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记者5月9日讯(记者 郑仲芹)违规产品销售的罚单屡见不鲜。厦门证监局对中金财富厦门分公司及其员工戴圆圆下发警示函。
经查,中金厦门分公司及员工戴圆圆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项:
全员合规管理不到位,员工在服务客户时向投资者推介了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使用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推介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使用使用“安全”“年化收益率”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这并非中金财富首次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规范问题以及违规承诺保本等问题被处罚。证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中金财富证券晋江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和无锡人民中路营业部接连因员工执业不规范而遭警示;在更早的2020年,广州开创大道北证券营业部员工因以本人名义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且该账户在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持续有证券交易的情况被证监会下发警示函。
合规管理问题频发
新“国九条”发布至今,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截至5月7日,监管部门已累计向券商下发罚单59张,其中涉及21家券商,这是明显比往年更加密集的处罚情况,头部券商尤甚,且大多集中在投行领域。
除了投行,今年券商因公司治理及合规风控问题被处罚的情况也不少,在“严监严管”背景下,券商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合规和风险控制水平,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易董数据显示,今年4月以来,共有15家券商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合规及内控问题遭监管部门处罚,处罚类型中有27条为出具警示函,6条需接受监管谈话,3条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条责令改正,1条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1条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诚通证券及相关人员分别在4月22日和4月24日收到合计10张罚单,具体来看,罚单内容主要包括长期未按规定如实向监管机构报送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高管奖金发放决策留痕依据不充分、递延不符合规定,违规发放业务线奖金,向无实际劳动关系人员发放“薪酬”等事项,后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以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措施。
同样在4月24日,中原证券也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到位、开展股票质押业务风控不到位、另类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兼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收到多封警示函并责令改正。
私募新规杜绝“隐性担保”
值得关注的是,中基协在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最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该指引对私募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强化了资金募集要求,规范了投资运作行为,并强调了受托管理职责;明确禁止基金产品的风险补偿,要求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须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并由投资者承担,杜绝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的情形出现;同时,指引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原则性约束,规范了基金产品的投资要求,取消了基金净值的预警线和止损线,这增加了合规成本,提升了私募证券投资机构的运营门槛。
具体来看,中金财富及戴圆圆在向客户推介私募基金产品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的规定。这些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现有的法规要求,也与《运作指引》中提倡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目标相悖。
针对中金财富及戴圆圆的违规行为,厦门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这一措施是为了督促其改正违规行为,使其符合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的整体要求。
私募基金今后在运作中,中介机构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指引,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确保业务运作规范,防止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确保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