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雪球App,作者: 广州杨森律师,(https://xueqiu.com/7706159053/304876470)
2024年8月1日,000616披露《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的公告》,5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诉对公司提起诉讼,涉及金额34,395,210.80元。
目前,案件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
2022年12月30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
经查明,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16年11月18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股票(000616),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预计索赔时效将于2024年12月届满,剩余的索赔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披露的公告,海航投资股票已被深圳交易所终止上市,于2023年8月23日摘牌。海航投资退市,并不影响投资者向有关主体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