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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再生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与配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省再生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与配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汽车拆解与配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油市三合工业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省再生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羿诚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修建主体建筑物拆解车间、报废机动车临时贮存区、办公用房等。建设1.5万辆报废汽车拆解线。 项目总投资1.1亿元,环保投资7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期噪声和施工期固废。项目施工期很短,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环境影响逐渐消失,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沟渠,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隔油沉淀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江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一个密闭的生产车间,内设报废汽车预处理区、拆解区(包括快拆和精细拆解区域)、切割区、零部件堆存区、机动车贮存区等。切割区域,在切割机侧方设置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剩余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拆卸工序在封闭厂房内完成,经厂房自然沉降后无组织外排。拆解区,在预处理车间油液抽取工作台区域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液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中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引爆后的安全气囊、车间收集的切割、拆卸粉尘以及其他不可利用拆解废物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售予废品回收公司;电动汽车废锂电池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锂电池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理由环卫部门清运。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电路板(含电容器)、废催化净化剂、废油液、含汞含铅部件、废制冷剂、废滤清器、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域:危废暂存间、事故车贮存区、等离子切割工位、高效拆解工位、燃油车预处理工位、动力总成拆解工位、动力电池拆卸工位、预拆解工位、隔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膜,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系数 K≤10-10cm/s;化粪池、污水管道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K≤10-7 cm/s;其他地区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院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完善医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同时,2021年10月21日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110-510781-04-01-747911]FGQB-036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江油市三合工业集中区,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具文同意项目入驻。因此,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江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