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经典)
- 百科生活
-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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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23 21:33:12
1、第一章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一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现的主要层次 1.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2. 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3. 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 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二 证券市场各层级的法律、法规 (一) 法律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二) 行政法
2、规 与证券经营机构密切相关的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三)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四) 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1. 证券交易所 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2. 中国证券业协会 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代办股权转让系统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
3、相关管理;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第二节 公司法一 公司的种类1. 有限责任公司 50人以下出资成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两者都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 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有法人资格3. 总公司与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 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 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的公司均为中国公司,反之为外国公
4、司二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三 公司经营原则1. 合法经营 2. 自主经营 3. 自负盈亏 4. 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5.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四 公司的设立与登记要求 (一) 设立方式公司设立方式基本有两种,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叫同时设立、单纯设立;募集设立又叫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业可以采取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既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也可以不发行股票只向
5、特定对象募集设立(二) 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五 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六 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和质押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七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力的规定滥用的方式 包括股东权力、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滥用损害对象 包括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滥用的后果 包
6、括给公司造成损失、给股东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滥用的责任 八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0人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少或规模较小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1. 股东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召开,代办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7、表决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办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 董事会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可以有职工代表,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举可以连任3. 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8、例不得低于1/3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选举可以连任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十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1. 公司内部转让 有限公司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外部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书面征求意见,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2.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转让,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权购买股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a.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
9、利润条件的b.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十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程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居住募集设立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程序主要包括订立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募股程序、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一) 以募集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二) 发行股票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公司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10、,30日未召开,返还认股人股款并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三)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会报送相关文件十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1. 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二)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主持监事会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三)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各股东(四)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
11、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决议,需2/3以上通过2. 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定机构,董事会成员由5人至19人,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 监事会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监察机构,其成员不少于3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十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原则1. 公平、公正的原则2. 同股同价原则十四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1 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12、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十五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1. 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告应当在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于本公司2.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股本,但是资本公积
13、金不得用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十六 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公司应该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公司的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其中新设合并又称为创设合并公司的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派生分立是指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分出去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十七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关联关系的概念1. 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
14、控股股东 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 实际控制人 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有限公司,但通过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十八 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1. 责
15、令改正 2. 罚款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 撤销公司登记 采取欺诈手段,违法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4. 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只能适用于违法行为特别严重、已不能行使营业执照所赋予权利的违法者另外另立帐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录,对直接负责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节 证券法一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只限于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
16、二 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三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1. 禁止内幕交易 2. 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3. 禁止传播虚假信息 4. 禁止证券欺诈四 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 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新股发行的条件 :1.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 最近3年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4.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17、币3000万,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2.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五 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1. 证券承销业务:代销和包销两种,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2. 承销团又称联合承销,指两个以上的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承销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面超过5000万,必须采用承销团主承销人与其他各家承销人的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主承销人的行为后果有承销团承担,主承销人应该具备的条件:a) 具备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b) 主要负责
18、人中2/3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验,或者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c) 有足够数量的证券专业操作人员,其中70%以上的人员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d) 全部从业人员在以往3年内的承销过程中,没有因为内幕交易、侵害客户利益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六 证券销售期限1. 证券的代销、包销最长不得超过90日2.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未到达公开发行股票70%的,发行失败七 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该符合下面条件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3. 公司发行的股本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
19、上,公司股本额超过4亿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的4. 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八 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九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 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要约收购 :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收购公司的股票协议收购 :达成协议后,收购人3日内将收购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十 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达到持股5%,3日内公告,每变动5%应报告,在上述期限内以及公告2日内,不得买卖股票收购要约 :通过证券交易,达到上市公司发行股票30%
20、时,继续收购的 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至60日,收购完成后15日公告终止上市 :大于75% 股票终止上市应当收购 :大于90% 其余仍持有股票,有权以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给收购者未按照证券法收购公告、收购要约等义务的,罚款10至30万,直接负责人3至30万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节严重的,罚款10至60万,直接负责人3至30万十一 违法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1. 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本金加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2. 发行人不符合发
21、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4. 券商虚假宣传,不正当手段招揽承销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22、,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5.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6. 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7. 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
23、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节 基金法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力和义务1. 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2. 基金托管人,又叫基金保管人,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位的当事人二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产主要股东从事金融相关,3年没有违法记录三 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按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1.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
24、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2.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四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1.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得归入自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2. 基金的债权与不属于基金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不同基金的债权不得相互抵销3. 非因基金本身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强制执行4. 基金托管人对其托管的基金应当独立设置账户,确保基金的完整与独立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没有独立财产,5万至50万罚款,没收违
25、法所得,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从业资格,3万至30万罚款五 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募集方式不同 : 公募宣传 私募不公开宣传募集对象不同 : 公募为不确定对象 私募为少数特定投资者信息披露要求 : 公募要求严格 私募要求低很多六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非公开募集的,合格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违反法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1至5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不足100万,10万至100以下罚款,直接负责人3万至30万罚款第五节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一 期货概述期货的特征:合约标准化;场所固定化;结算统一化;交割定点化;交易经纪化; 保证金制度化;商品特殊化期货的种类:商品期货 金
26、融期货 其中商品期货可分为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能源期货二 期货公司成立的条件1.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人民币 2. 3. 4. 主要股东、控制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1. 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2. 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二)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
27、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1. 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业务2. 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第二章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一节 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管理类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分类管理:第一节 入门资格考试长期有效第二节 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应当每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培训;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其合格成绩不再有效第三节 管理资质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3年不变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1. 已被机构聘用2. 最近3
28、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3. 4. 5. 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审核完毕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1. 取得执业证书的,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需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重新申请执业证书2. 辞职或变更聘用机构,应当10日内向协会报告3. 从业人员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10日内向协会报告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其它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 变更岗位、离职10个工作日向协会申请注销或离职备案,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审核完毕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人代表,财务顾
29、问主办人更换,5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报告个人申请保荐人资格:1. 具有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2. 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3. 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4.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5. 未负有数额较大未清偿的债务保荐机构的申请,45个工作日决定,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申请,20个工作日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 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 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 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5. 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
30、偿的债务6. 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 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 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第二章 执业行为1. 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2015年1月5日发布,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公正、规范的原则诚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及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信息诚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一) 基本信息长期有效(二) 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有效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信息,有效期5年2.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范围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专门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服服务
31、;不能同时在其他机构任职或同时接受其他机构的委托第三章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一节 证券经纪(一)证券经纪业务概述业务构成要素:1.委托人 2. 证券经纪商 3. 证券交易所 4. 证券交易的对象证券经纪业务的特定 :1. 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所以上市股票、债券都是证券经纪的对象2. 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3. 客户指令的权威性4. 客户资料保密性(二)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经纪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1. 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能力评估,以后至少2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后续评估3. 对新开客户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回访比例不低于上年末10%,相关回访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4. 证券公司及营业部应该建立客户投诉书
32、面或电子文档,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分别报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三) 监督部门对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中国证券会及派出监督机构依法对证券经纪业务进行监督,主要措施有:1. 证券公司向监督机构的报告制度2. 信息披露3. 检查制度第二节 证券投资咨询(一)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和基本关系证券投资咨询: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机构及人员为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服务的活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建议的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证券研究报告包括:上市公司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
33、略报告证券经纪人不是投资公司正式员工,证券投资顾问是正式员工(二)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条件:1. 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2. 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3. 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三)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所称“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1. 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预
34、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2. 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3. 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4. 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第三节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应该指定2名顾问主办人负责,1人协办人,主办人发生变更的,财务顾问应该在5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会报告收购人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15日后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敦促收购人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第四节 证券承销与保荐(一) 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
35、公司债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 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总值超过5000万,应当由承销团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第五节 证券自营(一) 自营业务的范围(一) 一般上市公司的自营买卖(二) 一般非上市公司的自营买卖(三) 兼并收购中的自营买卖(四) 证券承销业务的自营买卖(二) 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体系的一般规定1.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3.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上面业务之一的,其净资
36、本不得低于1亿元4.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上面业务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 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2.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3. 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4. 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三)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1. 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主要是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2. 依法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以下证券:政府证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3. 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发行并在
37、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主要是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四) 证券自营业务持仓规模的要求1.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2.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3.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4.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节 证券资产管理(一)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1. 守法合规 2. 公平公正 3. 资格管理 4. 约定运作 5. 集中管理 6. 风险控制(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类型及基本要求1.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
38、务2.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3. 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接受货币资金,设立限定性集合
39、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资金不得低于5万,设立非限定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资金不低于10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1. 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l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三)监督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督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客户承担投资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设立完成后5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会所
40、在派出机构备案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报告、内部稽查,向中国证券会所在派出机构备案第七节 其他业务(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2. 集中管理原则3. 独立运行原则4. 岗位分离原则(二)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具备的条件1. 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2. 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3.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4.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
41、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 5. 6. 7. 8. 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三)融资融券业务的账号体系证券交易不足半年、缺乏风险承受能力,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或有重大违规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为其立信用账户(四)标的证券、保证金和担保物的管理规定可融资融券的标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其他证券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该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由标的证券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抵押标的证券符合下列条
42、件:1.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个月2. 融资买入标的股票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市值不低于5亿;融券标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市值不低于8亿3.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五)监管部门对转融通业务的监督管理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每个交易日公布转融通信息:1. 转融资余额2. 转融券余额3. 转融通成交数据4. 转融通费率证券金融公司应该遵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1. 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2. 对单一证券公司转融通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50%3. 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4. 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l5%证券
43、金融公司资金用途:1. 银行存款2. 购买国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高流动性金融产品3. 购置自用不动产4.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用途(六)代销金融产品适当性原则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1. 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2. 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3. 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4. 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5. 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七)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范
44、围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1.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 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八)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1. 应合理确定参与的数量和地域,2. 制定开展区域性市场业务方案,3. 建立健全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第四章 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一节 证券一级市场(一) 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及其法律意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方式或变相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法律责任:责令停止发行,退还募集资金加利息,处非法所募集资金1%以上5%以下罚款;对擅自公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