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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87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德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情况 我市依托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中极氢能汽车(长治)有限公司以及配套产业打造长治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配件、动力锂电池、汽车轻量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已形成新能源(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正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以及配套企业的产业链。 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取得纯电动专用客厢车、货车资质和多用途乘用车资质,并且成功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样车已生产成型。中极氢能汽车(长治)有限公司获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专用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专用车已下线,车型将申请公告。 二、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公交车1633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552辆,占全市公交车95%;主城区巡游出租车1801辆,已全部改造为新能源汽车;长治机场定制公交D901路为新能源汽车,还开通了6条定制客运班线。在旅游领域强化新能源用车推广,鼓励各旅行社、各旅游景区新增及更新的旅游客车、观光车使用新能源车,减少燃油车排放尾气对景区的不利影响,保护好景区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 三、城市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 目前,我市城建领域公共作业车辆主要为市政作业车、供水、供热行业抢险车辆共158辆,其中5辆新能源车,环卫作业车辆407台。部分车辆如市政应急电源车、供热专业抢险车辆等均为专业车辆,需临时应急发电,暂时无法使用新能源车替代。部分作业车辆任务繁重,限于清洁能源车辆续航时间短,现有充电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便。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在更新车辆时,优先选用清洁能源车辆。 四、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建设加氢站、换电站情况 (一)我市出台了《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围绕机动车结构升级,积极推广新能源、清洁车辆应用,要求新增或更换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环卫车辆、邮政快递等市政公共领域车辆全部使用电动汽车、甲醇汽车。 (二)落实现有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电动、氢燃料)国补的资格预审、省预拔资格的初审,为企业争取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用好我省技改和新动能资金支持政策,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推动氢能装备研发、加氢站以及配套产业项目建设。 (三)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国网长治电力公司为主导,加快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桩建设推进速度。潞宝集团与海德利森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全国首个潞宝加氢站,海德利森氢能装备制造二期、潞宝工业制氢等项目正在推进。 (四)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2021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推广我市成功集团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二手车市场开展新能源汽车交易,淘汰报废更新车辆,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联 系 人:王轶珊 联系电话:0355—2192592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