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机构设置
- 百科生活
-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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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4 08:41:29
广西特检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全院日常行政事务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公文处理、上传下达、会议组织、接待、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单位发展改革等重大事项、重大事务进行政策研究,牵头组织撰写、审核和修改重大材料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32238
(二)人力资源部
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工资绩效、人事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管理;负责有关人员任免、考核、培训、招聘、调配、退休、职称评聘、岗位设置、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16689
(三)党群纪检部
负责全院党建工作;负责信访、工青妇、退休、人口管理、军民共建、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和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院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客户满意度的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57332
(四)财务部
负责全院财务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全院的预算管理;负责全院各类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院收费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负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15299
(五)质量安全部
负责全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运行;负责全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机构核准、资质认定、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QHSE认证工作;负责受理并组织处理质量投诉;负责全院检验技术档案、人员技术档案、检验专用章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检验综合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员检验检测资格取(换)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安全隐患,协助安全监察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委托开展的事故技术分析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质量安全的业务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06977、5308988
(六)科研技术部
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全院科研发展规划调研、制定及执行等;负责全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的政府采购汇总、论证等相关工作;负责能力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的管理工作;负责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技术能力验证比对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50822
(七)业务发展部
负责检验市场调研及分析,编制市场营销战略,组织拓展检验市场;负责全院年度检验业务目标的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检验业务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检验业务的统计、分析及规划等工作;负责检验业务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客户网上办事系统的使用管理;负责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检验业务工作的沟通协调;负责检验检测分包业务的组织管理;负责检验业务辅助工作的管理;负责全院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业务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03319
(八)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办公设备、机动车辆、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和工具耗材的采购、验收、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的组织验收、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设备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期间核查方法、内部校准方法等工作;负责校准实验室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全院基础设施、后勤服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公共机构节能及节能统计工作;负责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27311
(九)高新技术研究中心
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检验检测高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高新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编制相关体系文件,为检验检测工作提供高新技术支撑;负责高新技术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总工办
负责全院检验检测技术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检验检测技术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负责全院检验案例管理工作;负责院技术委员会组织管理和技术问题的仲裁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的会审工作;负责人员检验检测资格考核、能力确认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902566
二、检验业务部门
(一)电梯事业一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承担电梯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30272
(二)电梯事业二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承担电梯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32298
(三)起重机械与游乐设施事业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场(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承担电梯、起重机械(不含“两工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27776
(四)机电与建筑工程机械检验中心
承担授权检验范围内“两工地”起重机的委托检验;承担大型建筑钢结构、轨道交通设备、舞台设施、桥梁设施、航空设施、钢筋混凝土、机械装备及铝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承担其它机电类设备、设施的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30273
(五)工业锅炉安全与节能事业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锅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负责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其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工作;负责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及节能审查工作;负责安全阀校验和阀门校验、维修等工作;承担各类锅炉的委托检验、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14508、5316669
(六)电站锅炉安全与节能事业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锅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承担各类锅炉的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11660
(七)压力容器事业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负责进出口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检验;负责气瓶制造监督检验;承担各类压力容器的委托检验、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32908
(八)压力管道事业部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性能检验;承接各类压力管道的委托检验、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作业指导书;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12882
(九)车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授权检验范围内汽车罐车(含低温罐车、罐式集装箱等)罐体、常压罐车罐体、特种气瓶等设备的定期检验及其阀门类安全附件的校验;负责车用气瓶安装监检;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14321
(十)危险化学品设备事业部
承担危险化学品容器及其包装物、金属材料、粉尘等委托性业务的开拓和检验工作;承担相关设备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 5330237
(十一)特种设备管理咨询与培训中心
承担特种设备相关培训业务;承担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等咨询服务;承担全院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负责对各分院相关业务的指导;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27500
(十二)崇左办事处
负责崇左市区授权检验范围内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场(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承担电梯、起重机械(不含“两工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检验业务的受理和检验报告发放、统计工作;负责与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检验业务工作的沟通协调;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7955937
(十三)碳排放检测与核查技术研究中心
负责碳排放检测、核查业务;负责碳管理与交易咨询、绿色低碳评价工作;负责节能低碳政策、标准、技术研究以及规划工作;负责节能低碳的评估、诊断等技术服务;负责环保、能源物质(锅炉介质、燃料及灰渣等)检测及分析;负责相关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体系相关文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14324
三、各分支机构
负责本分支机构的党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相关研究工作,接受委托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节能测试、安全评估、许可鉴定评审、人员培训及相关设备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接受区院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柳州分院 :0772-2814080、0772-8811172、0772-2801367
桂林分院 :0773-3133136、0773-3131277
梧州分院 :0774-6013231
北海分院 :0779-3966731、0779-3966751
防城港分院:0770-6102983
钦州分院 :0777-5988321
贵港分院 :0775-4356613
玉林分院 :0775-2835995
百色分院 :0776-2852159
贺州分院 :0774-5669220、0774-5268811
河池分院 :0778-2283467、0778-2112872
来宾分院 :0772-42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