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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广发资管联盟交流群李耀柱假冒被骗亏损不能出金皆是套路!(打击养老诈骗|“代理退保”“以房养老”? 三类养老诈骗要当心!)

提示

网络交友提高警惕

网上交友,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不要盲目加入投资理财群,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大师”“大V”“大咖”等各种花言巧语而冲动跟随投资。

要被所谓的高回报诱惑

犯罪分子塑造的投资项目无一例外都是超高年化收益,而且稳赚不赔。任何承诺“内幕消息”“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炒股、炒期货、炒黄金等网络投资理财都是诈骗。

不提供个人信息,不下载不明软件

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页链接,切勿轻信安装他人推荐的来历不明的投资APP。







银保监会提醒防范

“代理退保”“以房养老”等养老诈骗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方式“套路”诈骗消费者,尤其令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6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三类养老诈骗陷阱。

案例一:“代理退保”陷阱

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保单信息后,通过诋毁保险产品、承诺更高收益等手段,鼓动老年人退保并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待老年人陷入圈套后,不法分子不仅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甚至侵占老年人的退保资金。

案例二:“以房养老”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实际上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获取资金后挪作他用甚至挥霍。一旦资金链断裂,老年人不仅无法收回本金、获得收益,还将面临房产被强制拍卖的风险。

案例三:“投资理财”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旗号,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首先鼓动老年人“小额投资”,然后按时“高额返利”,进而诱使老年人追加投资金额,一旦收到大额资金便卷款跑路。

针对以上骗取老年人养老钱的三类陷阱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提示老年消费者:

01

不信“偏门”不贪“小利”,提高警惕防诈骗。一方面不信“偏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一定要通过正规机构和渠道;不贪“小利”,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另一方面多了解金融常识,从正规渠道了解金融产品和办理流程,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02

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正规的“以房养老”是国家施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来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不法分子宣称的“以房养老”只是假借国家政策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老年人要从正规途径了解以房养老政策,千万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避免落入陷阱。

03

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老年人要增强理性投资理财观念,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各类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切勿受“高收益”诱惑冲动投资。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并对投资项目多方查证,谨慎对待。

原标题:《打击养老诈骗|“代理退保”“以房养老”? 三类养老诈骗要当心!》

阅读原文

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诈骗类、集资类犯罪时有发生、手段多样,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下面通过这组漫画,带您识破骗局!

1个月后

2个月后

法官提示

投资“养老项目”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不法分子在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骗取钱款、集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不法分子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供稿 | 刑庭 王祎

编辑 | 岳娟

原标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漫”说反诈(一):谨防投资理财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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