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生活 > 正文

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博罗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第三号)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于2022年9月召开十四届第34次会议,强调要处理好审计与整改的关系,要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跟踪,确保问题真改实改,见底到位。县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并对加强审计整改作出指示,要求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履行监督职责,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派出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对年度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整改工作成效 (一)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党组(班子)等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审计指出问题。 (二)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督促,狠抓整改落实。县审计局积极整合审计资源,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加强现场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整改台账和执行“挂销号”管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向各相关单位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强调审计整改的必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对如何整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认真核查审计整改证明材料,汇总审计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截至2023年8月底,《2021年度博罗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79个问题91个事项中,81个事项已完成整改,10个事项未整改或正在整改中,整改率89.0%。未能完全整改原因是:有些问题相关单位已启动整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目前相关责任单位正在按程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部分整改事项较为复杂,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研讨,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有些属于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通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7,263.61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3,841.78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3,421.83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3,102.60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5,872.09万元。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财政局2021年有78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311.78万元,未按规定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的问题。由于县财政局仍然按照原有的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执行,由县财政局根据预算单位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核实项目进度后拨付资金,在项目未完成进度或预算单位未及时请拨资金的情况下,会产生资金下达不及时的情况。2022年度,县财政局仍有242笔上级转移资金73,817.90万元未在收到后30日内下达给有关部门。 2.关于空转虚增财政收入19,579.56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部门已加强规范财政收入的管理。 3.关于部分非税收入55,680.99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内,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截至2022年6月底,上述款项已全部缴入国库,但是2022年县财政局仍存在未及时将收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4,308.79万元及时缴入国库。 4.关于县财政局收回的归属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8,493万元未及时盘活使用,影响了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益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1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清理实有账户资金。2022年1月,我县财政局对全县预算单位进行了新一轮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各预算单位已逐步向财政缴回存量资金,截至2022年8月,共清理存量资金24427.53万元并按要求拨付使用。下来,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清理力度,及时盘活存量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账户。 5.关于县千亿级产业园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4宗项目2021年度专项债券资金19,453.47万元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的问题。截至2022年5月底,上述资金已使用完毕,形成实物工作量。 6.关于龙溪街道办事处对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智能终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和工程进度审核不严,导致提前支付工程款450.84万元的问题。此笔款项已于2022年8月按实际进度抵扣完毕。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1)关于横河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19个预算单位2021年有52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因项目进度慢等原因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金额7,925.31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等单位采取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但是,2022年仍存在此类问题,全年共有206笔资金执行率低于50%,涉及68个预算单位,未执行金额52,436.84万元,35笔资金执行率为0%,涉及未执行金额4,233.23万元。 (2)关于县科工信局未及时申请拨付150家企业“新升规”县级配套奖补资金945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科工信局于2022年6月向县财政局申请此笔资金,10月财政资金到位,县科工信局已将资金拨付相关企业。 (3)关于部分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622.05万元的问题。 一是县公路事务中心将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264.8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占用的资金已归还。 二是县委政法委和公庄镇、石坝镇、福田镇等3个镇所属村委使用维稳经费、政法委打击经费等专项资金253.10万元用于发放工资等。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委政法委已加强和规范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三是县水利局将东江大堤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经费、河长制专项资金97.41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目前县水利局已按规定逐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四是县移民办对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多发放直补资金6.72万元。截至2023年3月底,上述多发资金已追回。 (4)关于部分单位截至2021年底结存资金1,352.94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中央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641.48万元结存于单位专户。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6月将结存资金上缴县财政。 二是县移民办追回2018年前多发的移民后扶直补、房改补贴等资金588.28万元结存于单位基本户。县移民办已于2022年9月将结存资金上缴县财政。 三是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国民体质监测资金、全域旅游经费等6项以前年度专项资金123.18万元结存于单位基本户和专户。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于2022年2月使用部分项目资金29.58万元,其余款项93.6万元已上缴县财政。 (5)关于县公路事务中心、县直属机关幼儿园等5个预算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2,696.99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及相关预算单位加强和规范对预算资金的管理,2022年度无出现类似的现象。 (6)关于县科工信局对博启梦工场企业众创空间项目孵化器二期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1月,被挪用的资金已追回,并按规定重新使用。 (7)关于4个单位部分非税收入3,346.29万元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自然资源局未征收园洲镇桔龙村桔龙地段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815.10万元。2022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征收上述出让价款。 二是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未收缴龙溪街道办2020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垃圾处理费705.79万元。龙溪街道办已按要求于2022年8月将上述垃圾处理费上缴县财政。 三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收未收2021年度16宗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64.66万元。截至2023年7月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收取上述16宗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四是县水利局应收未收2021年度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260.74万元。截至2023年5月底,县水利局已将上述应收未收款项收缴完毕。 (8)关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应收未收2021年度28宗项目质量检测费用19.7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10月底,上述应收未收款项已收缴。 (9)关于县公路事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拖欠31宗工程款36,092.41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两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同时加快资金请拨力度。 (10)关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超标准结算检测劳务费64.19万元的问题。2023年1月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按合同标准,重新核算并支付检测劳务费。 (11)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对薇甘菊防治项目施工监督把关不严,施工方违反合同约定,少用药剂1.99吨金额5.48万元的问题。2022年8月,县农业农村局已核减多计费用5.48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单位未做好养老服务规划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民政局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县长者安养中心和长者照护之家未按时建成的问题。博罗县长者安养中心于2022年10月启动运营,截至2022年11月,已入住长者54人;2021年,由于选址的问题,石湾镇长者照护之家一直未能动工建设,2022年加快工作进度,在原石湾镇敬老院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该工程于2022年10月动工,于2023年2月底完成升级改造,2023年3月份开始挂牌试运营。 (2)关于县人社局未按要求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未按计划完成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任务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人社局按政策文件的要求,积极联系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养老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截至2021年底,县人社局联合博罗县长者服务中心及广英职业培训学校在龙溪街道办开展养老护理员96人次培训。 (3)关于县自然资源局没有按时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问题。根据2021年7月《惠州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我县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牵头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局变更为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已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博罗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博罗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已完成,待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二)县民政局对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分配敬老院运营补贴方案不科学,未根据养老机构实际服务的老人数量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发放64万元运营补贴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民政局参照市民政局有关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建立了博罗县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在养老机构中形成争创优质服务的良好范围,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2)关于未使用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和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298.7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底,上述补助资金298.7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麻陂镇、石湾镇等4家敬老院在伙食费管理、养老服务合同签订、养老护理培训等方面的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民政局以及相关镇政府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结合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对博罗县敬老院进行分类整治,将石湾、泰美、湖镇等5家敬老院升级为镇长者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对升级的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提升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县公安局对电子警察及其配套设施的设置不够规范,对电子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后续跟踪力度不足,在项目建设可行性评估、项目合同、设施维护台账等方面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博罗县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派出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现场检查;二是成立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及其配套设施巡检小组,加强对全县违法数据日常巡检;三是制定《合同审批进度表》《博罗县道路交通技术运行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对合同、设施维护、台账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四、部分单位和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政班子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麻陂镇政府确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博罗县麻陂镇坤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运维3年、征收赣深高铁梁场临时租用地211.36亩等5个事项未经党政班子会议决策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麻陂镇党委、政府加强和规范对重大事项的管理。 2.关于县移民办7笔资金11.99万元的使用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的问题。县移民办已加强和规范对移民资金的管理力度。 (二)征地补偿126.88万元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龙华镇政府征收双龙大道、天河学院土地以虚假确认、虚构果树种植面积、重复补偿建筑物的方式骗取补偿款85.56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将此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县纪委也对此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2.关于罗阳街道办和县水利局对梅花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41.32万元管理不规范,对不属于耕地的林地、公路用地等也按耕地标准进行补偿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两个单位已加强和规范对水利工程征地补偿工作的管理力度。 (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5宗工程项目弄虚作假、虚假结算骗取财政资金994.20万元的问题。 一是龙华镇政府以清淤、复耕和公共绿化养护等名义虚构工程项目,涉及14宗虚假项目989.30万元。县审计局已将此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 二是麻陂镇洋田村农村淘宝建设项目存在部分虚假支出4.90万元。麻陂镇纪委已进行了核查并向洋田村委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 2.关于龙华镇政府、湖镇镇政府、县移民办等3个单位将部分工程项目肢解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转包,涉及50宗项目5,577.74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将龙华镇政府违规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湖镇镇政府和县移民办已加强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 3.关于麻陂镇政府、湖镇镇政府等4个单位共23宗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和工程量不实,多计工程款项285.91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多计工程款已追回或已据实结算。 4.关于横河镇政府、县水利局等5个单位共26宗项目金额10,306.65万元的工程未报县财政局结算审核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除麻陂镇政府3宗共2,028.08万元、县水利局2宗共1314.24万元未送财审或委托第三方审核外,其他工程已报县财政局审核或委托第三方审核。 (四)违规收费47.0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麻陂镇政府越权设立和收取留用地补偿款和新农村用地补偿金4万元,以及违规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28.24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麻陂镇政府已退回留用地补偿款和新农村用地补偿金4万元给原交费者;已追回基础设施配套费23.29万元,余4.95万元已做追缴方案。 2.关于湖镇镇政府违规收取建筑施工单位及个人建筑施工保证金14.80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湖镇镇政府已退还违规收取的保证金。 (五)执行财经法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龙华镇政府违规向企业及个人借款14,532.26万元,麻陂镇政府违规向企业及个人借款1,834.05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7月底,上述借款余额龙华镇政府为13,822.26万元,麻陂镇政府为180万元。 2.关于部分项目资金1,410.69万元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一是麻陂镇政府挪用赣深铁路征地补偿款1,156.97万元发放工资、其他项目征地补偿款等。截至2023年5月底,仍有501.85万元未归还。 二是县移民办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以及2020年省属水电厂水库移民补助资金253.72万元未专款专用。审计指出问题后,县移民办已加强和规范对专项资金的使用。 3.关于部分项目资金4,775.70万元滞留闲置的问题。 一是麻陂镇政府市级2019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村泥砖房整治等3项资金90.61万元滞留在单位账上未使用。目前,上述资金已退回县财政。 二是县移民办2021年移民专项资金4,685.09万元滞留在单位和各镇政府账上未使用。截至2023年7月,上述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4.关于湖镇镇政府替私人企业垫付土地租金21.45万元的问题。湖镇镇政府已加强对公共资金规范管理。 5.关于麻陂镇政府未将结余的专项资金和部分已取消项目的资金24.16万元退回县财政局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麻陂镇政府将其中17.36万元已退回县财政,另6.8万元未退回。 (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麻陂镇政府对鸡笼山村卫生站、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把关不严,未阻止违建行为,导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久就被拆除,造成损失190.93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麻陂镇政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2.关于麻陂镇政府利用乡村振兴项目名义申报资金68万元购置垃圾车的问题。镇东升环卫有限公司已与曲潭村委签订租用该垃圾车合同,环卫公司承担该车运行费用、支付租金、为曲潭村义务清运垃圾。 3.关于县移民办审核批复的移民活动中心、门店等17宗项目用地手续不规范,涉及占地面积8,385平方米的问题。县移民办已加强对此类项目管理。 4.关于县移民办对以前年度多发移民直补、房改资金追缴力度不够,截至2021年底,尚有1,161.13万元未追回的问题。截至2023年6月底,已追回121.89万元,未追回1,039.24万元。 5.关于县移民办对广东江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金额35.21万元的服务要求不严,该公司出具的6期监测评估月报未体现监督检查具体内容成果,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移民办已加强对此项服务管理,签订了补充协议,降低了服务费用6万元。 6.关于县水利局对2宗金额52万元非法采砂、运砂行政处罚事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目前上述案件1宗已移送法院执行完毕,另1宗已于2023年6月申请惠城区法院裁定执行。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森林资源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麻陂镇政府落实县桉树改造方案不到位,制定实施方案不科学的问题。麻陂镇政府重新修订桉树改造方案,加大桉树改造宣传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已完成改造面积1200.6亩。 2.关于麻陂镇政府未严格督促执行9宗违规占用林地处罚决定,涉及8,767平方米的问题。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对上述违规用地行为进行了处理,麻陂镇政府已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力度。 3.关于麻陂镇坳头村委干部张某强违规插手山林地承包租赁事项,利用集体资产资源签订合约,意图赚取租赁差额100万元的问题。麻陂镇纪委已作初查,并将初查结果报县纪委。 4.关于麻陂镇政府对出租山林地监管不到位,坳头村委2012年续签出租1,040亩山林地合同租金过低的问题。经审计督促,麻陂镇政府已责成坳头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坳头村委已与承租方签订山林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二)水资源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麻陂镇政府监管自来水厂不到位,未按要求安装检测入水和出水流量计,且水损严重的问题。麻陂镇政府加强了对水厂运营的监督管理,自来水厂已加装流量计并进行校准,降低了水损率。 2.关于麻陂镇艾埔河、麻陂河2017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部分时段水质断面考核不达标,氨氮和总磷超限值,未达到V类水质目标要求的问题。县环保部门考核结果显示,2022年1月至8月上述两条河流水质不达标,2023年1月至6月艾埔河达标,但麻陂河仍不达标。 3.关于麻陂镇政府对供水水质监管不到位,县疾控中心2018年和2019年出具的21份水质卫生评价报告反映麻陂镇中洲城自来水有限公司以及三科村、鸡笼山村、宝溪村供水水质指标不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镇政府严格落实供水水质监管工作,在各集中式供水点安装了水体消毒设备,进一步强化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最新水质卫生评价报告反映供水水质指标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 (三)环境保护治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麻陂镇政府未严格督促惠州市惠博养殖有限公司等5家拟保留规模以上养殖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和动物防疫审查,存在未建排污设施、清洗鸡栏污水直排沟渠、无排污许可证等的问题。目前,上述5家养殖场均已加强管理,并取得相关许可证。 2.关于麻陂镇政府督促惠州市俊达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重污染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不够到位,企业仍存在废水COD、氨氮、总磷浓度超限值排放的问题。目前3家重污染企业的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均已竣工,且废水检测已达标。 3.关于麻陂镇政府对博罗县麻陂镇坤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情况监管不够到位,企业入河排污口的污水氨氮和总磷浓度超限值排放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麻陂镇严格监督博罗县麻陂镇坤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据检测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坤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检测均为合格,且麻陂镇政府已按审计要求建立溯源问责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4.关于麻陂镇塘尾村等3个小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户率低,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村小组将设施周边未进行污水处理的小组通过二次提升的方式将污水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而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六、重点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决策管理企业资金,存在资金安全风险54,131.87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6月底,违规收取的资金和利息已全部退回给企业,资金监管账户也已注销。 (二)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额存单的管理失职,造成利息损失1,706.25万元,以及未能最大限度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少收资金收益361.31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发现上述问题后,于2022年7月将此事项移送给县纪委处理。同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已加强对住房维修资金的管理,自2023年7月起,所有定期存单均执行三年期实际利率,活期存款能及时转存定期,保持住房维修资金的增值。 (三)资金拨付不及时464.57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林业局未及时支付2021年公益林管护经费313.30万元的问题。县林业局已于2022年11月支付完毕。 2.关于县教育局未向县财政申请拨付2019年至2021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公用经费148.98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县教育局已向县财政申请拨付此项经费66万元。 3.关于惠州社保局博罗分局未发放169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29万元的问题。目前,博罗社保分局已按规定发放了上述养老保障金。 (四)县财政局对直达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财政局未发文明确国道G220线工程专项资金700万元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已按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单独发文下达资金,对于调整后的直达资金也及时发文明确资金项目和金额,并细化到具体单位。 2.关于县财政局未及时将2笔资金共22万元拨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已将实际支付数据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五)部分学校维修工程存在未严格按图施工、结算不实,多付工程款21.53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多付工程款已全部追回。 (六)2020年省一般债券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超范围、超规模、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罗阳街道办已追回未纳入项目库实施范围的工程款98.24万元,石坝镇政府已将项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经同意纳入该资金实施范围;泰美镇、柏塘镇政府对超出立项部分资金由其自行解决;柏塘镇政府已停止支付该项目进度款,并将项目结算报县财政局审核。各镇政府下来将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规模实施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避免突破批复总投资。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入库程序混乱、设计手续不完善、重复施工等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政策文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及手续,同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避免造成重复施工等情况。 3.关于部分项目施工发包程序不合规、涉嫌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政府加强了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工作。 4.关于施工图及预算未按规定审批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下来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算送审程序。 5.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偷工减料、后续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对现场与图纸不符的情况作设计变更或返工处理,对已由县财政局出具结算定案书的项目重新上报县财政局审核;罗阳街道办对绿化养护不到位情况将加强后续绿化管护工作。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博罗县东部工业园(首期)基础设施施工单位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工程结算金额为17,611.18万元,审计结果为7,735.14万元,虚增工程造价9,876.04万元,虚增率达127.7%,涉及增加审核费用约108.89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该事项移送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 (二)工程结算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博罗县曙光路建设工程、博罗县东部工业园(首期)基础设施工程、博罗县Y411线麻观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等21宗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935.59万元,其中多付金额1,360.26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已出具17宗项目的结算调整定案书调整了相关结算金额,1宗项目未核减金额,1宗非结算审计项目未出具调整定案书,2宗项目(龙溪镇中心区文化广场项目审计调查及博罗县龙溪富士康项目宿舍生活区配套道路工程)暂未出具结算调整定案书。截至2023年6月,上述多付资金目前已追回1,289.78万元,龙溪镇中心区文化广场项目多付资金70.48万暂未追回,龙溪街道办正与施工方协调此事宜。 (三)博罗县东部工业园(首期)基础设施工程、杨村镇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存在部分被改造拆除、废物填埋等,造成财政资金浪费141.8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杨侨镇政府作出解释并承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科学合理规划项目,加强项目后期养护,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四)部分基本农田种植不符合政策规定,存在丢荒,种植草皮、果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违规种植、私自占用及设施遭受破坏等情况加强监管,制定高标农田后期管护方案,并对以后的高标农田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五)县财政局聘请的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履职不到位,多计工程造价676.17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已出具调整工程造价定案书调整了相关结算金额,同时责令审核公司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审核中确保审核质量。 (六)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监理单位存在未提供监理日志、合同要求的现场照片等资料,监理资料填写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 2.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迁建工程等17宗项目存在部分工程设计变更资料填写不完整、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3.博罗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12宗项目存在部分工程未严格履行必要审批和招标程序、违规发包施工图设计服务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3个问题后,建设单位督促各相关参建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招标投标法分别做好档案管理及招投标工作,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八、国资国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 (一)供水管网管理不到位,水损率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县城水厂2019年至2021年6月水损率34.90%,义和水厂2021年1至6月水损率40.04%,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审计指出问题后,县供水发展总公司已加强对供水管网的管理力度,水损率也有所下降。 (二)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欠缴2019年6月以前发生的水资源费747.55万元。县供水发展总公司已于2022年12月缴纳欠缴的水资源费。 二是对罗阳街道辖区内的水西村、观背村用户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用户违规免收污水处理费48.03万元。2022年6月起,县供水发展总公司已对上述家庭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 九、以前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最新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以来,对2020年度审计查出未整改问题,县委、县政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截至2023年8月底,已有5个事项完成整改,共促进增收节支150.63万元,其中上缴财政资金11.4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9.23万元。 十、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措施 虽然目前我县的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审计整改的具体情况看,部分单位在整改工作推进力度、整改质量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问题未能完成整改,如龙华和麻陂镇政府违规借款问题、麻陂镇政府和县水利局应送县财政审核工程目前仍未送审等问题。下一步,县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博罗县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压实未完成整改事项涉及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推动健全制度机制。要认真剖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要严肃整改问责,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