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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6 号)文件,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东营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电工、汽车维修工、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电工 5、4、3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5、4、3 汽车电器维修工 5、4、3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5、4、3 汽车玻璃维修工 5、4、3 汽车机械维修工 5、4、3 汽车美容装潢工 5、4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5、4、3 化工总控工 5、4、3 二、技能等级认定方式 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电器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汽车玻璃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统一认定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颁发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五级、四级、三级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两科均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技能等级认定时间 5-3级 2022年6月10日至6月22日 7月24日 8:30 开始 10:30 开始 2022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8月13日 8:30 开始 10:30 开始 2022年8月10日至8月28日 9月17日 8:30 开始 10:30 开始 2022年9月7日至9月28日 10月10日 8:30 开始 10:30 开始 2022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 11月12日 8:30 开始 10:30 开始 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12月10日 8:30 开始 10:30 开始 四、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电器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汽车玻璃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执行。 —— 电工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 电工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 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电工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 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 、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 汽车维修工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机动车检修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操作工)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汽车维修工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 营销。)或相关专业(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 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或相关专业(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 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汽车维修工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 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 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 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或相关专业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化工总控工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化工总控工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化工总控工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有机合成工、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石油产品精制工、煤制油生产工、煤制烯烃生产工、合成氨生产工、尿素生产工、烧碱生产工、纯碱生产工等。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化工工艺、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石油炼制、林产化工、海洋化工、石油化工技术等。 五、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及流程 (一)考生报名 考生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在本公告当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法定工作日内)进行,请携带以下材料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报名及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接受企业委托评价集体报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费。 1.报名电子版资料: (1)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白底小于20KB,以“身份证号”命名)。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尺寸300*500KB,是上下高度300KB,左右宽度500KB,以身份证号+正面/反面命名)。 (3)毕业证电子扫描件(以“身份证号+毕业证”命名) 2.报名纸质版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原件退回)。 (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1份(打印并粘贴照片)。 (3)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或培训经历,需填写《个人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历承诺书》1份。 (4)申报条件如涉及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原件退回)。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籍证明。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证明的,可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遗失证明替代)。 (6)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条件规定需提交经本职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7)近期白底2寸免冠纸质彩照2张(背面写好姓名、工种)。 (8)报名花名册(限企业集体报名用)。 (9)考生告知书。 以上申报材料均为真实有效,一经查实申报材料为虚假伪造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虚假材料及评价考核费用不予退还;已获得证书的,对其所获得证书作无效处理。 (二)现场缴费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收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标准执行。 五级 四级 三级 电工 170 190 250 智能化考试每科加收10元 汽车维修工 170 190 250 化工总控工 170 190 250 (三)报名地址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图书办公楼9楼902房间。 (四)领取准考证 考前1周,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证书核发 通过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站上查询到成绩合格信息5个工作日后,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制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疫情防控健康申报 考生参加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考试均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报名和参加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时,应当主动扫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场所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本人填写《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附件3) 未取得健康码“绿码”人员和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进入鉴定场所。 2、考生应自考试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3、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下情形的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技能等级认定。 4、参加考试时请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相关服务信息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咨询电话:常老师18366988541 燕老师 13356643361 邮箱:yancongcong@dykj.edu.cn 八、其他事项 评价试点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职业技级等级认定工作应服从国家政策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评价时间如发生变化及时调整评价安排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 1、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个人申报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历承诺书 3、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 (注:以上附件1-3按要求可自行打印或报名时领取填写,所有附件签名务必报名时现场签名。)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