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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周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188号江苏沙钢集团淮钢
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办公中心3楼2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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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钱正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8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
745,755,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727,892,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3.17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7,863,35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 共 计27 名 , 代 表 股 份 总 数 为
157,883,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40,02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7,863,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14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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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关于选举何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39,669,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83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1,797,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49%。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何春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关于选举钱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39,656,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82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1,784,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68%。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钱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关于选举贾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39,680,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85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1,80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2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贾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39,690,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86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1,81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88%。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杨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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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关于选举黄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45,27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7,404,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黄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关于选举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45,26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4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7,394,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郭静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关于选举黄振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45,26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4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7,394,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黄振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关于选举连桂芝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45,252,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26%。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7,38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连桂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关于选举朱建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45,26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
的 99.934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7,394,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朱建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 关于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45,25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26%。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7,380,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王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44,95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反对60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弃权1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4,95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反对60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弃权1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4,95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反对60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弃权1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5%。


                                    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4,95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 反 对 606,23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813%;弃权1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5,144,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0%;反对608,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272,47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8%;反对608,73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6%;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374,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3% ; 反 对6,191,43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8302%;弃权1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502,57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83%;反对6,191,43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15%;弃权189,800股(其中,


                                           6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6,198,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84% ; 反 对9,554,64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81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326,559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67%;反对9,554,64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7%;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2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67% ; 反 对9,554,64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0517%;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公司587,871,726股股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326,559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67%;反对9,554,64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7%;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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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5,14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610,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钟婉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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