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工作方案范文
- 百科生活
-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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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4 05:52:49
为给乘客出行提供安全、优质的客运乘车环境,擦亮客运出租汽车这张城市名片,打造靓丽流动风景线,重点解决假冒、套牌、空号、异地营运出租车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正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省里和我市《客运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假冒、套牌、空号、异地营运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决定成立假冒、套牌、空号、异地营运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xx同志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安排、统筹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xx科长兼任,副主任由分局长xx兼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安排、督促检查、材料综合、信息报送等工作。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x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假冒、套牌、空号、异地营运出租汽汽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厉打击火车东站、飞机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假冒、套牌、空号、异地营运出租车,全面规范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秩序,使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文明服务程度有显著提高,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营运现象明显减少,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三、整治时间
2019年x月x日—2019年x月x日
四、整治内容
在日常整治工作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区域和事项进行重点治理,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1.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车辆:火车东、西站、飞机场、校园等周边区域的套牌车、空号车、假冒出租车、异地经营的出租车;出租公司及其经营者恶意串通、出借、出租本出租车车辆专用牌照的行为。
2.出租分局、出租公司要加强客运出租车辆及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和教育。要召集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公司安排部署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并派市场办深入公司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和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要结合出租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出租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切实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诚信经营、热情服务的意识,改善车辆环境卫生和驾驶员仪容仪表差的问题。对违章率高的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情节严重、行为恶劣、影响较大的违章车辆司机除接受应有的处罚外,由出租分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继续从事营运工作;同时持续加大对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持证上岗、从业资格证未注册行为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切实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
在出租车辆到期更换新车时候,由出租分局及时上报信息至客运科并以运管局名义函告公安交管部门“更新车不更新牌照”,不得重新出具非出租车专用号段的牌照。
3.市区分局、县分局要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在火车东站、飞机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增加执法力量,强化服务与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检查频率、突出监管成效。对查处的假冒、套牌、空号车辆,除按照《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外,移交辖区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法行为人,切实突出管理成效。要通过监控视频、投诉举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督促落实飞机场、火车站不良营运记录“黑名单”制度,营造客运出租车辆驾驶员不敢违法违规经营、不想违法违规经营、主动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良好氛围。
五、整治措施
在加强对客运出租车辆、网约车市场秩序日常监管措施的基础上,针对以下行为要重点管控:
1.对安装出租车牌照、悬挂顶灯、车内装有计价器、收费二维码标志的假冒、套牌、空号、异地营运出租车,要现场对车辆进行扣押取证;
2.对于假冒、套牌、空号出租车的,依据《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和出租汽车专用设备,并处50000元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拘留。
3.对于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辆,按照《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扣车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4.对于查扣的假冒、套牌、空号出租车,要从车辆颜色、计价器、顶灯、发票等出租车专用设备的来源进行深挖,要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部门查清源头、一查到底,彻底取缔相关违法违规经营“窝点”。
5.对于违规经营的出租车辆、网约车辆,市区分局、县分局要将其违规经营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结果及时抄告所属公司、出租汽车管理分局、公安交管部门,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所属车辆驾驶员和经营者教育和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确保培训到位、监管到位、责任到位。
6.出租汽车公司疏于管理,所属出租汽车三个月内违章台次达到该公司车辆总数5%的,依照《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7.对于长期不来处理被暂扣的假冒、套牌、空号车辆的,我局通过在省部级报刊公告送达,期满后仍然不来处理的,我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依法处理,所得残值上缴财政。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开展整顿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若发现不稳定苗头因素的要尽快进行稳妥处置、及时上报,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党办、各分局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积极配合;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公司,对违章率较高的公司要严格进行整改落实;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出租汽车LED显示屏等媒体及设施设备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宣传整治的重要意义。若广大市民发现假冒、套牌、空号及异地经营行为的,及时通过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工作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配合、严明纪律。运管局领导、相关科室要深入一线督导客运出租市场检查工作,加强对分局开展整治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各分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衔接、协调配合等工作;一线执法人员查处时要重安全、重程序、重证据、重事实,充分听取和保障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利用好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有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妨碍、阻挠、围攻、报复管理部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依法严惩。
局、处领导: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和旅客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在上级领导的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队坚持点、面结合,实行24小时监控,严历打击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圆满完成了今年“十一”国庆黄金周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黄金周期间,共出动稽查人员462人次,检查车辆782辆,查处违章案件107宗:其中非法营运2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11宗、查处黑站点3个、出租车违章13宗,教育纠正公交车违规行为41辆次,车辆证据保存3辆,暂扣牌证31个。另发放临时客运证89个。
二、主要做法
(一)节前净化道路客运环境。
节前,为了净化客运环境,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及时疏运,在局、处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队于28、29、30日连续三天组织了客运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稽查大队五个大队和部分科室人员共130人组成,重点对流花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沙太路、窖口站、芳村站、天河站周边等地区实施监控,查处各类违章;重点打击“黑站、票点”、“野鸡车”、克隆出租车,并对不进站、兜圈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在行动中,共查处各类违章88宗,其中客车非法营运1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23宗,出租车违章16宗,摩托车非法营运47宗,并接处“110”转案9宗。对违章经营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十一”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全力做好节日客运保障工作。
1、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区的城市公共客运秩序,运政一大队加大了对火车站东广场、天河城、石牌等公交、出租车相对密集地段的巡查,重点打击损害乘客利益的违章营运车辆。另外,为了满足市民节日出行的要求,对于轻微违规的车辆则予以警告和教育,确保运力及时疏导乘客。
2、客运站周边是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地方,部份车辆经常在客运站周边兜圈拉客,其中以芳村、窖口和天河客运站附近最为严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造成交通堵塞。为此,运政稽查二、三大队、公交一、二大队在节日期间加强了对各自管辖的客运站周边路段的监控工作,有力地打击兜圈拉客行为。在我运政稽查人员的监控和引导下,确保了各客运站及周边的良好运输秩序。
3、节日期间,新白云国际机场的客流、车流比平日明显增多。根据这一特点,运政稽查三大队加强了与机场交巡警的协调联动,按各自的职能监控出入机场的车辆,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对出租车上客区进行严格监管,重点打击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
4、流花地区是我市公路客运站场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地段。在节日期间,公交一大队根据其职责分工,对该地区实施严密监控,重点打击“黑站、票点”和“野鸡车”,并对火车站东广场的公交、出租车辆进行监控,保障换乘旅客的及时疏导,确保了流花地区的良好客运秩序。
(三)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工作。
为了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节前各大队主动联系各自管辖区域站场的主管领导,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各站场客运疏导的情况和需要。在节日期间,我队针对清远、肇庆、江门等地出现的客流高峰和运力紧张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了临时客运证89个,确保了旅客疏运的畅通无阻。
(四)全力以赴、夜以继日投入“十一”黄金周工作。
为了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客运保障工作,在节前,分管领导林广文副局长专门召集各大队领导,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在节日期间,副局长林广文和高辉、吴宏钢、余金泉、赵铁军、张海峰、赵卫等领导均亲临第一线指挥,与稽查队员一起工作。队员们克服家庭困难,不顾炎炎烈日和风吹雨淋,坚持守岗位,任劳任怨,认真查处违章。内勤中队人员坚守岗位,尽心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各大队的个案移交、后勤及宣传信息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针对黄金周期间,客运高峰时间长,客流量大,客运市场情况复杂,稽查工作面广、散、多,监控的难度较大的特点,各稽查大队克服人手少、人员较分散等困难,采取加班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方法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新白云国际机场非法拉客、蓝牌车非法营运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另外机场的硬件设施尚待完善,导乘宣传和指引需进一步加强。
(二)“公铁联运”问题仍然存在。
由于拉客团伙与部分列车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在火车上售卖非法客票,再由拉客仔将乘客带往黑站点乘坐野鸡车。因此,流花地区的拉客仔、黑站点屡禁不止,节日期间,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并成为旅客报警投诉的多发地。
(三)“黑站点”拉客、非法售票点现象严重。
虽然各队在9月28、29、30日连续三天对主要站场周边地区的“黑站、票点”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不少拉客仔伺机拉客。不少“黑站点”为掩人耳目,采取公交车接驳等方法为其在的车辆拉客,一些非法售票点并设有旅客候车据点,已形成一定规模。
(四)冲卡、抗法现象仍然存在。在窖口、天河等客运站检查违章车辆时队员们多次遭遇强行冲卡等暴力抗法行为,给稽查队员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执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