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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喝了过期奶粉会怎样?过期的奶粉能给狗吃吗?(新生儿如何参保?如何缴费?看这篇就够了!)

新生儿喝了过期奶粉会怎样?

1. 消化系统问题:宝宝可能出现腹泻、呕吐、腹痛等消化系统问题。家长可以暂时停止喂食奶粉,给宝宝喝些温水,饮食以清淡易消化的为主,观察宝宝的情况是否有好转。

2. 过敏反应:过期的奶粉可能引发宝宝的过敏反应,如皮肤红肿、呼吸急促等。家长需要及时就医,寻求医生的帮助。

3. 其他问题:过期的奶粉还可能引发宝宝的其他问题,如发热、疲乏、失眠等。若宝宝出现这些问题,家长也需要及时就医。

过期奶粉的危害有哪些?

过期奶粉会失去营养价值,同时也会因为细菌的繁殖而产生有害物质,例如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等,这些物质对于婴幼儿的健康会造成不良影响。常见的症状包括腹泻、呕吐、食欲不振等。

婴儿奶粉的选择:

对于新生儿来说,母乳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母亲无法哺乳或者奶量不足,可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儿配方奶粉。在选择奶粉时,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且选择正规的品牌和渠道。

  1、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一)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应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家长应在新生儿一周岁内且取得户籍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果新生儿一周岁内且取得户籍90日内时间跨年,出生次年参保时,需缴纳出生年及参保当年两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参保缴费成功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办理参保的方式有哪些?
  1、线下办理方式
  携带参保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海淀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理地点一图汇总:

  2、线上办理方式
  登陆“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网上服务大厅,在“我要办”——“居民参保登记”模块上传电子材料,如果新生儿一周岁内且取得户籍90日内时间跨年,需勾选“缴纳出生年”,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提交材料后,请及时在“我要查”——“办件进度查询”中,查询是否审核成功。如审核不通过需查看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
  注意
  新生儿一周岁内且取得户籍90日内未办理参保手续的,不享受新生儿医保待遇。
  2、新生儿参保后如何缴费?
  按政策规定时间,参保的新生儿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缴费,缴费方法如下:
  (一)个人账户共济缴费
  缴费时间:参保当月月底
  注意:同时缴纳出生年和参保当年两年的新生儿,参保次月月底方可通过个人账户共济缴费。
  缴费方法:父母为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或京通小程序——医保服务——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与新生儿建立共济关系,且父母医保个人账户中资金充足。可使用父母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纳新生儿保费。
  (二)“京通”小程序缴费
  缴费时间:参保次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月15日除外(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缴费方法:家长进入京通小程序——社会保障——社保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理——办理对象选择“他人”——输入新生儿姓名及身份证号,按提示缴费。
  (三)银行APP缴费
  缴费时间:参保次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月15日除外(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缴费方法: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APP查询缴费。
  (四)银行柜台缴费
  缴费时间:参保次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月15日除外(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缴费方法: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新生儿,家长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新生儿户口簿,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持对应银行的银行卡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五)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时间:参保次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月15日除外(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缴费方法:北京电子税务局APP或网页——社保费办理——城乡居民医疗缴费办理——办理对象选择“他人”——输入新生儿姓名及身份证号,按提示缴费。
  3、温馨提示
  新生儿参保缴费遇到问题不要怕,拨打相应咨询电话,为您解决难题。
  1、参保业务有疑问,可拨打北京市医保部门电话:12333;
  2、缴费业务有疑问,可拨打北京市税务部门电话:12366;
  3、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有疑问,可拨打:400-711-2366;
  4、使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有疑问,可拨打:010-50891616。

一、新生儿是怎么规定的?

新生儿监护人是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三、父母失去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

四、监护人给新生儿上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事实上,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都是父母,只要父母有监护能力,就必须要履行对孩子的监护义务,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给孩子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也可以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