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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条件有什么

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本行或他行(含邮政储蓄存单)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存折、凭证式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据及本行发行的阳光理财A计划受益权凭证作质押物,向我行储蓄机构申请一定金额的人民币借款且承担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义务的信贷业务。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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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条件

您可以选择单笔一次借款,一次或分次放款;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申请贷款额度,在贷款最高额度和额度有效期限内,可以随时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中已偿还的部分可以循环使用,无须反复质押。

1、个人质押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并以百元的整数倍计算,无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2、以人民币及美元定期储蓄存款存单(折)、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质押物累计面额的95%;

3、以其他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折)或保险单据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存单(折)累计面额或保险单据出质时现金价值的90%;

4、对以外币个人定期储蓄存款作质押申请人民币个人质押贷款的,其累计面额应根据贷款发放日银行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二、申请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您只需携带本人及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质押物(本外币定期存款存单、存折或邮政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据),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批准后,由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相关单证交由银行保管,银行给您开出保管收据,贷款金额随后将转入您的活期账户中,您就可以随时取用了。

以上就是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