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保险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雷击、冰雹、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山体突然滑坡;
3、空中运行物体附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为防止事故蔓延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投保家庭财产险的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投资理财观念的转变,各种财险和寿险逐步走进了千家万户——未雨绸缪、花钱买平安成为一种新时尚。但家庭办理保险应注意以下事项:
1、正确选择保险营销员。随着各保险公司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从业人员越来越多。但有的保险营销员仅凭几份宣传材料、一张名片就到马路边、居民区、学校或单位办公室开展营销业务。按照国家规定,保险业务人员需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保险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保险业务。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保险营销员无证上岗,还有个别不法之徒打着某某保险公司的幌子,骗取群众钱财。因此,广大群众在投保时,应查验业务员的有关证件,谨防上当受骗。
2、分清保险对象。在购买家庭时,许多人认为,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在保险之列。其实按规定,家中的珠宝、首饰、现金、古玩字画及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因此即使加入较大数额的家庭财险后,对于这些物品的保管也不能大意,可以采取银行保管箱等方式进行保管,以避免出险,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3、明确保险赔偿的有关规定。家庭财产的保险一般应足额投保。即家中有5万元的财产,就要投保5万元;假如你只投保了2万元,那么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会按照你的实际财产来赔偿,而是最多赔偿2万元。保险期内如出现数次保险责任事故,多次的赔偿金额是累计计算的,只要累计超过投保总额,即使保单没有超过保险期,它的保险责任也自动终止。另外,按照国家的规,家财出险后应在24小时内报险方可有效。因此,家财出险后,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莫忘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保险公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