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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关于调整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取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报国务院备案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合并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规定: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是减少审批层级,规定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索引号: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标题: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权威解读(附新规全文) 文号: 无 信息来源: 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