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从业初级《法律法规》新教材发布后,233网校金融教研团队对新旧教材做了非常仔细的对比,产生了较多的新增考点!大家在备考时,千万不要漏看漏学了!【银行从业新教材变化下载】【银行从业新教材新增考点下载】
【银行超全资料包合集】【题库会员免费领】【2023新版教材购买入口】
以下为第三部分第二章第一节《公司治理》中的新增考点内容。(标红标蓝部分为新增重要内容)
【考点1】稳健公司治理原则(P181-182)
2021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在充分借鉴《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等良好做法的基础上,吸收整合现有监管规制核心内容,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该准则是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纲领性监管制度,其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对推动银行机构强化风险防控、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考点2】银行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股东大会(P183-184)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公司上市;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5)罢免独立董事;
(6)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7)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其他事项。
【考点3】银行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董事会(P184)
审计、提名、薪酬、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或负责人。
【考点4】商业银行股权管理(P189-190)
近年来,违反监管规定未经批准持有银行股权、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自有资金要求、违规代持、股权结构不清晰、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银行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规范商业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行为,加强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合法利益,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1月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股东责任
股东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是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基础。商业银行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针对隐形股东、股份代持等违规行为,《办法》明确商业银行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主要股东还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办法》将主要股东界定为“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在信息披露、入股数量、持股期限、资本补充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主要股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现象。
(二)商业银行职责
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股权信息管理系统和股权管理制度,做好股权信息登记、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应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掌握其变动情况,就股东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判断,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或披露相关信息。应建立股权托管制度,将股权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应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批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
(三)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商业银行报告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以及入股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所持商业银行股权被质押或者解押情况等有关信息。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半年报或年报在官方网站等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商业银行股东总数、报告期间股票变动情况、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相关信息。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商业银行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监督管理
《办法》贯彻分类监管原则,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股东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商业银行股东的穿透监管,加强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及最终受益人的审查、识别和认定。对违规不改正的股东采取限制股东权利,责令商业银行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等监管措施。同时,通过信息披露、联合惩戒等方式,借助市场力量做好股权监管工作,并明确商业银行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考点5】商业银行大股东行为监管(P190-191)
近年来,少数银行机构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经营,违规谋取控制权,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和资产转移,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及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股东股权乱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弥补监管短板,加强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和关联交易等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强化对大股东行为的规范约束,推动大股东规范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完善银行机构公司治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银行机构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10月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
(一)大股东认定标准
目前,中小银行机构股权普遍较为分散,控股股东很少,在大股东行为监管规定出台前,对于大量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只能按照主要股东(5%)的标准实施监管,从而出现监管不足。为增强监管效率和精准性,将控股股东和部分需要重点监管的关键少数主要股东一并界定为“大股东”,并对其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主要从持股比例、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等角度对大股东进行认定。其中,持股比例标准根据各类银行机构的股权结构集中度分为15%、10%两档,同时,实际持股最多的股东也认定为大股东。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则是以提名董事数量和董事会意见为认定标准。
(二)对大股东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要从持股行为、治理行为、交易行为、责任义务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义务,规范大股东行为。其中,持股行为方面,大股东应当以自有资金入股,股权关系真实、透明,进一步规范交叉持股、股权质押等行为。治理行为方面,要求大股东支持银行机构独立运作,严禁不当干预,支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规范行使表决权、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交易行为方面,从大股东角度明确交易的行为规范以及不当关联交易表现形式,要求大股东履行交易管理和配合提供材料等相关义务。责任义务方面,大股东要切实履行在落实监管规定、配合风险处置、信息报送、舆情管控、资本补充、股东权利协商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三)对银行机构股权管理的要求
进一步压实银行机构股权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董事会承担股权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长是处理股权事务的第一责任人。强调银行机构应当坚持独立自主经营,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要求银行机构加强股权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重点关注大股东行为,并建立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信息跟踪核实、定期评估通报等机制,对滥用股东权利给银行机构造成损失的大股东,要依法追偿,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考点6】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P191-192)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快速发展,银行机构关联交易引发风险暴露的情况不断显现,通过隐匿关联关系、设计复杂交易结构、利用子公司违规提供资金等方式规避监管、套取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重大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规范银行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根据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制度经验,对《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是统筹规范监管。吸收整合银行业保险业两方面制度优势,既统一关联交易管理规则,又兼顾不同类型机构特点,力争实现监管标准一致性基础上的差异化监管。
二是明确总体原则。银行机构应当维护公司经营独立性,提高市场竟争力,控制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重点防范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风险,避免多层嵌套等复杂安排。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复杂交易结构或借助通道业务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规避监管等违规行为,设置禁止性规定,要求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监管原则,优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识别,加强对表外、资管、同业等重点领域关联交易管理。
四是明确管理责任。压实机构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层层问责机制,强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能,在管理层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明确牵头部门、设置专岗,落实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工作。
五是丰富监管措施。明确对机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对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为E级的机构,不得开展授信类、资金运用类、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对违规人员可以采取行业通报、责令机构予以问责等措施。
(二)关联方识别和认定
采取直接认定和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界定关联方范围,层层穿透认定关联方。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根据重要性和风险大小,对关键关联方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主要股东向上穿透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下穿透至其控制的法人,重点防范向股东输送利益风险。同时,将子公司纳人关联方,防范借道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风险。将有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纳人关联方,防范大股东通过隐性持股多家银行股份,套取银行资金的风险。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
一是按照机构风险程度实施监管。明确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关联交易风险状况、机构类型特点等对其适用的关联交易监管比例进行设定或调整,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银行授信类、保险资金运用类、信托资金投资等与资金相关的高风险关联交易分别设定比例限额,着力防范向大股东提供融资的乱象问题。
三是加强表外业务和资管业务管理,明确银行机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以及其他实质上由银行机构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纳入授信监管比例予以规范,防范通过设计复杂交易结构规避监管。
(四)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一是针对管理中面临的关联关系隐蔽、关联交易结构复杂、规避监管手段多样等问题,银行机构要主动穿透识别关联交易,动态监测交易资金来源和流向,及时掌握基础资产状况,动态评估对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的影响程度,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机构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风险管控,银行机构要明确管理机制,对其控股子公司与机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管理,明确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管控。
三是有效发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作用,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机构要在管理层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明确牵头部门、设置专岗,加强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管理等日常事务。
四是提高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机构在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同时,要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管理能力。
五是加强信息披露要求,银行机构要将公司网站和年报两个渠道作为抓手,在公司网站中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
六是强化内部问责,银行机构要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违规人员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情况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初级《法律法规》新增考点完整版文档,以及【2023年银行从业新教材新增考点】已陆续上传资料包,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前去下载打印完整版!
教材是复习的根本!要想考过银行从业考试,建议大家尽量购买新版本教材,千万不要因为新知识点和变动点而失分,要知道每一分都可能决定考试通过与否。购买提示:233网校书店可9折购书,并赠送相应科目30天V1体验版题库会员(含100%章节试题+免积分下载试卷等)!
【点击购买>>2023年银行从业官方正版教材】
银行从业备考不知道从何下手?自学晦涩难理解?建议零基础考生参加233网校银行从业课程,备考更有规划,早日拿下银行从业资格证书!立即试听>>
2023年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重点章节有哪些?结合往期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考试情况来看,2023年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重点章节主要为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具体内容请跟着学霸君往下看吧!
【】【】【】
初级个人理财分为个人理财概述、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理财投资市场概述、理财产品概述、客户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规划计算工具与方法、理财师的工作流程与方法七个章节,很多考生不清楚怎么根据重点去学习,学霸君已将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考试重难点章节进行了汇总,大家按照以下章节复习,考试稳拿分!
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
第三节 理财产品及销售相关法律法规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
二、基金代销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三、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四、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黄金期货交易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六、个人外汇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
银行理财产品分类及特点
一、银行代理理财产品概述
二、基金
三、保险
四、国债
五、信托计划
六、贵金属
七、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节 货币时间价值的基本概念
一、货币时间价值概念与影响因素
二、时间价值的计算公式和基本参数
三、现值与终值的计算
四、72法则
五、有效利率的计算
第二节 规则现金流的计算
一、期末年金与期初年金
二、永续年金
三、增长型年企
第三节不规则现金流的计算
一、净现值(NPV)
二、内部回报率(IRR)
一、复利与年金系数表
二、财务计算器
三、Excel的使用
四、金融理财工具的特点及比较
五、货币时间价值在理财规划中的应
将这些重点章节掌握好,能节省50%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
1、银行学习资料包汇总了银行考试的各类资料,供广大考生学习参考、快速找到记忆不足点,在听课/自学的同时搭配资料和做题学习效率更高哦。
2、刷题冲刺
报考银行从业,刷题是必要步骤,刷题能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
3、干货笔记
根据教材编撰而成,总结考试重难点。正在备考的你一定要来阅读记忆一下,满满都是精华内容。
4、报课学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担心掌握不了考试重难点的朋友,可以报名233网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