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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非」孕婦問題本是盲腸炎

  「雙非」孕婦問題在香港愈演愈烈。甚麼是「雙非」?一個「非」指父親非香港居民;另一個「非」指母親同樣是非香港居民。父母非港人,而產下的子女是港人。雖然愈來愈多港人已認識到「雙非」孕婦產下的「雙非」嬰兒會搶佔香港資源,對香港多方面社會服務構成潛在壓力,但港有港法,港人一向以嚴守法治精神為榮,而如今出現的「雙非孕婦」問題,卻是於法有據,港人是否要被迫一嚐「作法自斃」的滋味?     這一切要從莊豐源案說起。莊豐源的祖父在1978年從內地來港定居,其子及媳婦均於廣東汕尾居住,一直未獲香港居留權。到1997年9月29日,莊氏夫婦持雙程證來港探親,期間誕下莊豐源,同年莊氏父母返回內地,莊豐源則留在香港與祖父母同住。     按當時香港《入境條例》,莊豐源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屬非法留港,但莊豐源祖父不滿,代表莊豐源入稟香港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結果高院裁定莊豐源勝訴,所依據的是《基本法》第24條(一)所定義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判定莊豐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政府不服判決,上訴法庭維持原判,2001年最後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維持原判。     終審法院當時有此判詞,也是可以理解,因為第一,莊豐源父母雖非港人,但祖父確是港人,畢竟仍有血緣關係;第二,當時入境事務處向終審法院提供「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每年的平均數字,只是555人,顯然缺乏前瞻性預測,沒想到此例一開,「雙非」孕婦來港便堂而皇之,數字會大幅飆升,而終審法院也因此而受到誤導,在其判詞指出「即使入境事務處處長敗訴,也不會令香港承擔任何重大風險」云云。     時至今日,「雙非」孕婦赴港產子數目已超預期,打亂了港府原先的規劃部署,也成為港人日益不滿的導火線,繼醫療資源緊張後,教育資源也開始面對跨境學童帶來的壓力。根據前年數字,在香港產子的內地孕婦約為4萬4千人,當中絕大部分為「雙非孕婦」,而且估計這數字今後還會不斷激增,有如無底深潭,因為內地已出現專門安排「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中介公司,有的甚至以「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可享總值8百萬港元的綜合福利」來招徠生意。     其實「雙非」孕婦問題本是有如盲腸炎,是食物殘渣引致管腔阻塞,而十年前「雙非」孕婦問題只不過是慢性盲腸炎,及早切除只是小手術,可惜港府一向對此問題掉以輕心,缺乏足夠的敏感度,蹉跎歲月,近日政務司長林瑞麟在回應這問題時還不針對問題關鍵,顧左右言他強調「雙非」子女素質不錯,日後或可成為香港新血云云,沒留意到這慢性盲腸炎已轉症為急性,更進一步便是腹膜炎,甚至擴散至五臟六腑。如今各種解決方案,採取行政措施或加強審批限制內地赴港孕婦猶是小手術,若要修改基本法或由人大釋法則是大手術。不過若情況嚴重,危及性命,大手術也在所不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