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生活 > 正文

海马汽车

1. 2014年3月份,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考核业绩条件,决定注销首次授予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17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83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34万份股票期权。该计划有效期为5年,行权价格为4.42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17元。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1年度业绩为基数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不少于15%,20%和30%,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不少于8%,15%和20%,行权期的净利润均不少于1.7亿元。  2. 海马财务(注册资本9.5亿元,占52.63%)主要经营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有价证券投资以及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等。该公司一方面可以办理下属子公司汽车产品对个人销售的消费信贷,另一方面可以办理对下游经销商的买方信贷;从而有力促进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并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其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1358.03万元,净利润8607.62万元。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19亿元,净利润526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