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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经济法概论 英文名称:Economic Law 课程编号:0200722007 学时数及学分:68学时 4学分 教材名称及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经济法》,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本大纲主笔人:黄丽娟、彭丽容 本大纲审定人:院学术委员会 第一部分 课程目的与要求 经济法学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经济法是国家协调经济之法。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达到以下的目的和要求: 1、鉴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独立性仍旧存有纷争的现象,加强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教学力度,使学生充分认识到随着国家介入经济生活的必要性得到肯定,经济法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合理性。 2、使学生通过掌握经济法理论部分的内容,能够将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有机结合,灵活地运用于经济法的实践活动中。 3、通过经济法总论与分论部分的密切结合,增强学生对经济法基本体系的把握度,从而把握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宏观调控法等经济法的主干法的基本法理,提高其将经济法学理论运用于实际的能力。 为达到以上目的和要求,在教材内容和课程设置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由于经济法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经济法在调整对象、方法、宗旨、价值、基本原则、体系等方面都存在纷争,尚未形成具有完全一致的定论,因此在向学生授课时不应只局限于课本所主张的观点,而应向学生介绍关于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体系等经济法基础理论上所呈现的不同观点,并对其作出具有倾向性但未成定局的评判,以拓宽学生的法学视野,避免局限于一个学说,为今后经济法学界创新人才的培养打下基础。 ②鉴于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密切联系的特殊性,有意识地在授课中讲授相关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并为学生指定相关的经济学课外参考书加以阅读,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常识来思考经济法的特殊性,并形成将经济学基础知识与经济法学有机结合的初步能力。 ③鉴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较为抽象,在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经济法诉讼制度,因而不如民法等部门法具有大量的实质案例以充实教学的特点,拟从国外相类似的司法实践入手,寻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面案例来做为本课程的重点案例教学内容,以强化学生对经济法的感性认识,提升理论运用于实际的能力。 第二部分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也是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教学时间为一个学期,约68学时。为把学生培养成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依法治国”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材,我们针对教材编写了《经济法教学大纲》,以便于教师理解和把握教材的内容、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要求,严格教学态度,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2学时) 第一节 经济法的相关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 第二节 经济法的产生 一、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多种观点 二、对以上观点的评析 说明: (1)通过本门课程的讲授要使学生了解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政治、法律背景,了解经济法学界在对经济法产生上的几类观点。同时对学生做出相关的分析,掌握现代意义上经济法的产生的真正含义。 (2)本章的教学重点为经济法产生的法律背景,只有真正掌握经济法产生的法律背景,才能使学生深刻体会经济法的当代使命。本章的教学难点为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学说,其中有几类学说甚至具有矛盾之处,为此,需要培养学生对相关学说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能力。 第二章 经济法与相关概念的关系(2学时) 第一节 经济法与经济立法、法规 一、经济法和经济立法、经济法规 二、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第二节 经济法与民法、国际经济法的比较 一、经济法与民法 二、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 说明: (1)本章应着重确定经济法相关概念的界限及与其他部门法相关概念的关系,着重掌握经济法相异于其他部门法概念的特质,为今后经济法具体制度的学习奠定基础。 (2)本章的难点是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要使学生领悟经济法与民法不仅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上存在着区别,更重要的是两者具有互补关系,“经济法是从超越民商法的地方开始的”。 第三章 经济法的特征(2学时) 第一节 专业性 一、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二、经济法将经济生活的内容直接上升为法律并不表示经济法具有随意性,没有规律可循 三、经济法更注重直接将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内容上升为法律 第二节 政策性 一、最能体现政策先行 二、具有相对的变易性 第三节 综合性 一、公私法的兼容与超越 二、指经济法是各种法律调整手段的有机结合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特征,并学会借助经济法的特征,了解经济法的本质,从而深入了解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以明确经济法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的目的。 (2)本章的难点是经济法的特征之一——政策性,要让学生体会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是一个具有高度回应性的法,从而体会经济法的灵活性和概括性。 第四章 经济法的价值(2学时) 第一节 实质正义 一、实质正义概念 二、实质正义特征 第二节 形式正义 一、形式正义概念 二、形式正义特征 说明: (1)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深入了解经济法的终极价值追求,增强学生的理论功底。作为价值层面的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根据居于主流地位的经济法的价值来评价现行经济立法的现状,并进而在应然层面对经济法立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2)本章的难点在于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价值所在,实质正义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特征,但实质正义的基本含义的界顶却不是历来都得以统一的,因此要引导学生根据当代社会的要求来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实质正义目标。 第五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2时)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 二、经济法制定的现状 三、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二、经济法实施的现状 三、经济法实施的对策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了解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内容,尤其是了解我国经济法实施的概况,从而能够在对经济法实施如何改进方面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2)本章的难点是对经济法实施现状的分析,从而引导学生对经济法独立诉讼制度进行深入思考。 第二编 经济法的主体 第六章 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1学时) 第一节 概述 一、特征 二、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三、主体资格的种类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二、经济法主体的义务 说明: (1)主体是学习任何一个部门法所不可或缺的课程,本次教学的重点在于确定经济法相关主体,并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来分析现实,了解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 (2)本章的难点在于引导学生对经济法的决策主体做一基本界定,经济法决策主体范围的划定是目前政府法治化的先决性命题,为此,可引导学生做一些启发性思考。 第七章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2学时) 第一节 概述 一、含义 二、特征 第二节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种类 一、宏观调控主体,主要是综合管理部门 二、专业和行业经济管理主体 三、资源管理主体 四、社会保障管理主体 第三节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 一、概念 二、特征 三、内容 四、经济职权的完善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种类,从对经济管理主体种类的学习,使学生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有一个形象的认识。 (2)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确定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界定经济法上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范围。由于经济法从本质上是借助政府权力介入经济生活之法,所以尤其应让学生明了究竟有哪些主体能成为政府权力的行使者。 第八章 企业(2学时) 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法概述 一、概念和种类 二、企业法 第二节 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立法体系 一、中国企业制度改革 二、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 第三节 企业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设立 二、企业的组织制度 三、企业的资本 四、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 说明: (1)明确企业法的科学含义,并借以划定经济法所规制的企业主体的范围,掌握我国对现行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并根据相应的划分来掌握相关的特殊规范。 (2)本章的难点是企业的资本,资本制度是我国公司制企业改革的热点和难点,要力图使学生通过本次学习对我国的现实法定资本制的缺陷有相关的了解。 第九章 特殊企业形态(1学时) 第一节 特殊企业形态概述 一、特殊企业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二、特殊企业形态的种类 第二节 国有独资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概述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法律制度 第三节 股份合作企业 一、股份合合作企业概述 二、股份合作企业的特殊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企业集团 一、企业集团概述 二、企业集团的功能与组建 三、企业集团内的特殊法律关系及其殊规制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了解企业的特殊形态,并了解其特征。通过对企业特殊形态的把握,掌握经济法对特殊企业形态的特殊规制,以明确其在规制方面与其他一般企业形态的区别。 (2)本章的难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企业集团的特征及企业集团内的特殊法律规制。 第三编 市场管理法 第十章 市场管理法的一般原理(2学时) 第一节 市场管理法的概述 一、市场管理法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市场管理法的特征 三、市场管理法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市场管理法的地位和体系结构 一、市场管理法的地位 二、市场管理法的体系结构 第三节 市场管理行为及其基本原则 一、确立市场管理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二、市场管理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说明: (1)本章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章的教与学主要从该制度设立的原因入手,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市场管理法律制度产生的社会经济实践与理论基础,理解和掌握市场管理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等重大理论问题。 (2)本章重点是市场管理法律制度概述部分的内容,涉及到了在微观经济领域内对市场秩序、市场环境等进行法律规制的诸多重大理论问题。了解和掌握这些问题对下几个章节内容的学习关系重大。因此,本章三节的内容均应成为学习重点。 第十一章 竞争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及特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含义及立法模式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仿冒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 六、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八、诋毁商誉行为 九、串通勾结投标行为 十、强制性交易行为 十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第三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四节 垄断与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基本含义、分类 二、垄断的几种不同表述 三、反垄断法的含义及法律适用 四、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五、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与域外效力 第五节 反垄断法的作用 一、保障企业自由 二、打击行政性垄断 三、消灭企业判别待遇制 第六节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模式 一、松散型与法典型的反垄断法 二、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的描述 说明: (1)本章分为两部分,反不正当法律制度和垄断法律制度来讲。本章是市场管理法的重点内容,因此,讲解时,不仅需要把握教学难点,同时关注学术界对一些问题的最新动态。 (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是竞争法的主要法律制度之一,与反垄断法律制度并称为竞争法的核心制度。学习本章意在使同学们明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的必要性,反对不正当竞争的迫切性,清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加强对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 (3)本章重点学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危害;学习的难点集中在具体的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质构成要件上。 (4)学习反垄断法应使同学们明白垄断的危害性以及垄断的除外适用范围,同时,更应使同学们明白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以及目前我国反垄断的重点。 (5)反垄断法的重点是垄断的概念及其特征、行政垄断的危害及其法律预防。 第十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者的概念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 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构和组织 二、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说明: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保护的专门性法律,本章学习一定要使同学们明了为什么要制定专门性的法律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和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以及如何解决消费争议。 (2)本章学习重点是消费者的界定和惩罚性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 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体制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一、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含义 二、产品质量的合同责任 三、产品责任 四、产品质量争议处理 说明: (1)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主客体适用范围以及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2)本章重点是产品质量法的主客体适用、产品质量责任,同时这也是本章的两大难点,在教学中一定要注意。 第十四章 特别交易监管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一、证券和证券市场监管立法概述 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三、证券发行监管制度 四、证券交易监管 五、证券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节 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一、期货交易和期货市场监管立法概述 二、期货交易所 三、期货经纪公司 四、期货交易监管制度 五、期货交易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三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三、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 四、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 五、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说明: (1)本章教学是通过学习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制度,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使学生熟悉相关要素市场的管理制度,掌握基本理论。 (2)本章重点是证券市场管理及房地产管理制度的学习。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第十五章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2学时) 第一节 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概述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定义和特征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三、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征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结构 一、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二、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说明: (1)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法律制度之一。在学习本章时,应以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为出发点,理解宏观调控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意义及基本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掌握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法律制度。 (2)本章教学重点是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内容和宏观调控法的特征。 第十六章 计划和统计法律制度(2个学时) 第一节 计划法概述 一、计划的定义及其形式 二、计划法的定义及调整对象 第二节 计划制定的法律调整 一、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二、计划程序法律制度 第三节 统计和统计法概述 一、统计的概念、功能和任务 二、统计的地位和原则 三、统计法的概念 第四节 统计法的基本制度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制度 二、统计调查制度 三、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开制度 四、违反统计法的法律责任 说明: (1)计划法具有鲜明的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征,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核心法律制度之一。通过教学,一方面要让学生掌握有关计划法的相关概念和原理,另一方面还要明确将计划、计划法与计划经济严格加以区分,以防混淆。 (2)在讲解本章时,应将难点集中于计划法及统计法的涵义及内质上。务必使学生搞清计划、计划法与计划经济的界线。 第十七章 产业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产业法概述 一、产业法的概念 二、产业法的特征 三、产业法体系的结构 第二节 产业法的基本制度 一、产业结构法 二、产业组织法 三、产业技术法 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 说明: (1)通过教学,使学生对于国家宏观调控产业结构的必要和方法都有所了解,并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建构有所了解。 (2)本章重点是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发展。 第十八章 投资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投资法概述 一、投资与投资法的概念 二、投资法的特征 第二节 投资法的基本制度 一、投资主体制度 二、投资管理制度 三、投资责任制度 四、投资程序制度 第三节 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一、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涉外投资鼓励和保护制度 说明: (1)通过对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我国目前投资法律制度有初步了解。 (2)本章重点是投资法的基本制度。 第十九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概述 一、国有资产与国有资产管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立法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 一、清产核资的法律规定 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法律规定 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法律规定 四、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五、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制度 第三节 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的法律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说明: (1)本章学习后,应使学生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 (2)本章重点是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以及管理的现状。 第二十章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概述 一、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概述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一、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二、土地管理的主要几项法律制度 第三节 森林法 一、森林法的概述 二、森林法律制度 第四节 草原法 一、草原法概述 二、草原法律制度 第五节 矿产资源法 一、矿产资源法概述 二、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六节 水法 一、水法概述 二、水法律制度 第七节 渔业法 一、渔业法概述 二、渔业法律制度 第八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二、自然保护区法 说明: (1)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多用性,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存在的基本前提。这是在教学中首先要让学生明确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应该让学生通过学习,掌握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中相关的原理、若干有争议的经济法学学术问题,以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 (2)本章重点应集中在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概述部分;难点可能会反映在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中的几个理论性较强的问题上。其余几节简略介绍。 第二十一章 能源管理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能源法概述 一、能源和能源法的概念 二、能源法经济观 三、能源法体系 第二节 节约能源法 一、节约能源法概述 二、节约能源法律制度 第三节 煤炭法 一、煤炭法的概述 二、煤炭法律制度 第四节 电力法 一、电力法概述 二、电力法律制度 第五节 石油法 一、石油法概述 二、石油法律制度 说明: (1)通过本章教学,让学生对能源管理法律制度有初步了解。 (2)本章重点是能源法概述及电力法。 第二十二章 财政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的定义 二、财政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三、财政法的体系 第二节 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概述 二、预算管理职权 三、预算收支的范围 四、预算管理秩序 五、决算制度 六、预算与决算监督及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国债法 一、国债和国债法概述 二、国债的分类 三、国债的发行、偿还与管理 第四节 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 一、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法概述 二、转移支付与转移支付法概述 说明: (1)在本章教学中,应使学生学习了解相关管理制度的基本知识。 (2)财政法律制度的概述和预算法的是本章的重点讲解内容。 第二十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4学时) 第一节 税收法概述 一、税收的定义及其特征 二、税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 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制度 一、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制度概述 二、商品税法律制度 三、所得税法律制度 四、财产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 一、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概述 二、税务管理制度 三、税务征收制度 四、税务检查制度 五、税务代理制度 第四节 避免重复征税和防止税收逃避的法律制度 一、重复征税概述 二、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 三、防止税收逃避的制度 第五节 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二、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三、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四、税务人员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说明: (1)税法内容所具有的高技术性、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所涉学科的多样性特点,反映了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不可替代的杠杆作用。因此,学习和掌握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对于研究社会经济的整体,意义重大。 (2)本章教学,应使学生掌握我国各个税种及相关调整的法律制度。 (3)税收法概述部分内容应为本章重点内容;本章难点多集中于各个税种的一些具体而细致的规定方面。 第二十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一、金融法概述 二、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二节 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法 二、政策性银行法 三、商业银行法 四、违反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信托法 一、信托法概述 二、贸易信托法律关系 三、金融信托法律关系 第四节 融资租赁法 一、融资租赁法概述 二、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三、租赁买卖合同 第五节 涉外金融法律制度 一、外汇管理制度 二、外债管理制度 三、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制度 四、违反涉外金融法的法律责任 说明: (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又是一个极具高风险的行业。通过对本章的学习,目的在使学生切实认识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必须运用金融法律手段,才能达到防范和监管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目的。 (2)本章学习的重点应集中在银行法一节;难点主要集中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之间的联系与冲突,以及对货币政策工具的理解方面。 第二十五章 价格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价格与价格法概述 一、价格概述 二、价格法的概念 三、价格法的作用 第二节 价格法的基本制度 一、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 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三、政府的定价行为 四、价格总水平的调控 五、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节 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一、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二、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三、价格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了解价格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内容,掌握我国对政府定价行为、价格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法律规范,了解其中的不足,从而对现状改善的基本措施有相应了解。 (2)本章的难点是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其中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应是一个加以重点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启发学生对完善经济法方面责任的分析。 第二十六章 会计、审计和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会计法 一、会计法概述 二、会计管理体制 三、会计核算 四、会计监督 五、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审计法 一、审计法概述 二、审计管理体制 三、审计机关审计 四、单位内部审计 五、社会审计 六、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法 一、注册会计师法概述 二、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 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律责任 说明: (1)了解会计、审计和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对具体的法律制度有整体了解,同时由于会计、审计和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与会计、审计等基础知识有关联,因此应鼓励学生掌握与之相关的内容。 (2)本章的难点是违反会计法、审计法的相关责任,尤其要注重启发学生思考经济法上行业责任的完善,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自治性研究。 第二十七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 一、对外贸易与我国的外贸体制 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 三、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原则 四、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二节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 一、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的原则 二、对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的限制或禁止 三、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的配额与许可证管理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限制或禁止 三、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 第四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制度 一、我国的商检立法 二、商检机构及其职责 三、出口商品的检验 四、进口商品的鉴定 五、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的法律规定 一、海关的体制与职权 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第六节 对外贸易秩序的法律规定 一、对外贸易秩序的意义 二、外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 三、反倾销与反补贴 第七节 促进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 一、促进对外贸易的意义 二、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 第八节 违反对外贸易法的法律责任 1、走私禁止进出口或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责任 2、伪造、变造相关证明的责任 3、国家对外贸易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说明: (1)掌握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相关实务,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体制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并能运用课本的基础知识分析对外贸易的实务。 (2)本章的难点是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尤其注意对倾销行为构成要件的讲解,从而量化倾销行为的判断标准。 第五编 社会保障法 第二十八章 社会保障法的一般原理(2学时)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 三、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四、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的宗旨与原则 一、社会保障法的宗旨 二、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要素 一、社会保障组织体系 二、社会保障权 三、社会保障待遇 四、社会保障享受要件 五、社会保障基金 六、社会保障管理 七、社会保障监督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掌握社会保障法的一般原理,并掌握社会保障法的基本要素,结合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现实,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2)本章的难点是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宗旨和原则,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是迫切需要我国政府解决的问题,因此应着力培养学生运用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来对我国社会保障的现实做出相关思考。 第二十九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概念和模式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模式 三、中国社会保险模式的选择 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社会保险当事人 二、社会保险结构 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四、社会保险待遇计算依据 五、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节 社会保险的具体法律制度 一、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三、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四、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五、生育保险 六、死亡保险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相关实务,熟练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模式、主体及权利义务等基本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具体保险制度的主要特征。 (2)本章的难点是社会保险当事人的认定和分析,应结合相关案例着力引导学生运用社会保险当事人资格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社会保险的现实问题。 第三十章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2学时) 第一节 社会救助概念和模式 一、社会救助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救助的主要模式 三、中国社会救助的模式选择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社会救助当事人 二、社会救助标准 三、社会救助基金 四、社会救助待遇享受资格管理 第三节 社会救助的具体法律制度 一、灾害救助法律制度 二、贫困扶助法律制度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掌握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其内容,掌握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中的灾害救助和贫困辅助等基本的内容和具体法律体制。 (2)本章的难点是我国对社会救助模式的选择,结合社会救助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对现实中社会救助困难的思考,引导学生在基本原理的指导下论证以政府救助为主的官民结合方式是我国目前一个理性模式选择这一命题。 第三十一章 社会福利法律制度(3学时) 第一节 社会福利的概念和模式 一、社会福利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福利的主要模式 三、中国社会福利的模式选择 第二节 公共福利法律制度 一、公共福利的概念和结构 二、住房福利 三、卫生福利 四、教育和文化康乐福利 五、特殊群体福利 第三节 职业福利法律制度 一、职业福利的概念 二、职业福利的基金 三、职业福利的主要内容 四、职工福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掌握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模式和内容,学会运用基本的制度来分析相关的基本法律问题。 (2)本章的难点是特殊群体法律制度的讲授,结合目前我国政府日益重视对弱势群体加大保护力度的现实,引导学生对其进行经济法学的思考,从而深化对经济法宗旨和价值的理解。 第三十二章 社会优抚法律制度(3学时) 第一节 社会优抚的概念和模式 一、社会优抚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优抚的主要模式 三、中国社会优抚的模式选择 第二节 社会优抚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社会优抚对象 二、社会优抚管理机构 三、社会优抚资金 第三节 社会优抚的具体法律制度 一、社会抚恤法律制度 二、社会优待法律制度 三、军人退役安置和离退休安置法律制度 说明: (1)本章的重点是掌握社会优抚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对社会优抚立法的模式有总体性的把握,并学会结合我国的实际对社会优抚立法模式的选择有基本的判断。 (2)本章的难点是中国社会优抚模式的选择,结合现实优抚体制启发学生对我国现行制度做出相应评判,使学生深入体会应改变政府与非政府优抚并存的格局,加大政府优抚的责任这一观点。 第三部分 一、本课程是一门集理论性与应用性为一体的部门法学。学习本课程,应具备法学基础理论的知识,其上位课程为民法,要学好本门课程,不可不具备民法的知识和理念。 二、教学方式:面授 三、考核方式:(1)期末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70%;(2)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回答问题,出勤率占总成绩的30%。 四、教学参考书目与学术期刊 1、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刘瑞复著:《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马洪主编:《经济法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孔祥俊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孔祥俊著:《反垄断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8、黄勇、董灵著:《反垄断法经典判例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9、种明钊著:《竞争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0、经济法概论,倪振峰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11、经济法概论,华本良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12、经济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13、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王遂起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14、经济法概论考点与题典,窦书章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2003 15、经济法教程,王守渝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6、经济法教程,王宾容编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17、经济法教学案例精选,吕景胜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08 18、经济法律概论,邢培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19、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0、《经济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