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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民间互助理财”传销骗局

自愿投资49800进入发展层,发展1-3名投资人,就有机会获得上百万元的回报,若反悔,还可以“随时”退出,退出时能获得六万元,等于“一进一出”就能赚1万多元。无风险高收益,一看就又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却有不少投资者深陷其中。

这种名为“民间互助理财”模式又名“民间自愿互助理财”、“自愿连锁经营”、“自由连锁经营业”、“民间合伙私募”等,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

据了解,民间互助理财于1998年引进回国,现已遍布全国各地,从业人员数量众多。其运作方式为:以五级三晋制为奖金制度,上线通过谎言的形式诱惑下线加入,从而获取利益。在国家以及相关媒体的宏观调控中,统称为“新型传销组织”。

问题一、理财项目如何设局骗人?

“民间互助理财”听上去好像是哪个银行卖的理财产品,但其实是个传销陷阱。所谓的“民间互助理财”到底是如何设局拉人的?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一段录音证据资料,该项目的组织者介绍这个“理财项目”时称,这是老百姓相互帮助、团队运作的一个“理财项目”。其有四大特点,第一,自觉自愿;第二,可以随时退出,“回家想想后悔了,可以退钱”。第三,“绝对”保本。第四,团队运作,没有单打独斗。

组织者还称,这个“行业”对于加入的人员会进行“优选”。优选的是40岁—62周岁,人品好、有担当的健康人士。不选的是国家人才、在职人士,退休的可以,还有不选威海本地人。不让本地人参与,是因为项目太赚钱,发工资一发就是几十万,担心投资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这个所谓的“理财项目”到底怎么赚钱?组织者称,“这个行业是‘一进三出口’,投资者一次性投资49800,投资过后绝不会让重复投资,投资者有三个出口:第一个出口是1-7天内的犹豫期,7天之内后悔了想退出的,会退还49800。第8天49800将会被分配。如果在第一个出口没退但又后悔了想退出的,那么就等第二个出口,即“B点弹出”,如果没有带进来一个朋友就会被弹出,在这个出口是拿6万块钱,多拿10200的资金利息。第三个出口是成功出局,也叫‘完美出局’,如果投资者能带进一个朋友,能挣63万;第二个朋友如果带入两个朋友,就是126万,3个朋友189万,N个朋友N个63万……”

问题二、如何识别理财项目传销?

警方提醒,警惕规则复杂、名头响亮的投资项目和经济活动,这其中往往隐藏着传销陷阱。传销行为无论怎样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照参加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一旦加入其中,不仅容易陷入违法犯罪当中,也会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应当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以防坠入传销“陷阱”,遭受不应有的财产损失。

大多数投资者现在都十分懊悔卷入了这样一场传销骗局,多个人告诉记者,这类承诺无风险高收益的所谓的理财项目,一看就有猫腻,但冠上国家扶持项目的名头,披上互助养老的外衣后,真是难以看清真相,才误入传销组织,进入后想着已经投入一笔了,拿不回来,也还想多赚些,后来就越投越多、越陷越深,别人怎么劝都没用。直到组织者卷钱跑路,人才清醒过来。

问题三、为什么进入传销的人会难以自拔?

关于这一问题,北京市潮阳事务所律师裘叶说,首先现在的传销组织会对投资者有一个定位。第二,他们会通过一些熟人介绍,而不是向陌生人宣传某个项目,他们都会现身说法。第三,他们会选择在很高档的酒店或者度假村进行讲解,但是讲解的过程中,他们完全不会提可能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只会说有多少收益,而且在那种特定的氛围之下,很多人可能就会被洗脑了。而且很多组织会要求投资者不能跟别人说,要保持一定的范围性,在这种情况下,时间久了之后,投资者就会陷入圈套,陷进去之后,直接割肉出来可能十分困难,所以就会不停投入,结果就越陷越深。

问题四、被骗的钱款还能追回吗?

现在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是,被骗的钱款还能追回吗?对此,北京市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认为,从理论上来讲是有一定可能性的,因为在公安机关介入之后,如果确认它是犯罪行为,一是会追缴其违法犯罪所得,另外也会涉及到一个退赔的过程。这一案例首先是一个很典型的传销模式,最后这四个人之所以会忽然跑路,应该是因为资金链已经断裂。在这样的情况下,钱可能已经被他们用完,所以投资者的钱是不太乐观的。

如何识破冠上国家扶持项目的名头,披着互助养老外衣的传销骗局?如果误入了该怎么脱身?裘叶表示,对于所谓的国家扶持项目等,一个谨慎的消费者前期是要进行很多考察工作的,需要去考察他宣传的内容是否真实,而且要通过多种渠道去进行了解,例如可以去国家的某个部委官网查一下是否有这个项目,对于这些信息,投资者要有一定的分辨能力。

目前变相传销,尤其是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这类传销事件层出不穷。有些传销组织不仅给老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其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问题五、类似的传销行为为什么会屡禁不止?是不是监管难度很大?

裘叶指出,传销组织无论以某种名义来进行宣传,实质上就是收钱最终跑路路,在前期没有发展到一定规模时,监管部门可能很难去判断。而且现在传销组织用上了一些理财类或者金融类的方式,前期很难判断它到底是一种普通的民事行为、金融类的投资行为还是违法犯罪的传销行为,等到后期有人发现是个骗局再去举报,这时项目的状态已经比较大,包括进一步去查实到最后定性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对于监管来说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现在基本上是事情出来之后监管部门才介入,但很多情况下,消费者的投资利益可能已经受损,最后能否追回来钱也非常不乐观。裘叶认为,监管现在有点滞后,应根据不同的渠道,前期进行相应的监管,可能效果会好一些。

问题六、监管部门什么时候介入会更好一些?有没有可能提前介入呢?

胡晓表示,现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和网络支付的便捷性也让这种骗局很快得到扩散,很多传销组织还会利用股权投资、金融互助、共享经济等新名词进行欺骗,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就很容易上当。而普通的投资者进去传销以后会变得贪婪,这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帮凶,很多明显可以预见的风险和行为都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也不会主动去寻求监管部门的帮助,问题就很难及时得到遏制。

如今传销案件有新变化,新型网络金融传销案件屡见不鲜,这些传销行为有所谓的金融性、隐蔽性、跨区域性,监管确实存在一些难度,那么如何监管网络金融传销才能有效遏制传销行为?

裘叶律师认为,网络传销案件相关部门有相应的预见,比如通过设置一定的热词,或前期有一定的搜查或搜索能力,但是要明确的是因为它披上金融性或者其他的“外套”,所以在核定事件到底是违法行为,还是普通的金融投资情况,要经过一系列的分析,而不是简单因为有这种行为就直接定性,所以确实前期在做工作的时候有一些困难,但是现在监管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设置一些工具,如果后期确定才有相应的动作,但这除了监管部门之外,也需要普通消费者提高理论或者认识。裘叶律师提示很简单的一点,“天上掉馅饼”的事是不可能存在的,比如消费者投入49800元,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拿6万元钱,这个利息明显高于银行,这个时候就应当有一定的警觉性。人们经常说高风险意味着有高收入,但是什么风险都没有仍然有高收入,这时应该有个提醒意识,希望消费者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

问题七、消费者选择投资项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裘叶提醒,首先要看项目所宣传的东西符不符合自身实际,比如银行理财前期会给消费者做调查问卷,确认消费者承担责任风险有多大。第二,对于目前宣传的很多高收益产品,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要明白“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那么这些风险消费者能不能承担?如果自身承担不了,那么裘叶建议还是不要参与这些所谓的理财或者投资行为。第三,目前这种投资行为需要消费者一定的知识结构,而不是随便都能够加入且成功获利,所以这一部分还是要提醒消费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给予实际考虑。

针对这个问题,胡晓律师提示要记住四个字: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有最基本的两个层面,从法律层面可能要看一下这是谁发的产品,是不是正规金融机构;第二,在签约过程中有没有必要的风险提示,不管是投资有风险的警示语,还是落实到合同中有没有显著的、醒目的风险提示,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多半是有问题的。从财务分析层面看,消费者要考虑下投资的项目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实质性的东西在支撑,要分析一下它在多长周期内能提供多大的产品回报。(本文改编自央广网)

(责任编辑: 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