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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2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近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市中院同步开展了司法巡查。2021年2月24日,巡察组向区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法院党组强化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意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梳理研究,明确整改举措,由各分管院领导牵头,扎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2月24日巡察反馈后,区法院党组即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峥嵘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永平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在前期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对口分析梳理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明确事项分工,逐条落实责任,确定整改方向和整改时间。2021年3月19日法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研究确定了76条整改措施。 (二)压实整改责任。区法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张峥嵘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领导同志按照分工,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对重点需要整改的两个项目,分别建立专班,紧盯问题,对标对表,进一步细化整改落实的路线图、时间表、工作目标,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及时掌握整改任务进展情况,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和整改成效。 (三)强化监督问效。本院督察室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持续跟踪督办,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坚决消除整改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抓整改融入法院日常工作,全力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守护法律‘天平’,案件审判质效仍应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常态下纠纷新特点,走进科沃斯、东山精密、天马医药等区内重点企业,向民营企业家问需、听诊、献计,针对企业法律困惑“把脉开方”;走访工商银行吴中支行、建设银行吴中支行、横泾司法所、南环桥批发市场、新湖村村民委员会等,听取对司法的需求。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形象监督员等召开座谈会8次,“一把手”现场办公,对意见建议当面答复,并指定牵头部门限期落实。二是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开办法官“微课堂”,围绕上级法院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审判实务、政治理论、审判绩效管理、新法讲座等内容,制定并出台实施方案。至2021年4月底已举办3期审判业务主题讲座,干警法律适用能力、司法延伸服务能力、裁判文书撰写能力、司法宣传调研能力等普遍得到提升,1名青年法官学术论文提纲在全省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中中标,4名青年干警获评苏州法院好青年。三是推进案件质效管理。出台《2020年度发改案件裁判要点》对2020年度典型发改案件体现的裁判要点予以提炼,供承办人参考学习。每月开展态势分析,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重点质效指标,目前已完成分析5篇。下发《审管提示》及《审管催办单》,对弱势指标、司法公开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提示,对相关工作进行催办,已发送《审管提示》7期、《审管催办单》4期。每月对上月发改案件进行评查,目前已完成评查19件。全院突出有案必立要求,开展24小时自助立案,2021年1月-4月新收各类案件9131件,同比增长41.39%;全院加班加点强结案,审(执)结7035件,同比增长41.24%;结收案比77.05%,环比上升4.47个百分点;结案率57.35%,环比上升7.83个百分点、同比上升5.43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7.9件,同比增加33.93件/人。四是规范破产管理人履职。制定《破产管理人监督约束规定(试行)》,明确管理人履职原则,监督约束涵盖接管、债权审核等多环节。在个案中强化对管理人指导与监督,管理人一经指定即向法院出具《承诺书》,承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及个案具体情况,明确管理人汇报工作的频率,2021年以来已组织汇报90次。进行管理人年度工作考评,建立管理人评价档案。2020年管理人工作考评已于2021年2月完成。五是注重行政诉讼实质性化解。积极走访甪直、郭巷、木渎、横泾等几个重点板块,与街镇综合执法局、司法所、村(社区)、调解组织等开展座谈,听取基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寻求在办案件合理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实质性化解。全面修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要点提示》,明确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的要求,既能提升行政机关应诉的能力和水平,也能够让群众面对面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自己的诉求,消解对立和不满情绪。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商议协调,已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意见草稿,建立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2. 关于“彰显执行‘铁腕’,兑现胜诉权益仍应提速”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财产处置流程。调整财产集中处置机制,整合外部第三方资源,畅通资产处置流程,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今年4月,本院执行局与阿里拍卖签订《法拍车服务流程备忘录》,系全国首个与阿里二手车线下服务中心合作的案例,破解扣押车辆处置难题。建立了资产处置组,集中负责全局待处置财产的调查、定价、上拍、过户及交付等事务性工作,规范使用《资产处置流转一体表》,实现全流程可监管,“一人包案到底”“团队包案到底”现象基本杜绝。制定《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细则》,规范辅助机构工作,完善网拍工作操作流程,降低执行成本。2021年1月-4月案拍比2.37%,位于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二是穷尽执行措施。成立反规避执行小组,制定线索快速处理机制,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线索举报平台,及时研判收到的线索,快速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局长在日常管理和接待来访中,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规避执行线索,由局长开具交办工单,限期调查核实、采取措施,查实规避执行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并一律对违法行为予以惩戒;未能查实的,及时向当事人充分释明,截至当前执行信访率为3.54‰,2021年4月、5月均无信访投诉。在运用罚款、拘留、搜查、纳失、限高、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的同时,严格限制出境审批程序,指定2名边控专员,事先审查,事后复核,避免出现工作失误。截止2021年4月,在执行案件新收数量涨幅24%的情况下,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市排名第三、终本案件合格率100%、关键节点零超期。三是严格把握执行案件终本条件。制定《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及分工衔接工作流程(试行)》,加强案件终本后首执承办人与终本执行组的工作衔接,明确案件终本后的事项办理分工。首执案件承办人与终本管理组办理交接时,重点对案款情况、财产线索、强制措施的续封解封、执行救助及书面材料进行交接,防止出现案件办理盲区;制定《终本案件结案审查操作流程(试行)》,要求按节点完成各项必备事项,落实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和终本约谈制度,严查违规终本报结问题。对于终本库积案,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当事人坚持要求恢复立案执行的,立案恢复执行。四是确保执行流程节点规范。全面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854”模式,强调执行岗位“五定”标准,每月编发《执行管理工作通报》,通报执行案件质效指标数据、在全市排名位置和个人重点指标排名,强调执行工作综合考核指标、强制措施、宣传调研、文书上网、案件归档等工作情况,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对存在超期情况的,按照《执行干警重大事项问询谈话方案》进行谈话。截止2021年4月,本院终本案件合格率、关键节点零超期排名全市第一。五是强化劳动类案件立审执衔接。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严格落实立案规定,立案窗口收到用人单位民事起诉材料后,在7日内立案进入诉讼或移送诉前调解。落实执行立案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所有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必须进行关联案件查询,避免将尚未生效的仲裁裁决错误立案进入强制执行。六是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设立质效专员,负责对执结案件的强制措施解除、失信限高屏蔽等进行检查,对未完成事项责令限期整改后再予以报结。确保结案后及时解除财产控制措施,提高当事人满意度。今年以来解除强制措施659件。 3. 关于“延伸服务‘半径’,司法为民环境仍应提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司法晴雨表作用。为准确把握当前职务犯罪形势,控制和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为党委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编写《2020年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报告》,梳理2020年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特点及成因,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撰写《2020年行政案件分析报告》《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分别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破产工作质效、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出发,提出对策,引导司法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与延伸、促使“府院联动”功能进一步发挥、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形成“合力”,目前均已报送区委四套班子。二是打造诉讼服务最美窗口。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值班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值班主任,由院本部各庭庭长和退二线领导轮值,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协调解决窗口的疑难复杂问题,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审执、信访等问题;不能当场完成的,开具办理单跟踪结果,形成闭环。实行院领导周带班制度,带班院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督促值班主任认真履责。将值班主任制度、诉讼服务十项公开承诺等相关规定向群众公示,引导群众向值班主任反映问题、提供建议,提升诉讼服务满意度。“院庭长窗口轮值‘现场办公’解民忧”已入选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以新诉讼服务中心大楼投入使用为契机,形成导诉、等候、便民小站、法官约见、24小时自助立案、公益律师服务等功能区域,用最便捷的方式服务好当事人。三是开展“司法文书上网不规范”专项整治。准确把握上级法院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对2018年以来审、执结的71050件案件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排查。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技术处理不当等情形,及时整改并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强化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工作,规范上网裁判文书范围,以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公开化提升群众法治理念并提供解纷思路。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和司法公开力度。制定《2021年度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时研究反映审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法院亮点工作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全区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巡回审判活动,将巡回审判作为服务大局、为群众办实事的最佳途径,2021年1月-4月网格法官深入对接网格举办法律培训、普法活动、诉调对接和巡回审判43次,协助网格源头化解纠纷,推动法治宣传。在庭审直播工作方面,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2021年1月-4月庭审直播数量为2269场次,直播庭审案例比例等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中位前列。五是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强化诉前分流,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诉调对接工作指挥中心、非诉讼纠纷解决分中心,由司法局增聘多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发挥资深调解能手+年轻调解员的“老带新传帮带”搭配的经验优势,近日化解了一批两百多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善特邀调解制度,2021年4月在法院附设律师工作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聘任23个特邀调解组织与50名调解员,推行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实现当事人解决纠纷“一次都不用跑”。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确保在当事人申请当日完成立案、分案,缩短流转环节耗时。今年以来共化解纠纷1091件,730件予以司法确认。六是落实法官进网格。制作网格法官对接名单,法官、法官助理分区域对接相应村(社区)内的所有网格,实现法官进网格覆盖率达到100%。以甪直法庭为试点,与甪直镇司法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网格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无讼乡村(社区)的实施意见》,明确网格员、网格法官及驻庭调解员工作内容及相关工作流程,确定三个村为试点,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网格法官“深入网格访民情 入户畅谈听民声”,引导群众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目前已开展走访座谈3次。七是推进信访实质性化解。对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时间跨度长、久拖不决或“三跨三分离”的信访案件,上级转交督办和本部门长期未能化解的信访案件,一案一档落实清查责任。八是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投入。增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力量,计划明年选任陪审员200名,目前选任计划已由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于明年上半年完成选任培训工作。法官“微课堂”将人民陪审员纳入培训范围,鼓励陪审员积极参加。明确法官与陪审员互评标准,于年末开展年度评优评先时一并进行。 4. 关于“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补好‘思想钙’需真学实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院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今年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党组成员相继写下了比较系统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夯实了理论功底,保证了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组书记、张峥嵘院长至全院16个部门开展导学、促学、督学,掀起全院学习热潮,全体在职在编干警提交学习教育心得体会110篇。二是规范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区分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党组会、院长办公会,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等工作由院政治部负责,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记录等工作由院研究室负责,确保党组议事、办公会议事和中心组学习分别规范进行。本院目前已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初稿,下一步将结合区委宣传部即将出台的全区方案,对本院初稿进行完善发文。三是突出领导引领学习。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出台《政治轮训工作计划》《关于开展党纪党规培训的方案》《关于开展“学习恩来精神践行忠诚为民”系列活动方案》《关于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把学习教育贯穿全程的指导意见》等,下发了涵盖政治理论、党史、大政方针、党纪党规等多方面的学习书面材料30余份。“一把手”院长率先垂范,分别以《强化政治建设永葆法治初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伟大的思想照亮前行之路》为题,两次为全院干警授课。各党支部书记围绕“学党史 悟思想”“学党史 办实事”“学党史 开新局”等专题为支部党员上党史专题党课,促进干警更好地从党的百年非凡历程中感悟真理的力量。四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2021年4月9日召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扩大)会,部署全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通过了本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张峥嵘院长提出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主动引领、担当作为,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四项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修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完善院、庭两级领导、相关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分析工作机制,明确追责惩戒措施。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分管工作,并在2021年3月份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析,确保意识形态要求入脑入心。六是从思想上引导好干警。制定《关于开展意识形态谈心谈话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谈话要求和工作要求,设立固定谈话室。2021年4月,全面开展意识形态谈心谈话工作,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普通干警谈,涵盖在职在编人员、公益性岗位、法庭自用人员等,共完成谈心谈话251人次。将意识形态教育课程列入干警教育培训计划,正向筑牢意识形态思想根基。强化退休人员意识形态管理,组织退休党员走进苏州市革命博物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听讲座、看展览等多种方式提升退休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5. 关于“违规吃喝现象仍未彻底杜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对照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六项顽瘴痼疾和本院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职责、权力清单、业务流程,着力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同时发放廉政风险提示卡,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方向,向全体干警作出警示。二是增强审务督察员队伍力量。在原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基础上,以每部门中层副职人员为主,建强审务督察员队伍,增加对部门干警“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审执工作作风情况的监督与提醒。目前,全院16个部门均设置了审务督察员,切实担负起督察检查职责。今年以来开展了对48名审判执行人员153次司法服务情况调查,进行谈心谈话50余人次,配合督察室对20余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 6. 关于“补贴发放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核查驾驶员公里补贴。本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驾驶员工资。二是严格离退休支部书记发放党建工作补贴。本院将严格规范补贴发放方式,确保不出问题。 7. 关于“食堂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成立食堂管理工作专班,新增食堂管理人员,严格将采购和出入库分隔开来,避免廉政风险。摄像头安装到位,使厨房间操作的整个流程一目了然,有效保证食堂的卫生和安全。采购食材,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比质量,比价格,着力改变目前口味单一、简单重复的现状,注重健康配比、营养均衡、多变创新。定额发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该项工作已整改完成。下一步,本院将在规范采购和出入库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在菜品上下功夫,增加干警食堂用餐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开展多种方式的满意度调查,畅通反馈渠道,给干警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平台,有效促进食堂管理的完善。 8. 关于“差旅费、培训费报支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坚决执行《关于执行国内差旅住宿新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吴中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培训费核算列支,严格按照当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各类住宿、培训、交通费发票报销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对照相关标准预审,审查发票用途、明细、依据等手续是否齐全、金额是否超标准、采购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均按规定执行,再层报院领导审批报销。 9. 关于“公车管理办法执行走样”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苏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一账”制度。使用苏州智慧法院派车软件,并组织各用车庭室学习该软件,凡有用车需求均要在派车软件中预先申报。近期因网络安全需要,苏州智慧法院APP暂停使用后,由各部门填写派车单,由车队根据行程进行总体调整与安排。每辆车辆一本台账,记录公里数、耗油量、维修项目、维修费、ETC充值费、保险费等,并每月将车辆加油明细录入区车辆管理平台,用油情况完全透明公开。 10. 关于“厉行节约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吴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加强资产管理,办公设备登记造册,明确使用年限和责任人。规范资产配置,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和政府采购规定,做好预算清单,完善办公用品申请预审审批流程,写明用途非必要不采购,对不符合厉行节约,集约办公要求的一律不予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已完成政府采购1项。 11.关于“服务群众尚需做到‘暖心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司法政策、改革举措、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情况等,在重要节点结合“清风行动”加强监督提醒。制订计划,分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察,对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审判业务部门干警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等进行重点督察,及时通报发现问题。截止2021年4月,干警队伍作风得到提升,作风类投诉较往年有所下降。二是推进审判精细化。制作案件流程表、公告一览表、保全反馈表等,细化工作流程;建立案件保全、诉讼费退费等台账制度,避免程序上出现错误或瑕疵;落实保全到期提醒工作,加强协调,维护系统,避免脱保等情况发生。 12. 关于“干事创业有待提振‘精气神’”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院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全院干警的榜样,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首先自己不能做,班子呈现出团结、民主、协作的良好氛围,对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全院干警的积极性提高起到了很重要的引领作用。开展向政法英模和身边先进学习活动,提炼民一庭庭长史华松同志“三牛精神”,举行英模事迹报告会宣讲该同志优秀事迹。组织“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选择6名资深法官与6名法官(执行)助理结对带教,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二是坚持开展作风效能周查月报。每周由院领导轮流带班,每周安排一名部门负责人、一名部门审务督察员组成三人检查小组,以窗口服务、庭审纪律、工作纪律、车辆使用及相关工作作风为重点,对全院工作各部门、各场所、各环节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督察人员如实登记,每月末进行汇总,对相关干警不规范情况予以实名通报,有效提升了全院司法作风。 13. 关于“深入基层还要注重‘听民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巡回审判。制定《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巡回审判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选取辖区内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当地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二是“开门”听取意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本院形象监督员和退休干部、各行业代表等群体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6次。向其他政法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24份,征集“三官一律”对本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经梳理后交予本院责任部门,推动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并将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三是推进案件满意度调查。开展司法作风“五度五问”电话问询工作,每月对每名审判人员随机抽取一件已结案件,向全体诉讼参与人员就司法亲和度、便捷度、廉洁度等征询对法官和法院的意见。四是加强硬件设备、信息化项目投入。根据本院干警对硬件设备方面的需求,研究制订硬件设备报废更新、重点信息化项目计划,确保硬件设备更新、信息化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为解决法官夜间加班工需矛盾,在院部为四个人民法庭设立单独办公室。建立信息化运维工作机制,制作硬件设备使用年限及待报废清单,做好日常运维工作日志,对新进人员开展网络安全培训,以信息化工作保障审判工作。在原有场地重新规划停车位,优化场地配置,积极缓解全院干警停车位紧张问题。五是落实从优待警。院党组对干警开展两轮谈心谈话。积极向区委争取落实法官员额待遇。 14. 关于“费款管理还存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根据上级法院关于“一案一账号”使用相关规定,加强业务条线学习,与苏州市保险协会及部分保险公司开展一案一账号使用及案款清退工作座谈会。发放操作指南,组织全体书记员再培训,并每月在公文系统中通报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抓好新收执行案款发放。在执行立案后,立即生成“一人一案一账户”,并将该账户与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一并送达被执行人,确保被执行人履行款项全部进入案件子账户。充分利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确保在案款到账并具备发放条件后按时进行发放。对于确因存在扣税、参与分配、另案冻结、当事人拒不到庭领取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发放的,需报执行局长审批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强化执行案款系统密码管理意识。组织执行局全局干警及相关财务人员对所有案款操作系统密码进行统一更新,提高密码复杂程度,明确账户所有人为自己密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禁向他人泄露密码,否则将严肃追责。继续落实好案款发放的五级线上线下同步审批制度,明确无线下纸质审批签字材料,线上系统无法审批通过,财务无法最终操作付款,确保案款发放不出现问题。 15. 关于“财务内控体系建设仍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财务制度。认真学习近年来区财政局发布的财务制度,并对相关文件在本院转发和公示,更新本院原有的财务制度,坚决严格执行《关于执行国内差旅费住宿新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吴中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明确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家具等报销标准,规范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核算列支,规范公务机票采购流程,财务工作均按照新的财务制度执行。出台内部审计措施,由综合办公室、督察室、政治部等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每年中对本院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涉案物款的管理实施独立监督与评价。二是严把财务审核关。严谨列支各项经费开支科目,严格审核各报销凭证,所有报销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对签字审核不全、票据不全的不予报销。杜绝不同种类的原始凭证贴在同一张报销单的情况,一律要求报销人按照规定重新填写予以报销。 16. 关于“司法安全保障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安保能力训练。法警大队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保安集中学习“三个规则”“一个细则”等内容和如何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保安人员熟知执勤规范、熟悉操作规程等。各人民法庭依照实际条件,制定符合法庭实际情况的处突预案,法警大队协助指导。通过小规模处突演练及每年两次规模性演练,锻炼人员处突能力。目前已对四个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开展培训,并组织演练1次,加强了安保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检流程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本院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保安人员资质要求向法庭配备人员,男性保安不超过50周岁,女性保安不超过45周岁,并已着手逐步清退超龄人员,新进人员均需经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安全检查证书后方可上岗。警队与督察室联合对人民法庭安检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对督察中发现的不足开具整改通知书,并向全院通报督察结果。 17. 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管理能力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抓好政治纪律,带头做到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遵守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接受监督。要求全体干警自觉加强三个场合,即工作场合、八小时之外的场合、微博与微信等网络媒体场合的自我约束,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得起群众和干警的评判。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张峥嵘院长带头起草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拓宽征询意见渠道,采取开门纳谏、与个别干警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收纳各类意见,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能力。二是高标准谋划法院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要部署,出台《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保障平安吴中建设、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和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八项工程”为全年工作要点,获市中院、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凝聚党组合力。张峥嵘院长与班子成员及退二线院领导开展了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互谈活动,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互相理解,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党组检视并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加强了从严管党、从严治警的力度。 18.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科学决策仍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涉及院重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不推卸责任,每个班子成员在分工范围内大胆管理,层层负责。二是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本院大额资金标准为10万元,并将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及时印发给相关部门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严格依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做到内容全面完整、格式正确规范,与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严格区分。会后,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均及时签字。 19. 关于“ 扛起整改责任、做好成果转化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整改要求。对巡视巡察所涉整改内容的牵头部门和内容,党组成员明确分工具体落实推进。对本次巡察整改,结合当前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实现整改与排查解决隐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当前工作融合推进,对整改清单中的诉讼服务、司法公开等事项制订具体改进措施。二是注重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多渠道纳谏,在街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巡回审判活动的同时,组织当地民调人员、社区干部等征询意见,共收集10余条建议。三是认真对待2014年审计发现的不足。针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我院限期要求各承办人对经办案件的款物进行清理。从2017年开始,本院新开设了诉讼费银行专用账户,每一笔诉讼费的收取和上缴都一一记账。 20. 关于“主体责任尚需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完善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一把手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院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其他院领导“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落实。院领导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始终对组织忠诚老实,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二是建立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法院党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就区委巡察、队伍教育整顿部署、选人用人、线索办理等重要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巡察整改以来,派驻组共参加法院党组会6次,提供评先评优意见24项,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法院条线视频会议等8次。三是分析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撰写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就政治理论学习、贯彻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责任、推进机关党建等方面提出存在弱项,并加以整改。撰写年度信访分析报告,具体指出司法作风、工作规范等方面的不足,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改进。四是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工作。围绕“四风”、司法作风、司法为民等开展自查与专项督察,就便民服务、食堂管理、费款管理提出要求,目前便民服务措施、食堂管理措施已落实。五是强化业外监督管理。向全体干警家属寄送一封信,请干警家属当好家庭廉政监督员,培育良好家风。在全院开展家访活动,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休息时间走访在编干警家庭,了解受访干警的家庭生活和实际困难等情况,向干警家属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1. 关于“风险防控‘篱笆’还要筑牢守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抓牢督察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督察室组织各部门审务督察员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完善自我约束,制定《关于法院工作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明确家属从事中介服务、营利性工作、家中有婚丧喜庆事宜等均要向督察室报告。听取外界声音,在原司法服务调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关于案件“五度五问”回访实施办法》,对提升当事人满意度向业务部门提出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组织干警通过部门庭务会、支部大会系统学习具体“三个规定”及上级法院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在相关平台上如实填报2018年以来可能违反“三个规定”情形,并对填报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对连续多月在平台上“零报告”的业务部门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帮助相关部门分析原因。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任职回避规定,对本院在职干警父母、子女、配偶从事律师职业进行公示和核查。 22. 关于“履责记实、警示教育工作需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履责记实填报联络制度。进一步完善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和成员个人责任清单,明确督察室牵头,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等为各责任部门,要求工作日一直保持平台在线,遇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有效完成填报工作,填报内容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其他部门如开展相关活动,要求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即将开展情况报责任部门。逾期未报导致平台漏报、超期报送并被扣分,须承担相应考核责任。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中院督察处吴志蕙处长为全体干警作党纪党规培训,详细讲解 “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重大意义和填报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陆惠忠组长作廉政教育报告,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录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放《苏州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案例读本》等,撰写《2020年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报告》,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抓好警示教育。三是丰富宣传手段。编制《干警廉政提醒》,选取法院干警在工作、生活当中容易遇到的12个涉及人情的典型场景,给出场景描绘和详实处理建议,为干警柔性处理社交问题提供参考。汇编“三个规定”及配套文件,并将开展“三个规定”相关知识考试,提升干警廉政敏感性。在法院内外网、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微博公众号等援引上级党委、法院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向全体诉讼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营造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氛围。 23. 关于“主责主业意识尚需增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党组、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力度。实行院领导、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全体院领导、全体机关党委委员挂钩了10个在职干警党支部,对支部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党员思想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指导。针对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情况,2021年2月、5月分别下发组织生活会方案,党支部陆续召开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挂钩院领导和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查摆出问题40余条。针对各党支部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思路举措,积极提升支部党建实效。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议,对各支部委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并对一支部一品牌、行动支部创建等提出新要求。二是强化党建对审判工作引领。2021年二季度,全院开展“百日办案竞赛,献礼建党百年”活动,将根据参赛部门综合得分评定竞赛优胜庭(局)及共产党员示范岗,根据个人工作实绩评定审判能手、执行能手、优秀办案人员、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及党员先锋标兵,把竞赛活动作为有效解决工学矛盾、提升部门审判质效、体现教育整顿成效的有力抓手。 24.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在2021年2月、3月、5月分别组织召开了三次民主生活会,均做到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接下来民主生活会中进一步增强了相互批评的辣味。二是规范领导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前,全体院领导认真准备,积极开展调研,主动将个人重大事项纳入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 25. 关于“支部建设有失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落实院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建立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进各个支部规范均衡发展。在今年2月、5月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期间,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均参会,并对会议作出点评,对审判工作、党建工作融合提出要求。在教育整顿期间,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分别至各业务庭、党支部督导党史学习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情况。机关党委书记专门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总结当前支部党建难点、不足,解读党务基础知识,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务能力。二是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党支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明确发展党员、党的三会一课等具体党建工作的标准与程序,今年已报送3名干警参加区发展党员培训。专设党建档案室,用于保管机关党委、党支部各类台账,规范档案保存与保密。加强工作辅导与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智慧党建平台填报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支部台账记录情况,确保支部活动按要求开展。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发挥好开发区法庭党支部“海棠花红”先锋阵地作用,推动第二党支部“法润青春 护航雏鹰”行动支部创建,促进支部建设迈上更高层次。三是严格党费收缴。制定党费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党费收缴,公示个人党费月缴额标准。与建行系统相连,设置缴费二维码或运用建行APP,使用第三方收缴党费。 26.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仍需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选拔任用业务学习。政治部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及区委关于干部任免的有关制度,准确掌握干部选任的规定、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7. 关于“干部队伍培养尚存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青年干警培养制度。制订《关于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草稿,提升青年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理论素质。在“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中,在全院范围内选取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干警代表6名作为跟班对象,在近几年新招录的法官助理中确定6名跟班学员。明确了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双重点、双过硬”的培养目标。通过上述活动,青年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情怀、提升业务素养,收获审判经验和工作方法。培养团队精神,组建了“星·火”党员志愿服务队,以青年党员为主要服务力量,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群众、在校未成年人等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12次活动,队伍得到教育、人心得以凝聚。二是抓好干部队伍考核。根据《吴中区人民法院干警平时考核办法》《法官业绩档案》《审判管理通报》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的日常考核考评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尚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尽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规范材料收集,准确审核信息,做好全面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对1名干警的出生年月的核定,1名干警学历材料的补正,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干部人事档案核查,部分材料缺失的正在补齐过程中。二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努力做好规范建档归档。 2.关于“清理案件往来款仍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对不明案款全面排查摸底。主动联系付款人、开户银行,查清案款归属情况,及时认领退付。二是加大案款清理力度。对于超过30天期限的款项,逐笔清理,列明原因,除法定原因以外,应退尽退;部分案款因不能联系权利人而导致无法清退的,进行网络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办理领款的将上缴财政。三是试行执行局调离退休辞职人员离任前清理交接案款制度。对其未退案件款项逐笔过堂说明具体情况,并与承接人员或局长办好书面交接手续。对长期滞留退赔款项,一方面主动汇报取得区委政法委支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另一方面争取借助社会力量走出困境,在前期审计基础上,进一步确认基础数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利用开户银行研发的涉众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平台,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过该平台完成线上通知、登记、核实及发放。因案款清退需要时间,故该项工作尚未完成。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过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基本解决了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法院内部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少数问题整改尚未彻底完成,一些工作还需要长期坚持。为防止问题反弹,区法院党组将切实抓好整改不放松,以巡察整改成果提升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 (一)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党的纪律 区法院党组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抓作风纪律建设,不逃避外部监督,不放松内部督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果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持续推进整改 区法院党组继续把巡察整改贯穿履行法院职能、积极担当作为的全过程,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跟进的项目,把握时间节点,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保证有序推进,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三)全面抓好队伍素质建设,提升人民满意度 发挥区法院党组集体领导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从工作亲和度、审判规范度、服务便捷度、办案专业度、司法廉洁度等方面,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能力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5687536;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wzfyzdb@sohu.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党组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