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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火热“收益波动小”是卖点



2022年12月,多家理财公司推出“摊余成本法”估值理财产品,并且大力宣传,将“收益波动小”“收益稳定”“稳健”作为卖点。

 

从监管要求来看,理财产品转向净值化之后,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市值法对理财产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底层资产价格波动,理财产品的净值也会随之波动。这种情况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就不会那么稳定,有时候收益高一些,有时候收益少一些,甚至还可能亏损。

 

2022年股市、债市震荡,理财产品净值下跌、“破净”现象频繁发生,而银行理财投资者过去习惯购买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经受不起这么大的收益波动,更难以接受固收类产品都有可能亏损,对银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的不满程度逐渐加深。

 

而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的推出就发生在债市震荡、理财产品再迎“破净潮”的时期。

 

什么是摊余成本法估值?

 

从定义来看,“摊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简单来说,就是把资产收益在剩余期限内平摊,而不是每日对资产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式下产品的净值波动会比较稳定。摊余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债券市场估值。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正式颁布,意味着理财产品开始向净值化转型,打破刚性兑付,要求“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也迎来了转折点,摊余成本法估值逐渐向市值法估值过渡。

根据监管规定,现在还能发行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吗?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符合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2.封闭式产品,久期匹配,通过SPPI测试(合同现金流量测试)。

资管新规里也对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提出两点明确要求:

1.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2.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优势很明显,能够平滑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持资产账面价值和收益的稳定,对投资者来说,最直观的感受是产品的收益率稳定了,不再忽上忽下,这也是理财公司推出摊余成本法估值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满足投资者对稳定收益理财产品的需求。

但也有弊端。摊余成本法估值下,理财产品的收益不能及时反应市场的波动情况,掩盖了真实风险,不利于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监管方面也不鼓励。此外,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可能都要更弱一些。

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均为封闭式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除外),期限往往不短,流动性相对较弱。摊余成本法的策略核心在于持有到期,而市值法估值的产品,除了票息收益,债牛行情下还可以享受资本利得,收益性可能要优于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

什么是混合估值理财产品?

今年1月19日,工银理财首只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恒睿睿益固收增强封闭式理财产品开始募集。那什么是混合估值理财产品?

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对象有限,适用于部分债券资产,银行二级资本债、保险公司永续债以及附带特殊条款(如提前偿付选择权等)的非金信用债等均不满足条件,更别提权益类资产了。

混合估值,也就是对部分满足条件的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对其余资产采用市值法估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滑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说到底,还是金融机构在积极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摊余成本法估值能否成为主流趋势?

不能。一是摊余成本法的约束比较多,难以规模上量,产品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不强,中长期性价比并不高;二是不符合监管趋势,隐性风险可能在金融系统中不断累积,不利于打破刚性兑付。

所以,摊余成本法只是在特殊时期应对市场大幅波动的一种策略,成为主流估值方法的可能性不大,金融机构还是应将重点放在强化投资者教育及资产管理水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