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3日讯 日前,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鹿大补丸”,药品广告内容涉及“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被辽宁食药监局撤销其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通告显示,据辽宁食药监局检测,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新安晚报发布的“全鹿大补丸”药品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53号),安徽食药监局决定撤销该公司“全鹿大补丸”辽药广审(视)第2017060034号、辽药广审(文)第2017060101号、辽药广审(声)第2017060010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