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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庞白土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深化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定州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透明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培训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要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管理强化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小学幼儿园要推选产生一名校(园)领导、两名教师代表组成三人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监管制度,同时各校设报账员一名。

(一)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

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   

2.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3.领导财务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5.校长必须定期组织和主持财务会审活动,为理财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全力支持和督查理财小组的工作。

6.领导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预算支出。

7.校长对报账入账的票据要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其合理性、合法性及真实性。

(二)理财小组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理财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以学校的利益为重,积极参加活动,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地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的参与监督和管理。理财小组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学校经费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

2.监督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

3.参与学校3000元以上购置和项目投资支出的讨论和决策。

4.参与报账票据的审核,出具可否报账的绝对意见,并签章。

5.监督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政策信息的公示,包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及财务支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6.收集并反馈教职员工及社会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意见。

7.对学校财务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三)学校报账员对财务的管理和报账职责

1.掌握遵守有关财经政策、法令以及与本职有关的财务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协助校长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及时向校长汇报经费收支情况,做好领导的参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发展。

3.建立管理好学校财务档案,登记管理好学校资产账务,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

4.做好经费支出报账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完善手续,填制报账单和报账模板,核对收款人信息和银行代发表信息,做到内容清楚正确,并及时报送中心校审核。

5.认真做好学校的出入库记录台账。

6.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财务相关任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收据,不得使用虚假发票、作废发票、非正规票据。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或具体维修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刮擦现象。若购买品种较多,可内附详单。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所有报账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经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并在财务原始单据上签章后,再由校长审签后方可报账。

5.劳务费报销要有劳务费清单和银行代发表2张。

6.差旅费的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报销标准附有当日当时的正规票据,若有超标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减金额和实报金额。

7.所有报账凭证3000元以上必须由中心学校总校长签字批示。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各校到中心学校报账,必须携带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附件。

2.购买商品、服务或维修项目(包括政府采购项目)超过3000元须提前向中心校办理用款申请,报账入账时附在原始凭证后面。

3.维修项目3000元以下可附明细和照片,超过3000元的须有合同或协议以及验收单、照片(施工前中后的照片都要有,必须清晰,有相同参照物,施工前校长要告知相关人员,注意拍照),超过10000元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公司,要有询价和询价确认书,同时验收报告上须有验收小组签字(学校验收人员)和中心校人员签字。

4.购买同类物品(比如课桌凳,展板类、印刷试卷、办公用品、油墨版纸等)超过10000元的大宗支出也要附询价、询价确认书、合同或协议、验收报告,展板类桌凳类还要附照片。

5.采购物品、工程或服务单项或批量20万元及以上必须政府采购。报账时附上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备案表、回执、合同、验收报告等)。

6.报销差旅费,必须在报账员的指导下由出差人逐项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校长、领报人的签名和理财小组的签章,“差旅费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必须与封面填写内容完全一致,粘贴整齐,并附“出差通知单”和有相关会议通知及教育局领导批示。

7.各种凭证、单据必须真实,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8.对于发票、收据违反财务制度、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价格不合理、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等,中心校有权拒绝报账。

9.所有支出按年度预算的安排执行,凡预算没有安排的,原则上一律不予以支付。

 10.合同的要求:真实、规范、内容详尽。要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货品类写明购物品名、数量、单价、总价(大小写)交货日期,服务类写明事项具体要求及日期,工程类写明工程概况、承包方式、工程范围及工程造价(总价大小写)、工期、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日期、双方责任等。

 11.财务报销的时限:及时开票,随买随报,每月报账一次,原则上不允许跨学期、跨年度支出,有特殊情况的需报中心校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12.中心学校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各报账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成教夏校长对报账的单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出具审计意见。 

  13.中心校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中心校,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