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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首笔土地经营权加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落地

转自: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以前贷款要拿房产等抵押,现在杨梅大棚就可抵押,以后扩大生产方便多了。”1月22日,浙江省兰溪市马涧镇杨梅种植户叶撮军以土地经营权和大棚设施做抵押后,成功收到兰溪农商银行发放的50万元贷款资金,有效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这是浙江金华落地的首笔土地经营权加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

  叶撮军能够使用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融资贷款,来源于兰溪率先探索的一项政策创新。作为农业大市,兰溪拥有杨梅、枇杷、茶叶、甘蔗、小萝卜、兰江蟹6个地理标志,总数居浙江省第一,地标农产品种养植面积达15.3万亩,占全市种养植业面积的20.8%。长期以来,由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未全覆盖、农业设施产权不清晰等原因,导致农业经营主体无法享受到金融机构足够的信贷支持。

  2023年以来,兰溪探索开展以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拓宽农业融资渠道。2023年12月,兰溪率先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办法和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两项惠农政策,切实让“林权”转化为使用的“绿色财富”,农业设施变成了“真金白银”。

  据悉,农业经营主体在出现融资需求时,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并进行抵押登记的基础上,可将建成的钢架大棚、冷库、仓储分拣包装车间等农业设施进行登记确权,凭借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向银行申请农业设施抵押贷款。银行机构对项目进行核实后,估值确定最终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额度。

  为充分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兰溪农商银行还对农产品未来预期收益进行估值,用于农户增信,农产品预期收益越高,额度越高。兰溪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设施杨梅大棚为例,一亩设施杨梅大棚建设需要花费7万元左右,按照每亩5万元估值,农户共有10亩,亩均年收益为3万元,贷款3年。如果未加入预期收益增信部分,农户只能获得25万元信贷资金,但通过叠加预期收益部分额度,农户可获得70万元信贷资金。

  以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融资,不仅为农业主体融资难打开新窗口,同时也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兰溪将全面启动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广大农业经营主体早日享受改革创新成果,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助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