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8日讯 近日有青岛市民反映,在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上有一条宣传该行理财产品“朝朝盈”的广告。该广告称“活期从此有了12倍利率”、“高额收益”、“安全无忧”。该市民质疑该广告略去了风险提示,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目前,深圳银监局已进行调查。
广告宣称高额收益无风险提示
近日,一位青岛市民向信报全媒体反映称,在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上有一条广告,推广招商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朝朝盈”。这位市民说:“登陆招行手机客户端后便可以看到这条广告,广告用醒目的大字写着‘活期从此有了12倍利率’,下面还注明‘高额收益’、‘安全无忧’。我感觉这样的广告语会误导普通消费者。12倍利率、安全无忧、高额收益等词汇非常诱人,让人们心动购买,但忽略了投资的风险性。”
12月1日,根据市民的提示,信报全媒体记者登陆招行手机客户端后,看到了这条“朝朝盈”的广告。如同市民所描述的那样,广告上方的橘黄色条幅上写着一行大字:活期从此有了12倍利率。下方用较小的字体注明了“高额收益”、“灵活使用”、“安全无忧”。广告全文里没有提示投资风险的内容。
招商银行涉违反银监会文件
信报全媒体联系了广告发布方——招商银行。该行客服部的石经理承认称:“‘朝朝盈’的广告上,确实没有关于风险提示的内容。”但石女士补充道,在客户签订协议时,会在协议书里阅读到相关内容。
实际上早在2012年1月1日,银监会就发布了针对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办法的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中规定:不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应当明确提示,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如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使用模拟数据的,必须注明模拟数据”,“ 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银监部门介入调查
招行的这种“广告在先,风险提示在后”的做法是否违规?为了解答这一问题,信报全媒体在10月21日时,将该广告截图并传真给了招商银行总部所在地的中国银监会深圳监管局。12月1日,深圳银监局以书面方式通知受理该举报,并启动调查程序。
12月6日下午5时许,信报全媒体接到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的电话,一位何姓负责人告诉信报全媒体记者,在接到深圳银监局的通知后,已经对朝朝盈广告内容做出了调整。何先生说:“此前的广告内容‘活期从此有了12倍利率’确实不太妥当,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无风险的错觉。”
信报全媒体记者登陆了招行手机客户端,发现该广告确实已被修改,广告上方的桔红色条幅上,原本的“活期从此有了12倍利率”改成了“一分不放弃日日有收益”。下方的小字内容仍保持原样,还保留着“高额收益、安全无忧”的广告语。
目前招商银行朝朝盈广告被指违规一事银监局仍在调查中。有关此事的最新进展,信报全媒体会跟踪报道。
文/图 信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陈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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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商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该行的理财产品也是不容小觑。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有焦点联动系列、日日金系列、安心回报系列、新股申购系列、招银进宝系列、A股掘金系列、海外寻宝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