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 百科生活
-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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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4 01:06:49
近日,沈阳一居民楼室外停放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起火引燃住宅楼1楼阳台窗框和2楼阳台窗框,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火灾造成4人不幸遇难,3人受伤,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惨痛的悲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为更好地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现就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平衡车等以电力驱动的非机动车,在消防安全方面加强管理。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相互提醒,共同维护自身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1.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一定要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网上购买的二手电动自行车,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电动自行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大大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严禁在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进宿舍、办公室、楼道内充电,一旦起火,会发生爆炸并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保卫处将开展常态化检查,严肃处理。
3.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严禁违规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堆放其他物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救援。
4.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软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方式方法充电。
5.严禁擅自改装车辆。严禁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非法改装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违规改(加)装动力系统或外观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6.严禁超长时间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易过长,一般在8-10小时内就能完成充电。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长时间过载充电,易引发火灾。
7.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品。
8.严禁学生在校内骑乘电动自行车。请教职工保管好自己的电动车,禁止将电动车借给学生骑行,一经发现将列入车辆黑名单,并禁止入校。
9.电动自行车要规范停放在相应的泊位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禁止停放在疏散通道及运动场、安全进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特别是学生宿舍楼道门前、门厅和楼道违规停放。
10.校内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途中遇安保人员检查时,驾乘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停车接受检查。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全体师生自觉到校内指定充电区域给电动车充电,同时也呼吁全体师生员工禁止在宿舍、办公室和工作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楼道间堆放杂物,尤其是纸箱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为美丽、平安的校园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保卫处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