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珠海市公安局召开“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返利”的诱惑》微视频首发”新闻发布会。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朱明强、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伟、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唐杰向记者介绍了微视频的拍摄背景,以及相关案件的情况。
南方日报记者钱文攀摄
揭露犯罪手法
珠海公安发布《“返利”的诱惑》微视频
近年来,国内多地出现开设网络APP投资理财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的新型犯罪,犯罪分子以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为掩护,或假冒合法注册的实体公司,设立APP投资理财平台,打着虚假项目投资名义,以每周甚至每天快速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和QQ群传播,吸引大量群众投入资金,危害极大。
通过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和调研,珠海公安掌握了犯罪分子普遍的犯罪手法,并发现投资参与人有5种普遍心态,包括轻信、盲从、贪婪、侥幸,甚至为贪图APP平台宣传的“推荐他人投资给予奖励”而为虎作伥帮平台推广。
为揭露犯罪手法,警示教育广大群众,珠海市公安局联合珠海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作《“返利”的诱惑》微视频,以此来揭露不法分子以项目投资为名,以高息返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的普遍犯罪手法,展现群众参与的各种典型心理状态,以及案发被骗后的现实反应,来阐述非法集资无论怎么花样翻新,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骗取群众的钱财,同时警示教育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不到2个月时间平台“跑路”
打着“国家扶持”旗号,利用高额回报诱惑
APP投资理财平台类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在作案手法上有哪些特点?一是涉案公司虚假。犯罪分子大多利用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或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空壳公司作案,有的假冒异地合法注册和经营的公司名义行骗,以逃避侦查打击。
“飞某在线”APP投资理财平台中 ,平台登记的珠海市飞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含对公账号及网银U盾),该案侦办中共查获冒用他人身份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20余个。
二是非接触性。受害群众获知APP投资理财平台的途径主要有:被陌生人加好友后拉入微信群、QQ群推介、朋友介绍或从微信公众号推介等得知,其后通过扫描二维码、点击网络链接下载平台APP进行“投资”后被骗。受害群众与犯罪分子基本无正面接触,仅通过平台客服的微信、QQ或电话、手机号码与客服沟通联系,并通过网银转账或微信、支付宝账户支付。
“飞某在线”APP投资理财平台中,受害人通过某知名微信公众号广告推送得知该投资理财平台网址和APP,通过平台的客服微信进行联系,受害人通过扫微信二维码等进行支付。经查,客服微信为冒用“张某”遗失的身份证登记,客服电话归属地在银川,平台的收款和返利银行账号均为虚假身份开设,平台服务器在美国,多个涉案账号网银登录IP地址显示为菲律宾、孟加拉、香港等地。
三是以投资项目有高息回报为诱饵。犯罪分子虚构新能源、新材料、基建、养老、影视拍摄等多种名目的投资项目,并常假借“一带一路”“国家大力扶持”“西部大开发”等名义,同时以投资门槛底、周期短、回报高来诱惑投资者,有的APP投资周期1日起,日利率达1%以上。为了骗取投资者信任,犯罪分子往往同时伪造行政机关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银行的资金存管协议、境内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书等向投资者出示。
“飞某在线”APP投资理财平台中,犯罪分子宣传该投资理财平台是政府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投资机构,主要是筹款做“一带一路”项目,如“伊朗炼油厂改造项目”“菲律宾水电项目”“塞尔维亚高速公路项目”,许诺的投资日收益即日利息为0.75%-6.58%。
四是作案周期短。犯罪分子从设立APP到关闭APP最多三、四个月时间,且收到投资人投资款后迅速转移赃款,侦查及追赃困难。
“飞某在线”APP投资理财平台中,从受害人投资到平台关闭不到2个月时间,案发时平台非法集资款项已全部转移。
警方提示
“高额回报”等投资理财项目都是陷阱
珠海公安提示,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抑制各种高利诱惑,尤其是要打消侥幸心理,要坚信“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投资理财项目都是陷阱。二是不要轻信亲朋好友的网络投资理财推介,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尤其要提高警惕,更不要向他人推介相关信息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三是要积极举报相关犯罪线索,发现被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珠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将在珠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金融部门共建的珠海市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室作用,做好金融风险底数排查和分类处置,依法有序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海“二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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