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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业绩展示迎新规!不得明示、暗示承诺产品未来收益(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密集下调,多家理财公司0费率揽客)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正式迎来统一准则!

11月2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其中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展示定义、目标导向、管理责任、基本要求、展示要求、禁止行为、豁免情况、实施情况等部分。

此《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展示提出多项要求,例如,要求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理财产品,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等。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准则》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在该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应逐条对照、积极整改。

遵循一般人理解原则,

过渡期为公布日起6个月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是指商业银行或理财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等因素,对理财产品设置的投资目标和相关解释说明。

中银协方面表示,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应遵循一般人理解原则,即应站在一般人或普通人应有的知识、经验和理解习惯,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文字和过于复杂的算法。

具体到《行为准则》的制定情况,其是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等监管规定和自律要求制定,适用于销售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以及委托其他金融机构销售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

同时,《行为准则》的过渡期为文件公布之日起6个月。过渡期内,监管规定已有明确要求的,仍需执行相关规定。过渡期结束后,中银协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

此规定意味在未来6个月内,银行等相关机构需根据《行为准则》针对过往业绩展示的要求进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准则》中所指过往业绩展示是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在开展销售业务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网站、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形式或渠道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进行的列示、描述、解释、引用等行为。

《行为准则》中要求,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应当有助于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真实、准确体现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有利于充分揭示理财产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义义务特征。

此外,《行为准则》重点提及,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对本公司理财产品在不同销售渠道和宣传销售文本的过往业绩展示承担管理责任,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已尽管理责任而代销机构不予配合。

不得暗示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展示规则应包含过往业绩计算方法

从《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设置提出的相关要求看,其规定如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应合理制定相关展示规则。过往业绩的展示应遵循稳定性和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展示规则。

从计算方法看,《行为准则》显示,展示规则应当包含过往业绩计算方法,制定计算方法时,应充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计算时使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在过往业绩展示时注明统计数据和资料来源。

过往业绩的数据是否可由理财产品管理人制作后对外发布?《行为准则》对此强调,过往业绩相关数据应当经理财产品托管人复核。

另外,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事实上,关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中体现,其中第六条显示“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关于展示要求,《行为准则》显示,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

此外,在理财产品展示过往业绩,成立未满1个月的除外,需满足三项要求:理财产品运作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至少包括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理财产品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理财产品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若在销售文本、网站、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形式或渠道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进行宣传时,同时出现业绩比较基准,两者如何匹配展示?

《行为准则》显示,如同时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应当将过往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展示。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历史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的同步展示,对于前期业绩比较基准定得较高,但实际业绩表现不佳的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来说,将会明显感到压力。目前,银行理财市场地业绩比较基准不达标率已经有所回落,但是在部分机构仍然存在实际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的明显偏离问题。”

他建议,对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的产品实际业绩要进行回溯,对实际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偏离较大、产品偏离比例较大的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要加强行政督导,偏离较为严重的,对其新发行同类产品要求其具备明确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说明”。而对于实际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偏离较小、定价合理的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可以在理财登记、理财评比、产品创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予以监管倾斜,引导机构回到以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主赛道上。

不得刻意展示特定区间过往业绩,

“报喜不报忧”展示乱象将被整治

除上述要求外,《行为准则》还提出“禁止”要求,包括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

同时,不得使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计算过往业绩,不得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过往业绩比较。

另外,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展示该理财产品或本公司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不得刻意选择性展示理财产品特定区间或部分区间的过往业绩。对于同类或同系列理财产品,不得仅展示特定理财产品或部分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

事实上,早在5月23日,中银协理财业务专委会召集研讨会,探讨了《行为准则》的研究制定,参与者是多家理财子公司和部分尚未成立理财子公司、但资管业务规模较大的银行相关人员。

此前,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展示“报喜不报忧”,银行App中众多理财产品的业绩展示形式亦是五花八门,其中不乏有片面夸大或刻意选择性展示过往业绩的情况。

去年10月28日,原银保监会发布4则行政处罚信息,对四家银行共计处罚1040万元,其中,农银理财、兴业银行的受罚事由中,分别涉及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问题,而此为罚单中首次出现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相关的处罚案由。

2021年5月28日,原银保监会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再迎密集下调。据梳理,近期,农银理财、兴银理财、民生理财、招银理财、北京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均发布公告,调降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基于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多款定期开放类理财产品宣布提前终止。

专业人士分析称,受债券市场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率有所下滑,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理财公司需要调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以保持投资者预期与实际收益的匹配。部分理财产品收益不确定性较大,或将面临净值波动,提前终止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同时,理财公司还推出阶段性降费优惠,通过降低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等留存客户。杭银理财、渤银理财、南银理财、招银理财等旗下均有理财产品费率降为0,宁银理财宣布部分理财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密集下调

市场利率下行趋势下,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也迎来下调。

据梳理,近期,农银理财、兴银理财、民生理财、招银理财、北京农商银行、莱商银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盛京银行等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均对旗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

5月7日,农银理财发布公告称,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变化,该公司拟对“农银安心·灵动”12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自2024年9月5日起(含当日),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3.40%(年化)调整为2.65%-2.95%(年化)。

据梳理,此前4月29日,农银理财已连续披露多则公告,“农银安心·每年开放”第4期、“农银进取·两年开放”价值精选第3期、“农银同心·每季开放”优选配置第2期、“农银匠心·半年开放”第2期等不同持有期限10款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均有所下调,以业绩基准上限计算,降幅在5-80个基点。

除了农银理财之外,还有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宣布下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具体来看,兴银理财丰利悦动稳享3个月定期开放4号固收类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2.75%--2.85%调整为2.20%--2.30%;招银理财招睿零售青葵系列半年定开10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第11个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由2.50%-3.70%调整为2.10%-3.10%;民生理财贵竹固收增强两年定开4号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4.2%-6.2%调整为3.4%-4.5%;北京农商银行“金凤凰理财”28天最短持有期型净值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2.35%-2.85%变更为2.05%-2.55%……

对于业绩比较基准下调的原因,理财公司多表示主要是源于底层资产收益的波动。农银理财在公告中解释称——近年来权益市场波动加剧,主要股票指数出现明显下跌;2024年以来,债券静态收益率出现幅度较大的下降,保持低位。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分析称,银行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主要是存款类产品、债券以及小部分权益产品,受市场利率持续下行影响,银行理财产品底层资产预期收益率也不断下降,调降业绩基准是必然选择,也是无奈选择。

此外,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也指出,受债券市场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率有所下滑,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理财公司需要调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以保持投资者预期与实际收益的匹配。同时,在银行理财全面净值化运行之后,理财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下调部分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可以降低客户心理预期。

有研究机构分析表示,未来理财产品业绩基准或仍将呈现下调趋势。“随着债券市场收益率中枢快速下行至低位,理财资产端利率下行大于负债端成本粘性,资产负债收益率‘倒挂’压力有所加大。”光大证券在研报中预计道,后续理财业绩基准调降必要性较强,截至4月17日,理财公司开放式产品线披露业绩基准下限中枢3.29%,较年初下降27bp,后续业绩比较基准预计将进一步下行。

多款理财产品提前退场

市场波动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及规模都将带来影响。银行及理财公司除了顺应市场变化下调业绩比较基准以降低投资者预期之外,还提前终止运作了部分理财产品。

5月8日,烟台银行公告称,该行“蓝海汇”1年周期开放式净值型理财015期、016期于2023年5月23日成立,到期日2028年5月23日。产品运行情况良好,考虑到未来市场波动及该行产品结构调整,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提前终止权”的约定,烟台银行拟于2024年5月23日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两款产品原定投资期限均为5年,现存续一年便提前终止。

据梳理,近期还有多款定期开放类理财产品提前退场。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下资产的风险收益情况,为维护客户利益,中邮理财决定提前终止邮银财富·鸿锦一年定开40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交银理财根据市场以及投资运作情况,提前终止稳享固收增强两年定开16号理财产品;厦门银行根据产品目前投资运作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提前终止融鑫创信12个月定开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从理财公司披露的提前终止原因来看,多集中于根据市场波动和产品运作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而作出的“决定”。

杜阳解释称,从需求端来看,经历“破净潮”后,投资者风险偏好更加趋于稳健,理财产品的赎回需求相对较强,进而导致产品规模下降,或触发中止运营的阈值。从供给端来看,部分理财产品收益不确定性较大,或将面临净值波动,提前终止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他指出,随着净值化转型的逐步推进,部分业绩表现较弱、净值波动较大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属于正常现象。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将不会对市场产生影响。资管新规落地后,理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当理财产品存在运营不当等问题时,通过合理程序退出市场也是提升理财市场发展质量的重要环节。

多家研究机构分析认为,尽管当前理财产品收益有所下滑,理财市场规模增势仍将保持强劲。

中信证券在研报中表示,虽然4月底长债市场利率出现回调现象,但尚未对理财造成波及,破净率仍处低位,预计5月理财规模仍维持在较高水平,6月即便季节性大幅回调,预计也将维持在28万亿元左右,下半年有望站上30万亿元的高点。

招商证券研报也显示,24Q1估算理财规模接近27万亿元,4月理财规模增量2万亿左右。展望2024年,由于存款利率走低,理财规模有望稳健增长,理财规模或将突破30万亿元。

理财公司主动推出费率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与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举措同步的是,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也宣布下调产品固定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等,以阶段性费率优惠向投资者让利,部分产品费率直接降至0。

5月8日,宁银理财公告称,将对宁欣固定收益类日申季赎理财3号浮动管理费给予一定优惠,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将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5月7日,杭银理财也公告表示,为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幸福99添益(安享优选)7天持有期2期理财A款、W款将于2024年5月10日起进行费率优惠活动,固定管理费由0.40%、0.30%降至0.01%;销售服务费由0.20%、0.40%降至0.00%。

另外,渤银理财理财有术系列丰裕持盈180天最短持有期固收增强理财产品1号销售服务费/固定投资管理费自5月10日起由0.60%优惠至0.00%;南银理财鼎瑞悦稳天添盈5号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鼎瑞悦稳(最低持有7天)3号公募理财产品自2024年4月24日(含)固定管理费、销售费均由0.50%或0.40%优惠至0。

专业人士认为,除了配合阶段性降费举措外,在利率下行趋势下,理财公司面对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还需专注投研能力,切实提升竞争力。

薛洪言提及,过去两年,理财产品净值化成为主流,波动性加大叠加市场一度出现股债双杀,理财产品持有体验变差,更多的理财用户开始追逐低风险稳健理财或无风险存款产品,对理财规模和结构均产生影响。

“业绩比较基准下行一定程度上会加剧理财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理财公司需要与其他竞争对手在收益水平、产品特色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竞争,以吸引投资者,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杜阳表示。

他认为,为应对业绩比较基准下行带来的影响,理财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如增加固收类、低风险理财产品供给,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加强投研团队建设,提高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努力实现在业绩比较基准之上的超额收益,以提升产品竞争力;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开展精准营销,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主动关注投资者需求,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提供专业、贴心的投资建议和服务,增强客户忠诚度。

文/钱晓睿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