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 2018-11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认购的10,000.00万元哈尔滨银行201806号02期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0220180010)已于2018年12月7日到期,目前,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本金10,0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300,000.00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公司业务上门服务协议书》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800.00万元认购了共赢利率结构2325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码:C181R0152),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325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产品编码:C181R0152
(三)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
(四)产品起始日:2018年12月10日;
(五)产品到期日:2019年6月10日;
(六)收益计算天数:182天;
(七)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八)联系标的定义: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九)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2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70%。
(十)关联关系:公司与中信银行海宁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目前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出具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及2018年9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四、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及相关投资品种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总金额为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的总金额为55,900.00万元,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外,其他未到期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1、2018年6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认购了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18年6月11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11日(详见公司2018-051号公告)。
2、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认购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HB00056。该产品起息日:2018年6月12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11日(详见公司2018-053号公告)。
3、2018年7月5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100.00万元在浙商银行杭州良渚支行认购了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18年7月5日,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5日(详见公司2018-058号公告)。
4、2018年8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署了相关理财产品说明书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认购了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购买日:2018年8月9日,预约自动到期日:2019年2月11日(详见公司2018-067号公告)。
5、2018年9月12日,建华医院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签订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18年9月12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18年12月12日(详见公司2018-084号公告)。
6、2018年11月30日,建华医院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签订了《哈尔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认购了哈尔滨银行201811号27期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结构性存款起息日(初始评价日):2018年11月30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最终评价日):2019年4月30日(详见公司2018-11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18-11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自查中发现,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于2018年9月初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国际”)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反诉建华医院。
一、与宝信国际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即本次收到《民事反诉状》的具体情况
建华医院于2018年9月初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国际”)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反诉建华医院。有关本次收到《民事反诉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反诉各方当事人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反诉第三人(本诉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民事反诉状》所述的反诉原告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租金8,983,800.00元,未到期租金35,133,285.50元(该金额为租赁保证金2,085,314.50元已经冲抵后的金额),上述共计44,117,085.50元;
(2)请求判令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利息1,006,185.60元(暂计算至2018年7月11日),并自2018年7月12日起,每日按人民币44,117,085.50元的0.1%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
(3)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担保费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民事反诉状》反诉原告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2017年9月,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8的《融资租赁合同》,并与反诉第三人签订了编号为BX—2017238—E的《委托购买合同(三方)》(下统称:合同),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根据合同约定及《支付明细表》,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400.00元,租金期为36期,每一个月为一期(即租金按月支付),起租日为2017年12月1日。此外,合同对租赁物件及逾期利息、租赁物件的购买交付及验收、租赁期满所有权的归属及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做了详细约定,且反诉被告租金支付义务的履行与反诉第三人设备交付义务的履行相互独立。
合同签订后,反诉原告如约履行了义务,但反诉被告逾期支付租金。截至2018年7月11日,反诉被告已拖欠7期租金,共计人民币8,983,800.00元,反诉被告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反诉原告有权要求反诉被告立即支付全部逾期租金、未到期租金、罚息以及赔偿相关损失。
4、建华医院诉宝信国际、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二、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其他相关诉讼事项
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其他相关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2018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8-063)。以及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8-094)。
截止目前,宝信国际起诉或反诉建华医院案件共4起,涉案金额共计71,520,326.03元。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建华医院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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