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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财政四项举措防范化解财政法治风险

  嘉兴市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大力推行“加减乘除”工作法,有力防范和化解财政法治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一是在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上做“加法”。每年出台《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制度文件,每年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法治能力培训,参与总人数超60人。培训内容包括“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等,不断提高财政队伍法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在化解财政法律纠纷上做“减法”。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行政复议室、行政调解室,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裁决”“调解+信访”等多元方式,化解非诉讼纠纷共3件,经申请人同意的化解率达到100%,推动非诉讼纠纷件数稳步减少。   三是在提升法治财政效能上做“乘法”。通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模式将法治财政理念、标准嵌入财政工作全过程,落实到财政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流程中,指引和规范财政具体方向和行为,将财政法治工作流程由事后处理、事中审查前置到事前把控。同时,组建法律、财政专家库,聘请专职律师协助做好财政法治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升法治财政效能,为保障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筑牢铜墙铁壁。   四是在防范和消除财政法治风险上做“除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构建监管标准体系,更新财政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检查清单,并编制事项实施清单,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日常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照单管理水平,防范和消除财政法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