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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上海4月19日电 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19日消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上海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除了购置新能源新车,老旧汽车“以旧换新”也有补贴。4月12日,上海市商务委制定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上海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编辑: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