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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业绩展示新规发布 部分现行展示行为需整改(理财业绩展示新规发布)

  原标题:理财业绩展示新规发布,部分现行展示行为需整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曜华 深圳报道 11月21日,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进行了明确规范,包括银行APP、网站、网上银行等渠道的历史业绩展示均需遵守此规定。

  11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了全国性银行APP,发现大部分银行已经从多个时间维度展示历史业绩,只有少数银行比如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未展示多个时间区间历史业绩,渤海银行部分非现金管理类产品展示了近七日年化收益率。

  对照“行为准则”和目前实际情况,目前银行APP业绩展示尚待改进的普遍问题还包括,成立1年以上并已运作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品未展示完整会计年度业绩,展示历史业绩时未展示对应时间区间的起始时间(仅少部分银行展示),大部分银行APP尚未将过往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展示。

  还有部分银行在展示历史业绩时提示风险不到位,未用显眼文字提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部分银行非现金管理类产品仅展示近7日年化收益率

  此次发布的《行为准则》对标公募基金,对银行理财产品历史业绩展示进行了明确规范。《行为准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展示定义、目标导向、管理责任、基本要求、展示要求、禁止行为等部分。

  对于成立时间长短不同的产品做了具体要求,除了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产品外,其他产品均需按照规定展示历史业绩。

  大部分银行APP展示了成立以来的收益率以及1年(含)以内短周期的历史收益率,但运作1年以上的产品当中,普遍存在未展示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业绩的现象,比如农行APP、建行APP出现了2021年成立的产品没有展示完整会计年度业绩的现象,再比如工行APP有一只2020年成立的产品也未展示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仅展示成立以来、近1年及以下周期的历史业绩。

  目前大部分银行普遍已经做到从多个维度展示历史业绩,但还有少部分银行APP展示的历史业绩维度较少,比如,广发银行APP代销的一款2018年成立的产品,仅展示了成立至今年化收益率和净值走势,未展示其他维度收益率。渤海银行APP代销的一款2021年成立的非现金管理类产品则仅展示近七日年化收益率,未展示其他维度收益率。记者搜索查询两家银行APP多款产品均存在类似情况。广发银行APP仅部分产品展示了多个时间维度的历史收益率。

  而《行为准则》不但要求展示理财产品多个维度收益率,并且规定“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因此,非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展示近七日年化收益率显然不符合《行为准则》要求。

  部分银行展示历史业绩时未进行风险提示

  此次发布的《行为准则》要求,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六年的理财产品应至少展示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运作六年以上产品应至少展示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记者查阅发现,目前银行APP在展示历史年度业绩方面普遍尚不符合这一要求,大部分披露了成立以来、近1年及更近时间段的历史收益率。

  《行为准则》还要求,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目前已有部分银行APP已做到展示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比如APP、APP等,但也有不少银行仅披露了截止时间,未披露起始时间。还有部分银行通过收益率曲线的起始时间和最新时间展示,未明确列示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由于新规落实需要时间,目前大部分银行也未将过往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展示,仅极少数银行有少数产品展示了区间收益率和区间业绩比较基准对比。

  《行为准则》规定“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目前已有不少银行在展示历史业绩时提醒了风险,比如等。但也有部分银行在展示历史业绩时未提示风险,未用显眼文字提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比如等。还有部分银行的风险提示文字需要点击才能看到。

  《行为准则》的过渡期为文件公布之日起6个月,而《行为准则》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这意味着银行和理财公司需在2024年5月21日前比照《行为准则》完成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

  作为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的重要参考,过往业绩展示是理财产品需公开的指标之一。以往,五花八门的展示方式,“报喜不报忧”的展示技巧,时间不一的展示维度......如今,银行理财产品多样的业绩展示行为有了统一的自律规范。

  11月2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进行了明确规范,包括银行App、网站、网上银行等渠道的历史业绩展示均需遵守此规定。这也是继《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发布之后,理财行业又一大自律新规。

  据了解,所谓过往业绩展示,是指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在开展销售业务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网站、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形式或渠道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进行的列示、描述、解释、引用等行为。记者浏览发现,当前,各家银行App理财产品主界面存在多种业绩展示形式,有些是按照“7日年化收益”,有些按照“近1月年化收益率”,有些按照“近1年涨跌幅”,有些直接展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有些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后面附有计算方法的解释说明,另外还有按照近3个月、6个月年化收益率展示的。随着《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的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乱象或将在6个月过渡期内得以规范。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制定了详细规则。比如,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运作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至少包括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如同时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两项数据,应当将过往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展示。此举有助于保证业绩展示的时间长度,以此真实反映产品收益和风险情况,确保投资者获得足额信息。

  此外,《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明确要求,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也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业内人士表示,在全面净值化时代,部分投资者追求稳定收益,理财观念仍停留在“刚兑”时代,期待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此次新规是对前期规则的补充和延伸,有助于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真实、准确体现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有利于充分揭示理财产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特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曜华 深圳报道11月2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进行了明确规范,包括银行APP、网站、网上银行等渠道的历史业绩展示均需遵守此规定。

11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了全国性银行APP,发现大部分银行已经从多个时间维度展示历史业绩,只有少数银行比如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未展示多个时间区间历史业绩,渤海银行部分非现金管理类产品展示了近七日年化收益率。

对照“行为准则”和目前实际情况,目前银行APP业绩展示尚待改进的普遍问题还包括,成立1年以上并已运作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品未展示完整会计年度业绩,展示历史业绩时未展示对应时间区间的起始时间(仅少部分银行展示),大部分银行APP尚未将过往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展示。

还有部分银行在展示历史业绩时提示风险不到位,未用显眼文字提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部分银行非现金管理类产品仅展示近7日年化收益率

此次发布的《行为准则》对标公募基金,对银行理财产品历史业绩展示进行了明确规范。《行为准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展示定义、目标导向、管理责任、基本要求、展示要求、禁止行为等部分。

对于成立时间长短不同的产品做了具体要求,除了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产品外,其他产品均需按照规定展示历史业绩。

大部分银行APP展示了成立以来的收益率以及1年(含)以内短周期的历史收益率,但运作1年以上的产品当中,普遍存在未展示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业绩的现象,比如农行APP、建行APP出现了2021年成立的产品没有展示完整会计年度业绩的现象,再比如工行APP有一只2020年成立的产品也未展示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仅展示成立以来、近1年及以下周期的历史业绩。




目前大部分银行普遍已经做到从多个维度展示历史业绩,但还有少部分银行APP展示的历史业绩维度较少,比如,广发银行APP代销的一款2018年成立的产品,仅展示了成立至今年化收益率和净值走势,未展示其他维度收益率。渤海银行APP代销的一款2021年成立的非现金管理类产品则仅展示近七日年化收益率,未展示其他维度收益率。记者搜索查询两家银行APP多款产品均存在类似情况。广发银行APP仅部分产品展示了多个时间维度的历史收益率。



而《行为准则》不但要求展示理财产品多个维度收益率,并且规定“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因此,非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展示近七日年化收益率显然不符合《行为准则》要求。

部分银行展示历史业绩时未进行风险提示

此次发布的《行为准则》要求,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六年的理财产品应至少展示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运作六年以上产品应至少展示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记者查阅发现,目前银行APP在展示历史年度业绩方面普遍尚不符合这一要求,大部分披露了成立以来、近1年及更近时间段的历史收益率。

《行为准则》还要求,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目前已有部分银行APP已做到展示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比如工商银行APP、民生银行APP等,但也有不少银行仅披露了截止时间,未披露起始时间。还有部分银行通过收益率曲线的起始时间和最新时间展示,未明确列示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由于新规落实需要时间,目前大部分银行也未将过往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展示,仅极少数银行有少数产品展示了区间收益率和区间业绩比较基准对比。

《行为准则》规定“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目前已有不少银行在展示历史业绩时提醒了风险,比如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等。但也有部分银行在展示历史业绩时未提示风险,未用显眼文字提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比如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还有部分银行的风险提示文字需要点击才能看到。

《行为准则》的过渡期为文件公布之日起6个月,而《行为准则》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这意味着银行和理财公司需在2024年5月21日前比照《行为准则》完成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