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温州讯 因投资失败心生歹念,在网络平台虚构投资理财项目,以高额回报、当天返本还息为诱饵骗取受害人大额资金后,谎称兑付故障逃之夭夭,将受害人钱款据为己有。3月7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被害人于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化名的“F理财项目平台”客服“小阳”。在“小阳”多次发送平台投资信息之后,于某有点心动了。他向“小阳”仔细了解了这个理财平台的资料,并在“小阳”的说服下填写了用户表格。一问一答之间,于某觉得“F理财平台”正规可靠,便投入了第一笔10000元的投资。当晚,“小阳”便依约连本带息将10310元返还给了于某。
尝到甜头后,于某第二天又将3000元打给“小阳”,这次却被“小阳”原原本本的退了回来,说是资金太少不能投资。一来二往,于某认为“小阳”遵守诚信,当即放下了戒备。
2019年1月,于某又将一笔22万的款项打给了“小阳”,当天亦拿回了本息。看到如此好的发财机会,于某于是发动自己的亲友,一同来这个“F理财平台”投资,于某出资20万元、于某的朋友出资10万元,一同打给了“小阳”。谁知就是这一次,事情起了变故……
一向准时的“小阳”突然变得难以联系起来,在于某的催促下,“小阳”解释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正在维护中,返还款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多次催促无果后,于某对“小阳”说自己要去报警了。“小阳”一边用再次核实用户信息拖延于某,一边又警告于某说:“报案是没有用的,是公司最近资金流量太大引起相关部门审核了,如果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就说我们是借贷关系。”在“小阳”的安抚下,于某便开始等待渡过所谓的“公司风险期”,直到另一位被害人张某向警方报了案。
经查明,早在2018年10月,犯罪嫌疑人周某便开始预谋虚构的“F投资理财平台”骗取他人财物。周某使用“F理财项目平台主管”、“F理财项目平台小阳”两个微信账号,并假借亲属的支付宝账号进行二维码转账收款。以投资澳门赌场当天获得高额收益的噱头,周某用自己的资金作为前期的分红诱饵,在获取了对方的信任后鼓吹对方发展更多的客户,并在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以第三方出款故障为由延缓到账,将被害人钱款据为己有。4个月间,诈骗金额总计高达70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利用投资者的无知与投机心理,越来越多的理财骗局包装成了投资者喜欢的高收益、无风险产品,最终却使投资者赔了夫人又折兵,本息尽失。为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投资者应当提高警惕,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合法投资,正视理财投资背后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