手术等,险种应当为足球比赛相匹配适应的险种)以及财产保险(如有)的投保及理赔费用和工作,有效期须包含赛事时间,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均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八、竞赛办法
1.各组别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赛制
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男子甲组U16-18、男子乙组U13-15、男子U12组采用11人制比赛办法。
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采用8人制比赛办法。
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女子甲组U16-18、女子乙组U13-15采用11人制比赛办法。
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采用8人制比赛办法
3.比赛时间及比赛用球
(1)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a.男子甲组U16-18:5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90分钟、上下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b.男子乙组U13-15:5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80分钟、上下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c.男子U12组:5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60分钟、上下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d.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4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e.男子U8组、男子U7组:4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
a.女子甲组U16-18:5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90分钟、上下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b.女子乙组U13-15:5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80分钟、上下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c.女子U11-12组:4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d.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4号室外标准用球。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小组赛名次决定办法
(1)若比赛双方常规时间内打平将直接进入点球决胜(5+1),不设立加时赛。
(2)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若比赛双方进入点球决胜则胜者得2分,负者得0分。点球决胜进球数不计入总进球数。
(3)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4)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小组赛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e.积分相等队小组赛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f.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5.11人制各参赛队伍在比赛进行时允许进行3次换人,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全场最多替换5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替换上场,未在替补名单中的运动员不得替换上场。8人制各参赛队伍在比赛进行时允许进行3次换人,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全场最多替换8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替换上场,未在替补名单中的运动员不得替换上场。
6.比赛服装
(1)各参赛球队须准备颜色不同(每场比赛默认服装颜色为主深客浅)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运动员必须穿带足球鞋(人造草比赛用鞋为平底碎钉足球鞋,天然草比赛用鞋可为AG足球鞋)和护腿板。
(2)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比赛上衣背后应印有该球员名字,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3)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4)场上队长须佩戴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7.替补席和技术区域
(1)只有符合报名要求及资质的球队官员和在本场首发和替补球员名单中的球员有资格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区域,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所有替补席人员必须统一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有明显色差区别的服装装备。
(3)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从四官席面向球场)左侧替补席。
(4)参赛队报名的领队比赛时应在替补席就座,管理替补席秩序是参赛队领队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都将可能追究参赛队领队的管理责任。
(5)替补席和技术区域严禁吐痰、吸烟(包括电子烟,请同时遵守体育场有关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
(6)每场比赛进行中,替补席只能有1人(球队官员)站立指挥比赛。替补席不可使用三脚架等器材。
(7)因红牌、黄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球员、球队官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
九、相关规定与处罚
1.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赛事赛风赛纪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2.执行国际足联、亚足联及中国足协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3.所有带队到场参赛的教练员、守门员教练、助理教练、领队、队医必须与秩序册内报名人员一致,不允许更换人员或代替入场的情况。
4、如在本次比赛队伍中球员出现假年龄、假身份证及上场队员和秩序册名单不符一经发现取消报名球队全年比赛资格,教练员执教资格。
5.如在审核中发现教练员证书造假,将暂停一年内教练员带队参加天津足协今年举办的全部赛事的资格并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等级教练员资质认证材料涉假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6.各参赛队伍必须配备医药箱方可进场比赛。
7.各参赛球队所有报名人员(球队官员、球员)应自行负责本次比赛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和外科手术等,险种应当为足球比赛相匹配适应的险种)以及财产保险(如有)的投保及理赔费用和工作,有效期须包含赛事时间,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均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8.检录要求
(1)每场比赛前40分钟教练员按照报名表上的球衣号码正确地填写上场球员名单,所有队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检录处检录后入场。
(2)秩序册上该队报名的领队、教练员、管理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检录后方可进入场地。
(3)检录后按照比赛场地编号进入比赛场地。
(4)各球队必须保证场地卫生,赛后的矿泉水瓶及垃圾组织队员带走,教练员禁止穿拖鞋及无袖背心进入比赛场地,教练员严禁在比赛场地吸烟。
(5)参赛队员队服号码须与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和球员在足球中国APP中报名时号码一致,如号码不符将被禁止进入场地参加比赛。
9.无故弃权和球员资格问题
(1)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球队比赛资格。出现资格问题球队,全部比赛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同时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赛事赛风赛纪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2)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等尚未被允许参赛的球员,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3)参赛球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弃权比赛,必须在开赛前一天之前提交书面申请(俱乐部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赛事组委会在开赛前一天不再接受参赛队伍的弃权申请,违反以上条件弃权的队伍将按照无故弃权处理。
(4)超过比赛开球时间15分钟,参赛球队有以下情况,视为本场比赛无故弃权:
a.8人制比赛到场球员少于5人,11人制比赛到场球员少于7人。
b.报名的球队官员无人到场。
c.其他造成不具备开球条件等情况。
(5)无故弃权的处理
如参赛球队出现无故弃权情况,将取消该队本年度天津足协青少年足球赛事参赛资格。无故弃权一场比赛取消该队全部成绩。淘汰赛阶段取消录取名次,下一名次依次递补;未进入到淘汰赛的球队不予递补。
10.黄牌、红牌
(1)同一名球员累计2张黄牌,则顺延停赛1场,停赛后该球员黄牌数不再累计。
(2)一场比赛,同一名球员被出示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1场,停赛后该球员红黄牌数不再累计。
(3)一场比赛,球员被出示1张黄牌,而后该球员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顺延停赛1场,黄牌继续累计。
(4)因红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球员、球队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上述人员若不执行此条款,裁判员可中断比赛令其离开,如当事人不服从管理造成比赛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恢复,该当事人及所属球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十、奖励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三名,不足4队(含4队)的组别减二录取。男子U12组、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男子U8组、男子U7组、女子U11-12组、女子U9-10组、女子8岁以下组,分别按照精英组和希望组两个组别录取名次。
十一、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各参赛单位要填写《2024年天津市“足协杯”男子 女子青少年足球冠军赛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加强赛风赛纪管理,展示足球发展正能量,参赛俱乐部要承担管理己方工作人员和家长的责任,一旦有违反赛风赛纪行为将严肃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关于加强青少年赛事赛风赛纪管理的通知》严肃处理。
十二、抗议
1.本规程中抗议是指针对直接影响比赛事件和违反本规程行为进行的抗议。
2.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并发布处理结果。球队提出抗议应该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和视频资料提交给当场比赛的比赛监督。
3.如果向组委会提出没有事实依据的或者不负责任的抗议,纪律委员会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4.当该场比赛结束24小时后,所有在此条款中描述的抗议都将不被受理。
十三、因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造成无法进行比赛,组委会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补充权归组委会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