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生活 > 正文

中共江岸区民政局党组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支部主题日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一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等著作,进一步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法治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法治建设学习计划。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五)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修订了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集中制,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确保对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正确的行使权力,加强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执业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为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本单位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人员考试,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度取得执法证7人,执法监督证2人,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对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明确执法依据、标准和程序,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权力清单,梳理出行政处罚权力事项38项,行政强制权力事项2项,行政检查权力事项4项,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3.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共21人取得执法证、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公开执法信息80条。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严格依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据可查。参照《武汉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七)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八)规范政务公开 我局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区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不全面,平时缺乏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执法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有所提高,但离综合执法的要求尚有差距。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学法用法的能动性有待提升,执法的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三)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分布不均。在开展执法行为时存在人员力量不够、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工作问题,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监督。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监督。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我局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共计36项,就全面从严治党、行政及内务管理、民政业务管理作出具体规定,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积极配合江岸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不断完善执法制度。 (一)改进宣传方式 要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全方位深层次宣传,积极主动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民政实际加强创新,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二)深化学法用法 继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基础。     (三)规范执法程序 加强执法人员力量,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落细,规范台账资料规范整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4年2月5日