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今日发布批复显示,同意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原文如下: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
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请示》(渤银报〔2022〕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中文名称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CBHB Wealth Management Co.,Ltd.。
三、核准机构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7号中航科创大厦A座5层。
四、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全部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并一次性足额缴纳。自有资金运用应符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7号)等规定。
五、核准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为:
(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吴思麒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李玥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的任职资格;核准杨晨光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黄昶君、林静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杨宁、韩昱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谷靖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刘茜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七、核准《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详见附件)。
八、接此批复文件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手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保
监会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批复文件失效。
九、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要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部门规章要求,并做好投资者保护。
十、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监管要求报送经营情况、财务报告、风险状况等监管资料,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附件: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9月2日
渤海银行是正规银行。作为一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立的金融机构,渤海银行不仅在业内具有显著的地位,而且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一、渤海银行的官方背景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复[2005]337号批复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一设立过程体现了渤海银行作为正规银行的严格性和规范性。其总部设在天津市,是我国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一地理位置也为其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拓展提供了便利。
二、渤海银行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渤海银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现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称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家股东发起设立。这样的股权结构不仅为渤海银行提供了坚实的资本支持,还确保了其治理结构的多元化和科学化。
三、渤海银行的经营实力和业务范围
渤海银行自成立以来,业务网络迅速辐射全国,目前在主要省会及经济重要城市均有战略布局。其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进,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作为一家综合性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提供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金融市场业务以及财富管理等。其稳健的经营风格和良好的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了可靠的金融服务。
四、渤海银行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渤海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始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同时,该行还建立健全了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测量、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以保障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此外,渤海银行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产品结构,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综上所述,渤海银行作为一家具有官方背景、良好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强大经营实力和业务范围、以及高度合规性和稳健性的正规银行,为客户提供了可靠的金融服务。在未来的发展中,渤海银行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一、渤海银行是正规银行吗?
渤海银行无疑是正规银行。渤海银行全名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并于2006年2月16日正式对外营业。渤海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其设立过程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是1996年以来首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也是第一家总行设在天津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信息均来源于官方文件和权威渠道,确保了渤海银行的正规性。
二、渤海银行是什么性质的银行?
渤海银行是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由企业法人持股或社会公众持有股份的商业银行,具有公司制的特点,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产生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渤海银行正是这样一家按照股份制公司形式运作的商业银行,其注册资本高达144.5亿元人民币,通过发起人用货币认购银行全部股份的形式设立。
渤海银行不仅具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般特点,还在其发展过程中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它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这一举措为其带来了国际化的视野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同时,渤海银行也积极拓展其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渤海银行不仅是一家正规银行,更是一家具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其正规性和专业性得到了官方和市场的广泛认可,为其在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