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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二):保险的第一性原理(新债停牌后该怎么办?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保险的第一性原理是风险保障,不是储蓄。


以下是数字化转型的分享线路图,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为序号的分享:产品创新之新保险篇。


从马云提出“五新”之后,各行各业都开始在行业称前面加一个“新”字从而突出行业与技术的融合,所谓推陈出新,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从2018年初到现在,“新保险”三个字推的最狠的非众安莫属。数字化升级与转型产品篇,我们也借用“新保险”三个字作为全篇的定调之词。

新保险篇总共有十篇主题内容,分别是:

  • 技术即保险;
  • 保险的第一性原理;
  • 解决方案与过程管理;
  • 场景保险;
  • 智能化产品工厂;
  • 新健康;
  • 新财险;
  • 车险短期看技术长期靠模式;
  • 未来趋势等。

这是第二篇:保险的第一性原理。全文包括第一性原理、保险第一性原理两部分。

一、 第一性原理

第一性原理(First principle thinking,又称“第一原理”)其实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一个哲学术语:“在任何一个系统中,存在第一性原理,是一个最基本的命题或假设,不能被省略,也不能被违反。”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就是几何学的一个“第一性原理”。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当供过于求时价格下降,就是经济学的“第一性原理”中所谓的供求理论。

1. 商业应用案例

20世纪90年代,有两个年轻人认为,比起门户网站雅虎所做的内容本身,如何让用户“便利的获取内容”更重要,这将产生万亿美元级的市场潜力。那个年代,网民总量少、互联网上内容稀少、许多服务还是付费,如果这两个年轻人对外宣扬这种想法,公众只会嗤之以鼻,没人会认为他们高瞻远瞩。

历史证明,少数人的观点多半是对的。这两个年轻人是Google创始人布林和佩奇。他们对互联网产业的核心洞察:“便利、免费”贯穿了Google从创立到强盛的整个历程。

这种对新产业的“非主流深刻洞察”,频繁出现于那些伟大企业的核心创始人中。1976年,商用计算机刚兴起,家庭计算机更是闻所未闻,但乔布斯却预见了计算机终究会像水电一样进入千家万户,于是创办了苹果公司研制个人计算机。

同年,比尔·盖茨也看好了个人计算机的未来,他还意识到只需要抢占用户与计算机的联结中枢——操作系统,就能垄断整个产业。

虽然乔布斯已逝,但苹果公司早在2018年中就超越1万亿美金市值,成为人类史上唯一也是第一家市值超越万亿美元的公司。而比尔盖茨因为微软,称霸全球富豪榜榜首数十年。

1984年,互联网尚未兴起,思科创始人博萨卡和勒纳夫妇就看好“多协议路由器”便义无反顾投入,最终成为了世界最大的通讯服务商。

贝索斯长期思考“未来10年的购物市场什么是不变的”,并将亚马逊的战略建立在不变的事物上——“人们购物的方式、受品类、经济状况会变化,但大家渴望更低的价格、更快的速度、更优质的服务买到东西这几点是不会变化的”。这种从根本需求出发的逆向思考法,正是第一性原理的体现。

在阿里巴巴遇到新的商业挑战时,马云往往能跳出传统企业家的约束性思路,他一般并不先考虑资源等限制条件,而是更多考虑“该怎么做”,其他暂时不具备、不合理的条件接下来再想办法补充。马云这种能迅速判断新商业模式中的成本和收益分布,这种直觉依靠的不是常规的比较思维,更多也是第一性原理的侧影……

以上商业巨星们便是运用了“第一原理”思考法,效用惊人。

2. 爆火的原因

在特斯拉大火之后,它的创始人埃隆·马斯克多种场合提及的第一性原理也随之爆红。

“我们运用第一性原理,而不是比较思维去思考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生活中总是倾向于比较,对别人已经做过或者正在做的事情我们也都去做,这样发展的结果只能产生细小的迭代发展。第一性原理的思想方式是用物理学的角度看待世界,也就是说一层层拨开事物表象,看到里面的本质,再从本质一层层往上走。”

也就是,用批判性思维和怀疑精神拷问人们固化的认知,回溯事物背后的第一性原理,即事物的本质。围绕着这个本质,重新思考怎么做。不同的事情,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系统有不同的第一性原理,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发现与探索。

3. 将第一性思维贯穿到工作生活当中

马斯克借助第一性原理实现创新的过程就可以用这8个字来描述:溯源、拆解、重构和迭代。

在制造特斯拉时,马斯克追根溯源,发现电动汽车的最大成本来自电池组件。当研发团队参考市场上电池组件的市价评估其成本要600美元/千瓦时,特斯拉先生通过“第一性原理”思考,将电池拆解为各种金属元素以及其他成分,再对电池组件的生产流程、产地、供应链等进行重构和不断地迭代优化。

最终他发现,从伦敦金属交易所购买锂电池组的原材料,组合在一起,只需要80美元/千瓦时。

在开发火箭时,马斯克先思考的就是“组成火箭的材料有哪些”这一根本问题。答案是:航空用铝合金,还有钛、铜和碳素纤维。然后再拆解:“这些材料的价格是多少?”,马斯克得到的答案是火箭制作材料所花费的金额只是火箭整体开发费用的2%。从此他便将“不断降低火箭的总成本”作为开发的根本问题。

在解决问题时,要勇于打破知识的藩篱,回归事物的本质,去思考最基础的要素,在不参照经验或其它的情况下,直接从事物最本源出发寻求突破口,逐步完成论证。

二、保险的第一性原理

先说结论,保险的第一性原理是:风险保障。既然第一性原理是风险保障,那么投资属性、经济属性、做大做强等都非保险的核心,而是半径。

保险业内第一次公开场合用第一性原理拆分解读的,是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老师在慧保天下的一次分享上,本次分享以郑伟老师分享的为基础,再加以拆解补充,enjoy~

1. 保险业数字化升级,要有“第一性原理思维”

保险行业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升级、转型,要回归本质,洞察保险第一性原理,具备第一性原理思维。对保险公司而言,回归本质,聚焦风险保障,洞察用户风险需求,然后借用数字化技术为保险赋能,最后做到技术与业务充分融合,服务用户的目的。

聚焦内核,而后谋半径、拓边界!

2. 解构、回归与重构

借用两个“零整比”的概念来阐述这个意思:

  1. 在消费者使用阶段的零整比,如汽车零整比。根据中保协几年前发布的首批汽车零整比数据,最高达1273%。也就是说,我买一辆车花100元,但我后期修这个车的所有零部件的费用加在一起要花1273元。
  2. 生产商制造阶段的零整比,如火箭零整比。马斯克的SpaceX公司想造火箭,但市场上火箭造价非常高,他们就把火箭的每一个部件进行分解,再去市场上采购这些零部件。经过这样化整为零的操作后,这些材料所需要的花费大概是这个火箭市场售价的2%。

一个是1273%,另一个是2%。我们这里讲的第一性原理思维,是后者,先解构,回归本源,然后再从本源出发,进行重构。

3. 保险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保险作为市场上的一种产品,和其他所有的产品一样,遵循一般供求关系的规律,比如供求会影响价格,价格反过来会影响供给和需求。但同时,保险也具有一些特殊性。一般的产品,它的供给和需求的决定因素是相互分离的。

例如:手机的需求由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和偏好决定,而手机的供给由其成本决定,再进一步,成本又主要由其生产技术决定。我生产了一个手机,不论这个手机卖给张三还是卖给李四,手机的生产成本都是一样的。

在这一点上,保险不太一样,保险产品的需求侧会影响供给侧,这是很多研究保险的学者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同样一款保险产品,卖给张三和李四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例如:同样都是车险,卖给出险率低的张三和卖给出险率高的李四;同样的寿险产品,卖给预期寿命长的张三和卖给预期寿命短的李四,成本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UBI甚至ABI车险兴起,同时通过智能设备+运动数据+保险服务构建的综合性健康服务层出不穷。

除此之外,保险市场更特殊的方面在于:

  • 逆向选择问题:风险越高购买的意愿越强。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刻意规避风险,不允许带病投保;同时受限于技术条件,无法做到不同用户定以不同的赔付率,所以只有牺牲少数中的大多数,进行保险定价和承保服务。
  • 道德风险问题:没有保险的时候是谨慎行事的人,有了保险后,由于成本转嫁给保险公司了,消费者行为也会发生一些变化,部分消费者变得不像投保前那么谨慎行事。这是人性方面的原因。
4. 保障与投资的关系

保障和投资都很重要,但在保险特别是人身险当中,保障和投资的关系,或者说保险中风险保障的“含量”有多少,无论在理论上或者实践上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马来西亚失事飞机MH370一位投保乘客,他的保单大约是在飞机失联之前的半年多时间买的,保费为20万元,以趸缴形式交的。根据那个保单,如果确定飞机失事,受益人可以获得多少钱呢?

大概是21万元。

这还是保险吗?如果在这个市场上有个别的公司,个别的产品长成这个样子,无可厚非。但如果这个市场上一段时间内有相当多的公司都去开发销售相当多的这样的产品,这可能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就值得我们反思。

保险和金融到底是什么关系?

保险具有金融的一些属性,但它又不是纯粹的金融:

  1. 金融强调的是资源跨期配置、资金融通:现在我有钱,我不需要,我明天需要,我先借给你用,你明天再还给我。
  2. 保险强调的是一个跨状态的配置:我花20元钱买一个60万的航意险,出了险获得60万,没有出险就“损失”掉20元钱。

保险是在发生事故与否的不同状态下,来决定资源的配置。所以它的本质不是跨期配置,而是跨状态配置,也就是它强调的是风险保障。

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什么?

保险之所以称之为保险,不是因为它具有储蓄投资功能,而是因为它具有风险保障的功能。

如果保险把自己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的定位或者重点,放在资金融通上面,那么这个大格局当中,有你没有你就无所谓了。因为资金融通的功能,银行证券都可以做,而且这个还是他们本质的功能。但如果保险的定位是在风险保障,这就是其他行业无法替代的。

做大做强,在我理解不是和银行证券去拼资金融通的规模,而是要去拼怎样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保险的储蓄和投资功能呢?

储蓄和投资功能,在我看来是非常重要的功能,但在定位上是一个衍生功能。只有去围绕保险的核心功能做衍生,这样的衍生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否则就会受到外部的环境和政策的影响而大起大落。

5. 赔付率与费用率

在保险供给的效率方面涉及到一对关系:赔付率和费用率。这两者之间合理的结构,应该是赔付率占大头,费用率占小头,即用相对比较小的费用率把保险保障的功能撬动起来。

但现实情况相反的例子不少。比如有些公司的有些意外险产品,赔付率只有20%甚至更低,费用率却达到80%以上。

郑伟教授认为赔付率过低的产品是“不道德”的产品,费用率过高的产品是“资源浪费”的产品。如果用资源浪费的方式生产一种不道德的产品,那么这种产品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何在?不可能长期存在,迟早要被历史淘汰。

6. 将可能外溢的风险内化

2017年被称为金融业严监管年,这种严监管并不仅仅是局限于保险业。保险业有1+4文件,银行业也有三三四文件,证券业和期货业都有各自的政策,主题都是严监管。金融为什么要严监管,不监管行不行?难道那些投资设立金融机构的股东不希望自己的公司成为百年老店吗?

之所以各国对金融行业的监管都比非金融行业更严格,我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金融机构高杠杆+有限公司的特点。

高杠杆可能赚取很高的收益,同时又有潜在的高风险:

  • 如果利用杠杆成功,股东可以赚取高额利润回报。
  • 如果利用杠杆失败,因为它是有限公司,损失是有限的,其他的损失就要由社会来承担。

所以如果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那么对于整个社会有风险外溢,或者说会产生负的外部性。监管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把这种可能外溢的风险内化,让这些金融机构来承担。

谈到保险监管,有几个基本原则:

(1)风险导向:高风险,高资本要求

如果你愿意冒险,冒高风险,就需要对你提出高资本的要求。一旦提高资本要求,意味着公司的成本提高了。

(2)穿透原则:透过现象看本质

监管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市场行为的监管、公司治理的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

  1. 在市场监管方面,产品监管非常重要。需要去穿透层层的包装,看它的产品的内核,去研判产品的动机是什么。
  2.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的股权管理很重要。一家公司的股权就是这家公司的DNA,如果这家公司的股东在开始进入保险行业时,就只是把这个作为一个融资平台和提款机,而没有想做百年老店的话,这家公司想要经营好基本是不可能的。
  3. 在偿付能力方面,既要基于财务和精算,又要超越财务和精算,要穿透式地看它的资产端和负债端,特别是资产端。我们的偿二代2016年1月1号开始执行,时隔不到两年的时间,2017年下半年保监会就启动了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这说明这个市场变化太快,必须不断地打补丁、做修正。

(3)公平的原则:避免监管套利

这两年万能险在网上成为了高频词,一些证券业的专家跟我说,看你们保险业做的万能险,似乎业外一提到万能险就感觉这是特别不好的险种。

万能险不是新事物,七十年代美国就有,2000年中国就有,搞了十几年怎么悄无声息,到了最近这两年开始被众人指责呢?

其实很多万能险产品的问题,并不是由真正的“万能险”本身造成的。那些“万能险”,穿着保险产品的外衣,实际是中短存续期的理财产品,但又不需要受到理财产品监管规则的监管,于是就出现了监管套利。

所以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就要避免这类监管套利。对于同类产品,不管是保险公司、银行,或是证券公司销售的,要统一监管标准。这也是去年11月份,一行三会一局一起发布大资管监管意见的重要背景。

(4)鼓励但防止滥用的原则

以美国为例,由于寿险产品对社会福利有所贡献,因此税法对寿险产品有很多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其发展。但他们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披着保险外衣做理财产品的问题。美国政府和立法机构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在法律上做了修正,以防止优惠政策被滥用:

  • 仍然存在有税收优惠的寿险产品,但并不是所有寿险产品都自动享受税收优惠;
  • 需要根据税法对“寿险产品”的定义做相应测试,测试产品中风险保障的成分占多少,满足条件的产品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7. 保险与经济的关系:制度性增长与经济性增长

保险是经济的一个子部门,我们不能脱离经济,就保险谈保险。那么,一国保费收入与该国国民经济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通常,保险深度(保费/GDP)随人均GDP增加而增加。但在人均GDP的不同阶段,保险深度的增速不同,在人均GDP较低的阶段,保险深度增速较慢,而后逐渐加快,到了一定阶段之后,增速又逐渐放慢,呈现S型特点。

这意味着,随着人均GDP增加,保费将以一种超越GDP增长的速度增长,其超越幅度在人均GDP较低阶段较小,而后逐渐加大,到了一定阶段之后,其超越幅度又逐渐变小。换言之,在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保费的收入弹性会发生变化。

如果把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增长做一个分解,还可以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现象。任何一国的保险业增长依其动力来源都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称为“三分法”):

  1. 常规性增长:即经济增长引致的常规性的增长,它度量的是,在保险深度不变的前提下,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保险业将增长多少。
  2. 深化性增长:即经济增长推动保险深度提高而带来的深化性的增长,它度量的是,如果依照世界保险业增长的内在规律(即保险深度会随人均GDP增长而提高),那么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保险业将实现多大的超越增长。
  3. 制度性增长:指的是扣除经济要素的作用之后,余下的制度要素所带来的保险业增长。

其中,常规性和深化性增长均由经济增长所驱动,因此,这两种增长要素之和称为经济性增长,与制度性增长形成对应。

平均来看,1980-2007年间,OECD国家的常规性、深化性和制度性增长分别是51%、25%和24%。而金砖四国的三种增长分别是19%、5%和76%。

可见,总体而言,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增长主要依靠经济要素的拉动,而新兴发展中国家的保险业增长则主要依靠制度要素的推动。

我们可以推知,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制度要素对保险业增长的贡献度将逐渐降低,保险业增长将更多地依靠经济要素的拉动。对于中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而言,在经历了一段时期的保险业起飞之后,保险业的增长将逐渐地由依靠“制度推动和经济拉动”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拉动”。在这一判断下,强调中国保险业增长模式的转型升级,强调中国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8. 用户的风险需要

利用保险第一性原理,用户保险需要的体验本质是什么?

可以用“高·低·宽·好”四个字来概括:

  1. 高:保额高,用户对保险额度的追求,越高越好。
  2. 低:价格越低越好,用户对保险价格和零售诉求一样,越低越好。
  3. 宽:保障范围宽,用户对保险保障范围,越宽越好。
  4. 好:理赔和服务质量好,速度快。
总结
  1. “第一原理”针对的是“具体情境的具体系统”,它不是孤立的事物,也不能抛开情境讨论。
  2. 第一原理虽然具有稳定性,但不是“真理”。
  3. 第一性原理无法通过运气或者所谓天赋获得,所有人都必须经历“长期观察、实践、思考”才能洞察获得。
  4. 保险不复杂。再复杂的产品拿过来就是保障和投资,就是赔付率和费用率,通过不同方式做一个组合。
  5. 保险也挺复杂。因为保险的需求侧会影响供给侧,这是一般产品不会面临的困扰。它还有逆向选择的问题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6. 想要冒险,就要付出代价。监管需要根据风险导向、穿透、公平等原则,把金融业高杠杆可能带来的外溢风险内化,让金融保险机构来承担。
  7. 我国保险业未来潜力依然巨大。未来的主要增长动力由制度要素转变为经济要素,因此保险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8. 第一性原理思维是从解构入手,再去重构,今天我尝试讨论的是第一步即解构,至于之后怎么重构,是摆在大家面前非常重要的问题。虽然重构路径各异,但不论如何重构,本源都是相同的,都应当以消费者为中心。我们要敬畏市场的力量,任何不尊重消费者、不尊重市场规律的企业最后都会被无情地淘汰。

参考资料:

  • 《硅谷钢铁侠》
  • 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在慧保天下的分享

作者:李有龙,公众号:IAB物智链

本文由 @李有龙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相信熟悉投资理财的朋友对于“新债”都有一定的了解,其实它就是可转债,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当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选择申购新债,新债并不是申购后就一定能买入的,而是会通过抽签的方式来选择投资者,中签的投资者就可以以发行价格买入新债。一般新债上市后投资者可以卖掉新债,来获取差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债并不能百分百的赚钱,还需要注意上市折价的风险,新债后续也可以转换成股票。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些新债的相关知识,首先就是新债停牌之后投资者应该怎么办。

  1、等待复牌

  新债的停牌大多是暂时的,投资者可以耐心等待新债复牌,并在此之后根据自身投资需求继续进行新债的买卖交易。

  2、复牌后卖出

  若停牌时的价格达到了投资者的心理价位,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复牌后卖出新债,避免新债后续走低,造成亏损。

  3、复牌后继续持有

  若停牌时的价格未到投资者心理预期,且投资者很看好新债,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新债,等待交易时机。

  新债的交易规则是怎样的呢?

  1、T+0交易

  即当天买入的新债可以当天卖出。但是卖出后资金遵循T+1原则,需要第二个工作日后才能提现至银行卡。

  2、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新债按照市场实时价格进行交易买卖,同一时间的交易订单,价高者成交;同一价格的交易订单,时间优先的成交。

  3、每次申报不得低于10张。

  4、网上申购设有100万申购上限。

  

  最后再来跟大家讨论一下新债可能停牌的原因。

  1、上市公司内部有重大调整,如股权重组、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等。

  2、上市公司发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的公告或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等。

  3、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操作需要进行监管调查时,此时停牌时间根据调查结果决定。

  4、上市公司需要公示的重要信息不完整或者没有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公示,被证券监管机构勒令改正的,该公司所发债券被停牌。

  5、债券价格波动异常,疑似有投机者扰乱市场,相关债券会被停牌。

  

  以上就是与新债相关的一些知识,希望能给到大家一些参考,让大家对新债有更多的了解。

  新光海航人寿高管换血多位中层离职

  保监会推股权新政 潮汕帮控股计划恐生变

  路英

  日前,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新光海航”)公布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陈国柱不再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而新的总经理人选为黄志伟,尚待保监会批复。

  接近新光海航内部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陈国柱因家庭原因申请调回台湾,目前已离开公司。新任总经理人选黄志伟为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仍是台方股东委派。

  值得注意的是,黄志伟也是新光海航人寿新股东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霖”)的董事。业内人士评论,总经理人选更换与新股东有关,则说明新股东对公司志在必得。记者向新光海航相关人士求证,其表示该高管在上报董事会材料中并未提及股东方相关身份,无法确认是同一人。

  然而,就在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二”),相比于去年底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一”),此次不仅维持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的内容,而且对控制类股东做了更严格的要求。“投资人自成为控制类股东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这无疑会给尚未落定的保险股权变更带来变数。

  监管生变

  近日,多位接近新光海航人士向记者表示了对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担忧,认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两次征求意见稿都不利于公司股权转换。记者采访中也发现,新光海航内部对股权转让事宜比较敏感,而从公司目前的处境来看又亟须股权的变化带来注资以维持正常运转,原股东也寄希望于股转顺利获批,以期全身而退。

  7月20日,保监会再次就《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相比此前的意见稿一,意见稿二中对财务、战略类股东门槛进一步提升,股东最低持股时限也大幅延长。

  其中,意见稿二要求投资人自成为控制类股东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而意见稿一的规定仅是,自保险公司成立之日起,控制类股东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2016年11月16日,新光海航人寿发布变更股东信息披露公告,新光海航原有两大股东新光人寿与海航集团,分别转让15%、36%股份给深圳柏霖,深圳柏霖以51%的持股比例绝对控股新光海航。

  本报曾在《“潮汕帮”控股 新光海航人寿枯木逢春还是变身现金奶牛》一文中,详解股权转让及背后的详情。消息人士对记者表示,面对监管质疑,深圳柏霖表明了“不差钱”并认真经营保险的决心。

  然而,两次征求意见稿均明确“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虽然新光海航递交股权变更申请在此之前,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旦新规正式出台,目前在保险公司持股比例较高的民营资本该如何处置将成为一项重大挑战,监管断不会在此关头人为设置障碍,再批30%以上股权。按照今年监管层的态度,向前追溯在所难免。

  一位新光海航内部人士一方面表示深圳柏霖对监管政策突变始料未及,同时也确信低成本拿到保险牌照的新股东不会退缩。对于股权新政有可能带来的影响,新光海航人寿上述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会遵守相关监管规定。

  据悉,深圳柏霖前身是深圳市鸿荣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地产企业鸿荣源集团100%控股的子公司。其在公布将控股新光海航之前曾强势入主利安人寿第二大股东,进军保险的决心非同一般。但世易时移,如今保险业的发展脉络已大为改观,虽然仅隔一年却是另一番风景。

  人才失血

  摁下葫芦又起瓢,股权转让尚未落定,新光海航总经理又离职。

  根据新光海航近日公布的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陈国柱先生不再担任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上述新光海航内部人士对记者证实,陈国柱因家庭原因申请调回台方股东新光人寿,目前已离开公司回台湾。台方股东委派了新的总经理——黄志伟,据了解,其原为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至于为何此次台方股东委派的总经理是大陆人,该人士给出的答复系为本土化需求。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新光海航人寿新股东深圳柏霖的董事也叫黄志伟。一位接近新光海航的人士对记者表示,新任总裁黄志伟与深圳柏霖股东系同一人。

  陈国柱也是该公司偿付能力报告高管简历中唯一一位高管,自2016年一季度保险公司开始公布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以来,董监高简历中唯独高管形单影只,只有一位总经理人选。不仅如此,目前新光海航人寿人员流失空前严重,最近离职人士级别涉及总裁、部门总等不同级别。

  究其原因,不外乎股权变更存疑,增资尚未到位,业务停滞,公司难以为继。另外一位接近新光海航人士对记者表示,台方股东无力经营,深圳柏霖现已实质控制新光海航,最近多位公司中层、中高层管理者离职,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精算等部门多名核心成员离职,原因是不适应新股东管理风格。

  人员流失对公司的影响可以直观地感受到,仅7月26日记者就目睹了新光海航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多个版本。根据报告,目前公司已基本无现金可用,最早的资金注入预期是在一年以后。而偿付能力季度报告的签字页上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精算负责人、投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等无一签字。对此,新光海航人寿上述相关人士表示,新员工误将领导还未签字的原始文档挂网上了。

  记者发现偿付能力报告联系人一栏,去年三季度、今年一季度、二季度的联系人均不是同一人,致电前两者一位已离职,一位电话未接通。对于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多版本乌龙,记者向一位相关人士了解到,是新来的人力资源同事错将非最终版本发至官网。

  根据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新光海航人寿采取重新聘任高管人员、安排再保险、管控投资、管控费用等措施。报告显示,该公司于 2017 年第 2 季度推动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题进行磋商,并决议聘任四位高级管理人员,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目前公司已经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待监管机构审批。

  一位接近新光海航的人士对记者表示,新光人寿不可能派大陆人做高管,因为股转还没批,股东还是新光跟海航,所以董事会还是以新光跟海航的名义派任高管,但此次公司高薪聘请的新高管人员是新股东挑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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